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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书记一生两次蒙受大冤屈。第一次是在1935年中央红军即将到达陕北之际,被党内“左”倾路线的执行者诬陷入狱,命悬一线,幸被党中央、毛主席解救。第二次是在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被康生一伙诬陷为“利用小说反党”。
第一次,我没有亲身经历;第二次,我身临其境,是历史的见证人。
事情需从1962年夏天说起。当时中央领导人都到北戴河开会去了,唯独习书记留在北京,周总理让他“看家”。他顶着炎炎烈日,忙着主持召开全国中等城市工业座谈会。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习书记哪能想到,紧接北戴河会议之后在北京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风云突变,一股凛冽的政治风暴骤然向他袭来。
习书记是一位老革命、老党员,从13岁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起,就确定了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一贯忠诚于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党工作。我万万没有想到,在八届十中全会上,习书记瞬间变成了“反党分子”。
八届十中全会是1962年8月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的继续。北戴河会议的议题原来是讨论农业生产,会议期间突然改变主题,大谈“阶级”和“阶级斗争”,并提出“反对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
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上,在批判“翻案风”时,当年曾在陕北红军工作过的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突然发难说:“小说《刘志丹》是习仲勋主持写的,是第一作者;是利用宣传刘志丹来宣传高岗,为叛徒高岗翻案;并且宣扬习仲勋自己。”
阎红彦9月8日在全会上的发言被编进大会“总72号简报”。我看了这期简报,感到十分突然和震惊。会后,习书记回到家里,我看到他面带愁容,忐忑不安,只说李建彤不听劝告,给他制造了麻烦。① 当时齐心大姐还在中央党校,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9日一整天,习书记都闷闷不乐。晚饭后,他叫我陪他出去走走,我们乘车到了紫竹院公园。
我至今记忆深刻:那是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晚,虽然已是初秋,但空气异常沉闷,公园里游人稀少,只听见阵阵蝉鸣。我默默地陪伴习书记行走在没有路灯的曲折小径上。
习书记边走边对我说:“阎红彦对李建彤写《刘志丹》小说有意见,甚至和她争吵过,我早就知道,但没有想到他会在中央的大会上把这个事情上纲上线。”习书记接着说,“对西北地区的革命历史,一直存在着不同看法。阎红彦是陕甘革命根据地的老同志,有不同意见可以理解。但要说我借写刘志丹为高岗翻案,则是无中生有。”
习书记还说了许多,我只是听他叙说,却想不出任何宽慰的话。他的不快自然也感染了我,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跟着他,两腿像灌了铅似的。
在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阎红彦和刘志丹以及小说《刘志丹》的历史纠葛。阎红彦,陕西子长县人,陕甘边根据地和陕甘红军的创始人之一,上个世纪30年代初和刘志丹并肩战斗,但两人在工作中曾发生过分歧。当李建彤着手写小说《刘志丹》时,习书记就担心会引起争论。小说样书印出来以后,习书记又劝李建彤一定要听取对西北党史有不同意见的同志的看法。所谓“对西北党史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实际上主要指的就是阎红彦。在北戴河会议和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之前,阎红彦的观点主要集中于小说本身,认为小说中写的有些事件不符合历史事实。但在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上,阎红彦却把这本小说和当时所谓的“翻案风”联系在一起,认为是为高岗翻案,并把矛头指向了习书记。然而,最终阎红彦也成了阶级斗争扩大化和极“左”路线的牺牲品,不幸在“文化大革命”运动初期被迫害致死。
阎红彦是一位对革命有重要贡献的老同志,是1955年我军第一次授衔时唯一一位代表陕北红军的上将。他在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表现让人遗憾,而他最后的结局又不能不使人惋惜和同情。
我在陪同习书记在紫竹院公园的这次散步中,进一步知道了西北党史上的一些纠纷,也为习书记承担的政治压力深感忧虑。
全会原本没有讨论小说《刘志丹》的议题,阎红彦的“开炮”犹如一枚重磅炸弹,改变了会议的方向。
事后得知,这是康生一伙在背后策划的一个大阴谋。
北戴河会议期间,阎红彦向康生报告:“小说《刘志丹》目的不纯,有问题。”康生如获至宝,在既没有看小说又没有做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就向毛主席添油加醋地说:“《刘志丹》这本小说替高岗翻案,把刘志丹思想凌驾于毛泽东思想之上,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文艺写作问题,看来是带有政治倾向性的,是以习仲勋为首的一些人组织秘密反党小集团,利用小说反党。”紧接着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上,阎红彦发难以后,康生便公然讲:“……习仲勋勾结刘景范、② 李建彤夫妇,授意他们炮制反党小说《刘志丹》,为高岗翻案。习仲勋是这一事件的挂帅人物,是反党大阴谋家、大野心家。”于是,在康生等人的欺骗和煽动下,会议上一些人对习书记展开了猛烈攻击。
康生迫害习书记是有历史原因的。在1943年的“延安整风”运动中,③ 康生搞“抢救运动”,采取威逼利诱、刑讯逼供等手段,把在白区工作的地下党打成受国民党操纵的“红旗党”,使延安大批的老干部、从白区来的地下党员和青年干部受到审查,习书记对此曾予以抵制。解放战争中康生又在土改中推行“左”的路线,习书记再次予以抵制,提出不得使用肉刑、不能侵犯中农利益、不搞查三代、挖底财,要保护开明绅士和工商业者等,并就此向党中央写了报告,得到了毛主席的支持。中央将这个报告印发各地贯彻执行,纠正了康生“左”的路线。为此,康生一直耿耿于怀。
1962年9月24日至27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在北京举行。毛主席在会上作了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强调“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大会继北戴河会议之后大批所谓“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康生在大会上给毛主席递了一张纸条:“利用小说搞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毛主席在会上念了这个条子,然后说:“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搞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无论革命也好,反革命也好,他先要搞意识形态。”④ 后来,有人把康生递给毛主席条子里的话,和毛主席接着讲的话凑在一起,编撰成了一条“最高指示”:“利用小说搞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此后这条“最高指示”被广泛引用,成了在意识形态领域大搞阶级斗争的“尚方宝剑”。 习书记就这样被无限上纲定为“反党分子”。从此,他在政治上掉进了万丈深渊。
阎红彦是9月8日在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上发难的。13日,习书记向全会写了一封信,这封信主要是为自己申辩。这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李建彤捅娄子啦!她没有听从习书记的劝告,惹下了大祸。同时我不理解,小说毕竟是小说嘛!怎么能和反党联系在一起?为什么硬要说小说中的人物“许锤”就是习仲勋,“罗炎”就是高岗呢?而对习书记那封信,我隐隐觉得在全会那种高压态势下完全于事无补,就好像遭遇一股强大的台风,任何防御都显得那样的软弱无力。
我自担任习书记的秘书以来,虽然生活和工作在高层领导的圈子中,但政治上还很幼稚,天真地认为:这些高级领导人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目标奋斗了几十年的老革命,也是经历了千难万险和生死考验的幸存者,他们理应是亲密的战友和朋友。而八届十中全会刮起的这股党内斗争风暴一下子使我晕头转向,茫然不知所措。习书记那不平凡的革命经历在我脑海里一幕一幕地浮现:他13岁就参加革命,出生入死,参与创建陕甘革命根据地。毛主席曾表扬他“党的利益在第一位”,是“从群众中走出来的群众领袖”;他与彭德怀元帅一起转战在西北战场,以2万多人的西北野战军对抗20多万国民党精兵,打败了胡宗南和马步芳;他创造性地执行民族政策,“不战而屈人之兵”,安定了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毛主席就此赞扬他“仲勋,你比‘七擒孟获’的诸葛亮还厉害”;他辅佐周恩来总理管理国家政务以来,兢兢业业,其人品和才能深得总理的赏识和倚重。像习书记这样忠心耿耿为党为人民工作的好干部,怎么一下子就成了“反党分子”?我百思不得其解。
八届十中全会进行到后期,一方面继续揭批习书记,要他检查交待所谓小说《刘志丹》问题。另一方面,决定成立以康生为主任、由20人组成的“习仲勋专案审查委员会”,对习书记从历史到现实展开全面的审查。
习书记为自己申辩的信呈送全会以后不几天,周总理打电话把习书记约到他在中南海西花厅的办公室。周总理受党中央、毛主席的委托,与陈毅副总理一起找习书记谈话。见到习书记后,陈毅副总理快人快语,说:“仲勋,人无完人,我犯的错误比你大,改了就好,要努力振作起来。”周总理亲切地握着习书记的手说:“党中央、毛主席对你是信任的,让你代表政府做了很多工作,即使出了《刘志丹》小说这个问题,错了就改嘛!我们还是好朋友。千万不要有一念之差。”习书记感动地说:“总理,您放心,这点我还不会。我准备回农村去做个农民,革命也不是为了当官,种地同样可以革命。”总理还是不放心,又嘱咐把习书记的夫人齐心从中央党校接回家。齐心一到家,总理马上给她打电话,要她请假留在家里陪护丈夫,并嘱咐防备“一念之差”之类的事情发生。
政治风云瞬间突变,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从9月8日到9月25日,一向开朗豪爽的习书记心事重重,郁郁寡欢,沉默无言。齐心大姐如遭遇晴天霹雳,不知所措。整个后圆恩寺胡同甲6号大院笼罩在一片沉闷的气氛中,空气仿佛凝固了似的。
这个大院既是习书记的办公场所,也是他们全家生活的地方。习书记平时下班以后,几个孩子放学回来,大院里就会荡漾起他和孩子一起嬉戏玩耍的欢声笑语。突然遭受这样大的变故,使习书记显得异常痛苦。那时,女儿桥桥不过13岁、安安11岁,儿子近平9岁、远平刚刚6岁。当安安看到爸爸一个人坐在没有开灯的房间默默无语时,就问:“爸爸你怎么啦?”远平也问:“爸爸,你怎么不去中南海?”虽然他们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看到爸爸那种神情,天真烂漫的孩子们一下子全都惊呆了。我则六神无主,面对习书记只能默默无语,想不出用什么话来宽慰他。
金秋时节,习书记带领我们在院子里种的辣椒红了,海棠果也熟了,我却无心采摘。客厅里的几盆菊花日渐凋零,我也无心经管。从上世纪50年代就给习书记做饭的王志德师傅感觉气氛不对,一天着急地对我说:“习书记这几天胃口不好,饭量减了许多,得到医院去看看啊!”他看左右没人便凑到我跟前小声问道:“到底出了啥事?”我心里酸楚,差点儿落泪,却只能对他说:“没啥,没啥……”
正当我为习书记担忧的时候,灾难也降临在了我的头上。
1962年9月25日,八届十中全会召开的第二天,专案审查委员会突然对我实施隔离审查,实际上就是秘密关押,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当时,公安部一位姓顾的科长奉命深夜把我押送到东城区西总布胡同9号。这是一幢3层楼房,后来因为成了李宗仁公馆而闻名于世。现在已是“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的办公地。这座楼给我留下了梦魇般的记忆。我当时被关在三楼,看管人员怕我跳楼,把所有窗户钉死,通宵达旦开着灯,由4名警卫人员日夜轮流看守,严密监视。在二楼也关有被审查的人员,我不时听到他的高声辩驳甚至争吵声。多年以后才得知,他是首任中央编译局局长、给毛主席等中央领导担任俄语翻译的师哲同志,当时他也因“习案”牵连被关押在这里。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2年,先后在习书记身边工作的秘书有陈煦、田方、范民新、于重英、侯汉英、张云和我共7位同志。而八届十中全会期间只有我一人受到审查。我之所以受到如此“待遇”,是因为国务院一位副秘书长是专案审查委员会的成员,他知道秘书当中我跟随习书记时间最长,认定我一定掌握着大量的所谓“习仲勋反党言行”。于是,采取秘密关押、单独审查的非常措施,逼我交待揭发。
在长达近两年的关押审问中,我始终没有按照专案审查委员会的意图揭发所谓习仲勋的问题。我心里只有一个信念:不能昧着良心去说瞎话,更不能为了解脱自己反戈一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这是习书记对我多年的谆谆教诲,加上我从小接受的传统道德教育,我认定,为人处事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讲实话,讲品德,讲良心,更要讲党性,在习书记处于顺境时应该这样,在他蒙冤受屈的时候,更应该这样。
关押期间,专案审查委员会工作人员多次找我谈话,重点审问习书记与小说《刘志丹》及作者李建彤的关系,旁及其他方面。 我说,我们朝夕相处十几年,从来没有听见他说过反党或者对党不满的话,更没有看见他做过反党的事。相反,他是绝对忠于党忠于毛主席的。对小说《刘志丹》,当时我在回答专案审查委员会的诸多提问时,还讲了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归纳如下:
一、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和理由证明小说《刘志丹》是习仲勋主持写的,更不是第一作者。相反,他并不赞成用小说形式来表现刘志丹,曾提醒李建彤说:“你不了解西北革命斗争史,不一定能写好。”习书记还担心,写这样一部小说会引起争论。
二、文责自负。如果说小说的内容有什么问题,也只能由作者李建彤自己负责。
三、习书记工作太忙,断断续续看过小说草稿,但没有系统地看完,即交给秘书田方,谈不上是审稿。期间,曾向作者及工人出版社的责任编辑何家栋、以及刘景范(时任地质部副部长)、马锡五 (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几位陕北老同志讲过一些意见,⑤ 都是高屋建瓴原则性的正面引导,没有讲过对党、对人民不利的话。对此,可以调阅谈话记录,还可以从田方那里取证。
四、早在上世纪30年代,习书记与刘志丹、高岗一起闹革命,他们与谢子长等共同创建了陕甘边区革命根据地,有过一段共同战斗的辉煌业绩,功不可没,这是历史事实。新中国成立初期,对高(岗)饶(漱石)联盟反党,党中央早有定论。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时,习书记是举手拥护的,他对“高饶反党联盟”的态度也是明确的。事过3年之后,1957年夏天,毛主席在中南海游泳池约习书记促膝长谈,还特别表扬和鼓励了他。事后,习书记讲述了毛主席同他谈话的经过。这些情况,习书记身边的工作人员包括家属都知道。
五、小说《刘志丹》中的人和事,不应该和实际生活中的人和事画等号。小说是根据生活中许多的人和事重新创作的,小说人物就肯定不是原来的人物了,不能说“罗炎”就是高岗,“许锤”就是习仲勋。
六、习书记一向谦虚谨慎。1959年4月,他由国务院秘书长晋升为国务院副总理,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在这样一个可以和毛主席、周总理以及中央其他领导人共商国是的重要岗位上,他何需指使他人用写小说的方式来宣扬和美化自己?
关于阎红彦在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上指控习仲勋主持写小说《刘志丹》是宣扬美化自己,我对审查人员又解释说,我不评论小说是怎么写的,因为我没有系统地看这个书稿。至于习仲勋是否有意借写书来宣扬美化自己,我只说一件事就能回答这个问题。
1959年4月,中央提名要他任国务院副总理,他觉得不妥,立即郑重地给中央写信,恳请不要提他。原信很直白:
小平同志并中央:⑥
昨晚收到《关于国家机构和人事配备方案》(草案),看到新提的副总理名单中有我的名字,心情颇为不安。回忆几年来在国务院秘书长任职期内,工作没有做得很好,主要还在于自己有毛病,并不因职务关系而妨碍工作。因而内心十分歉疚,我仍愿意在下届国务院谨守原来工作岗位,多做些工作,做得更好些。这样,于工作无损,对自己可能更有好处,特恳请中央考虑在新的名单中把我除名,另提别的同志为新增副总理。
习仲勋
1959年4月1日
中央没有接受习书记的请求。同年4月2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习仲勋为副总理的任命。此时国务院副总理共有16位,即: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习仲勋。习书记时年46岁,是副总理中最年轻的一位。各位副总理分工明确,各管一个方面。习书记除任副总理外,仍兼国务院秘书长,承办周总理交办事项,分管国务院直属机构(人事局、宗教局、法制局、外国专家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国务院秘书厅、国务院机关党委等)及其他副总理不管的一些事务。回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叹:
晋升谦让多高尚,从来低调不张扬。
一身正气人称颂,功勋卓著显辉煌。
下面,我再说说专案审查委员会就小说《刘志丹》对我的种种审问。
康生指控习仲勋“反党”的3条罪状中,要害是为高岗翻案。为了把习书记和高岗挂在一起,康生一伙采取卑劣手段把3年前强迫当事人写的一份揭发材料在全会上抛了出来,编造了一个高岗自杀前与习书记“密谈”、“密谋”的弥天大谎。
当看到全会简报印发这个材料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既然是密谈、密谋,揭发人怎么知道?而且,这个“揭发材料”相当的恶毒,编造了很荒唐的故事。
康生先是诬陷习书记为高岗翻案,继而又指控习书记与高岗密谋,这样一来,就在政治上把习书记逼上了绝路。康生认定参与反党活动的不只是习仲勋一人,而是有一个以习仲勋为首的“团伙”,包括与习仲勋长期共事的贾拓夫(时任国家计委副主任)、⑦ 刘景范等一些老同志。全会成立的专案审查委员会,其目的就是继续深挖,一追到底。
专案审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不断地审问我:习仲勋都和哪些人有来往?是什么关系?谈了些什么?有什么问题?等等。我说,同习仲勋接触来往的同志很多,从党内到党外、从中央到地方,包括少数民族及宗教上层人物、文艺界人士、知识分子、劳动模范、亲朋好友,可以列出一长串名单。但我认为,他们的交往都是工作关系和朋友关系,这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至于他们之间都谈了些什么?凡我在场他们都在谈工作;我不在场,他们的谈话我不可能知道,我不能胡编乱造。
说到习书记和客人的谈话,可以说没有任何遮遮掩掩,从来都是声若洪钟,神采飞扬。时而慷慨激昂,娓娓道来;时而幽默诙谐,笑声朗朗;说到不好的人和事,也常常愤怒斥责。总之,坦坦荡荡,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和感情。这样的谈话怎么会有阴谋?又怎么能与反党联系在一起?
以康生为首的一小撮整人者想从我身上打开一条缺口,企图从我嘴里抠出“习仲勋反党”几个字,把“反党分子”的屎盆子扣在习书记头上,进而实现他们的阴谋。但不管专案审查委员会怎么对待我,我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绝不为了自己过关而歪曲事实、无中生有。 因为我没有反戈一击,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炮弹”,专案审查委员会就认为我是习书记的“亲信”和“黑爪牙”,内定我不能予以重用。
当年,习书记被打成“反党分子”身陷囹圄时,我没有想到他日后会被平反,因为那是毛主席定的案子。毛主席当时威望很高,他定的案子谁敢怀疑?但就是对这样的“铁案”,我也坚信习书记不是“反党分子”。我想,习书记在蒙冤受屈的日子里,依然相信志功不会去胡说八道。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心灵相通”、“心心相印”吧!
八届十中全会以后,我被隔离审查了近两年。其实,要我交代问题,并不需要那么长时间。到后来,实在没有什么好问的了,就把我不死不活地冷却着。没有报纸,没有书籍,实在无聊得发慌,我让看守警卫买来一本《红楼梦》,试图以此打发日子。但实在没有心情静下心来看书,偶尔翻翻,权当解闷而已。
1964年5月,专案审查委员会放我出来,但我却再也不能走进工作生活了整整10年的后圆恩寺胡同甲6号院子,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在清理我保管的习书记的钱物时,我把他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1万多元的工资存款,如数交给了齐心大姐。
我和大姐是在大院外一条马路上见面的,为防监视,彼此没敢说太多的话,只是互道珍重。大姐的身影远去了,我一时悲情满怀,泪眼迷离,只能心里默默地祝福习书记平安、齐大姐平安、孩子们平安。
1964年5月,专案审查委员会解除了对我的隔离审查,但同时宣布:“目前,习仲勋的案子还没有了结,党内没有传达,对外也没有公开,你出去后不能对外讲。为了保密,组织决定要你全家立即离开北京,下放山东。”面对这一决定,我如鲠在喉,有苦难言,只有服从。
离开习书记,我失去了主心骨,心里一下子被掏空了,加上将近两年的隔离审查,精神备受折磨,又突然把我全家下放到山东省基层,并得知内定不能重用,这种处理比给我任何一种处分都要严重得多。遭受多重打击,心灵上的创伤,使我痛苦不堪。
我被隔离审查时,在公安人员的监视下只是回家把钥匙交给了妻子李翠松,本想嘱咐几句话,也没有说出口。我遵守保密规定,关于八届十中全会上发生的一切,自始至终没有向家属透露任何消息,妻子当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时,我的孩子不到两岁。我年迈的母亲帮我照看小孩,父亲临时来京探望。我这一去,近两年音信全无。我被审查后工资停发,妻子为照顾一家老小,没有办法上班,只得把手表和一些稍好的衣物变卖了,艰难度日。看到这种情况,老父亲只好返回三门峡老家。由于长期得不到我的任何消息,老父亲日夜操心思念,忧虑惊吓,不久撒手人寰。
我是审查结束后才知道父亲去世的消息的。那一刻,只能把痛苦深深地埋藏在心底。1979年冬,我的老母亲不幸病故。我从广州赶回河南老家,送母亲下葬后,我跪拜在老父亲墓前失声痛哭。
见不到老父兮,儿心欲碎;
非儿之不孝兮,我有冤情。
父恩重如山兮,永不能忘;
墓前三叩首兮,愿父安息!
自1964年5月放我出来以后,虽说有了身体上的自由,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都以一种异样的眼光看待我,不敢和我接触。到山东分配工作时因为“内控” (即内部控制使用)而处处受到刁难,致使我在省委招待所住了四年多等待分配。因为上面有“此人不能重用”的话,省委组织部对我的工作分配始终举棋不定。后来作为临时过渡,1964年冬先安排我到齐河县、1965年冬又安排我到泰安县,连续搞了两期“社教”运动。⑧ 1966年夏,泰安县的“社教”运动尚未结束,“文化大革命”运动就开始了。省委组织部匆忙发文让我到泰安地委报到。这时,造反派已经夺了权,地委陷于瘫痪,掌权的造反派拒绝接收,又把我退回省委组织部。这样,我又被“挂”了起来,直到1970年,因为我爱人先于我分配在济南半导体研究所,才以照顾夫妻团聚的名义把我分配在济南第一无线电厂任行政科科长。
行政科是工厂的后勤部门,管职工食堂、幼儿园、医务室、基建等吃喝拉撒睡的事,这显然符合“不能重用”的内控原则。但我毕竟有了安身之地,不再被推来搡去,不再像浮萍一样漂泊不定,心理上得到些许安慰。科里连我共有4个职工,其他3位年龄较大,而且身体不好,我尽量自己多干点,彼此相处倒也融洽。同事们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我下放的原因,他们不曾问我,我也不必说起,也没有人歧视我。我除了经常下食堂和炊事员一起操作,设法改进职工生活以外,还经常到各车间参加劳动,向工人师傅学习,结交了许多朋友。这个厂过去生产军用电话,由于产品落后,已被撤销,但我同许多工人至今仍然保持着联系。毕竟在这个工厂呆了8年多,这是我人生一段重要而难以忘却的经历。
但此前有一件事,想来令人心寒。在我参加“社教”后等待分配将近四年的时间里,当时的山东省委组织部竟然按“病休”扣发了我的工资,扣的钱虽然不多,但对我的生活带来一定困难,更重要的是对我的精神伤害很大。
1978年6月,我奉调回到习书记身边。我到了广州,但家属还留在山东济南。同年底,我随习书记到北京开会,在京西宾馆有幸认识了时任山东省委秘书长的姜春云同志(后来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闲谈之间我向他反映了此事。为人敦厚而热情的姜春云同志亲自过问,这才给我补发了10多年前扣发的工资。30多年过去了,他也许早已忘记了这件事,但我一直记在心里。事情虽小,却是纠正对我的不公正待遇、落实政策的体现。姜春云同志同情人、帮助人的精神使我永怀感念。
八届十中全会以后,习书记被迫“闭门思过”。3年后,即1965年11月,被下放到河南省洛阳矿山机械厂任副厂长。
习书记遭遇的磨难太多了。他自从八届十中全会被打成“反党分子”,被审查、监护前后长达16年之久,“文革”中身陷囹圄,竟有7年没有见过家人。齐心大姐后来撰文回忆,习书记与家人离散7年之后重逢,竟然失声痛哭,分不清哪个是桥桥、哪个是安安,认不得儿子近平和远平…… “习仲勋反党”案件还在扩展。八届十中全会一结束,西北局传达会议精神的简报中,就有了揭批“彭德怀、高岗、习仲勋反党集团”的提法,把习仲勋不仅同高岗联系起来,又同彭德怀联系起来,使问题性质进一步扩大升级;此后,经康生审定的陕西省委《关于习仲勋反党问题的传达提纲》中再次强调“彻底肃清彭、高、习的罪恶影响”,在更大范围造成了株连,使得一大批干部受到诬陷和迫害;“文革”初,在西北局第三次委员扩大会议和陕西省委四届五次会议上,又搞了“挖‘彭、高、习反党集团’在西北和陕西的黑线人物”,使得这一冤案株连了成千上万的干部和群众。
在这里我还要记述一件因所谓“习案”牵连无辜并企图嫁祸于我的事。
1964年5月,专案审查委员会放我出来,要我全家离开北京。我服从组织决定,立即打点行李,准备出发。但考虑到儿子刚刚两岁,我和妻子商量由我一人先去济南报到,然后全家再去。我上火车坐进车厢了,北京新街口“西安饭庄”经理王铭轩的妻子马纯慧大姐匆匆赶到,送我几包陕西挂面,并祝我一路平安。此时遭遇困厄,人情淡薄,马大姐为我送行,让我十分感动。
王铭轩,陕西蓝田县人,是中共中央西北局原统战部部长汪锋同志的老乡。他解放前开有钱庄、药房等商号,利用生意上的方便给解放区送药、送物资,为党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情,是我党的老朋友。1953年汪锋同志调到北京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便和习书记商量请王铭轩到北京开个经营羊肉泡馍等陕西特色小吃的饭店,名叫“西安饭庄”。饭店开张以后,当时的中央领导差不多都到这里吃过饭。1956年10月6日,毛主席到西郊机场送印尼总统苏加诺返城路过,在彭德怀元帅的陪同下到这里吃过一次羊肉泡馍。据说这是毛主席居京几十年间,唯一一次到民间饭馆用餐,这个店也因此红遍京城。我陪习书记多次到这里就餐、待客,自然和王铭轩、马纯慧夫妇建立了友谊,他们视我为小弟弟,我1958年结婚时,还送我一只竹壳暖水瓶。如今我落难了,马大姐牵挂在心,送我点土特产,情深义厚,除了感激,我没有想到别的。
不料,1968年“文革”中第一次整党时,军代表告诉我:“当年你离开北京时,就被公安人员盯上了,一直跟到济南,交给济南公安局继续跟踪,说有个姓马的中年妇女给你转移财产……”⑨ 我听后大吃一惊,没想到我和马大姐的正常交往,竟被公安局跟踪监控。他接着又说:“这件事后来查清了,纯属诬陷,不影响你恢复组织生活。”我吃惊之余,不由得担心起王铭轩、马纯慧夫妇的命运来。
多年以后,我打听到王铭轩果然在劫难逃。就在习书记被诬陷为“反党分子”3个月之后的1962年12月,王铭轩即遭秘密拘捕。1967年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罪名之一是“习仲勋反党集团西北交通员”,而西安饭庄则被诬陷为“习仲勋、汪锋的特务机关”。
王铭轩刑满留劳改农场“就业”,1972年才回到家中。此后,马大姐上访无果,直到习书记1978年出来工作、亲自给公安部写信,此案才得以平反。可惜,王铭轩已经于1977年含冤去世。
所谓马纯慧给我转移财产一事纯属栽赃陷害。原来,1965年的一天,公安部门奉命查抄王铭轩北京的家,白天抄走了一些信件和文字材料,晚上协助办案的某派出所民警李志义带着两个人又抄走了家里价值10多万元的现金、公债以及黄金、珠宝及首饰。⑩ 公安人员看到马大姐给我送挂面,怀疑把财产转移给了我。后来终于查清乃是民警李志义乘人之危劫掠了王家的钱财,这才排除了对我的嫌疑。1968年军代表跟我谈话不久,就看到报上登载了这个胆大妄为的败类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的消息。
因小说《刘志丹》和“习仲勋反党集团”一案受到株连的干部和群众,主要是原西北地区的老干部、老红军以及和习仲勋一起战斗工作过的老同志。康生曾公开说:“打这本书,就是为打西北山头。”西北五省大批省级干部被调到北京“学习”,许多人被诬陷为“习仲勋反党集团”的成员。康生甚至还追查到《工人日报》党组、全国总工会党组以至中宣部。原国家经委副主任贾拓夫,这位曾被毛泽东誉为“陕北才子”的传奇人物,被撤职下放,1967年5月7日被迫害致死;1968年5月,刘景范被以“现行反革命罪”逮捕入狱;作者李建彤于1968年1月遭关押,1970年被开除党籍,劳动改造;1968年1月,时任劳动部部长的马文瑞也被关押。在陕甘宁老区,有上万的基层干部和群众被打成“习仲勋反党集团”、“彭、高、习反党集团”的“黑爪牙”。更有甚者,康生、江青诬蔑电影《红河激浪》是“《刘志丹》小说的变种”,又株连迫害了近千人。
据当年专案组的人讲,由康生亲自挂帅审查习仲勋的专案组,在西北地区代号为“3号”专案组,在西北各省都有分组。执行秘密逮捕的方式和抓捕王铭轩大同小异,被捕者不知原因,家里人不知去向、不知死活。一大批为革命出生入死的老同志,有的被打成“习仲勋反党集团的代理人”,有的被打成“习仲勋黑线人物”、“习仲勋安插的黑钉子”,或被降职使用,或遭残酷批斗,有的被投入监狱,有的被迫害致死。有人统计,受小说《刘志丹》和“习仲勋反党集团”案株连的多达近2万人,有近200人被打死、被逼疯或严重致残。实际上可能远远不止此数。1978年,习书记复出以后,我在广东和北京先后接待过很多因“习案”遭受迫害的老干部和老红军,他们蒙冤时间之长、受迫害之深,超过“文革”时期类似冤案的受害者,听后令人发指。青海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张贵德就是其中一位。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是1962年9月27日闭幕的,张贵德于10月2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逮捕法办,给他强加的罪名是在青海省劳改局组织了一个“反革命集团”。奇怪的是,这个“反革命集团”的“头子”张贵德被关了18年,却一直没有判决。实际上,张贵德案件和“习仲勋反党集团”案是联系在一起的。“习案”由康生直接掌管,直到“文革”开始都没有结案。到了1980年,中共中央给“习仲勋反党集团”案正式平反,青海省才于1981年平反了“张贵德反革命集团”案。习书记在中央书记处任职期间,张贵德为自己的平反问题曾多次到北京上访。我接待过他,对他的冤案印象很深。 习书记在蒙冤受屈的日子里,对所谓“反党”问题抱着尽量少牵扯别人的态度,能揽的就自己揽过来,宁可自己一个人承担责任,尽可能不要连累别人。他说:“我身上的芝麻,放在别人身上就是西瓜;别人身上的西瓜,放在我身上就是芝麻。”习书记身处逆境,仍然不忘保护同志和朋友。许多人听了这句话,感动得落泪。事过多年,提起“牵连”这两个字,习书记仍然很不痛快。显然,成千上万人的悲惨遭遇给他造成了很大伤痛。
粉碎“四人帮”以后,习书记1978年出席第五届全国政协会议、出任广东省委第二书记时,所谓“习仲勋反党”的冤案还没有正式平反。习书记把个人荣辱置之度外,时时牵挂着战友、同志的冤情,他在处置繁忙政务的同时,接待了很多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属,亲自过问一大批受“习案”牵连的冤案,为他们平反昭雪。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中央组织部对小说《刘志丹》一案进行了复查。1979年7月14日,中央组织部向中央递交了《关于为小说〈刘志丹〉平反的报告》。报告指出:“《刘志丹》 (送审样书)不是反党小说,而是一部比较好的歌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描写革命斗争历史的小说。习仲勋等同志关心这部小说的创作,对如何改好这部小说发表过意见,是完全正当的,根本谈不上是什么反党阴谋集团活动。”“所谓利用写《刘志丹》小说进行反党活动一案,是康生制造的一起大错案。‘文化大革命’中,康生伙同林彪、‘四人帮’,更是变本加厉地搞出一起株连甚广的现代文字狱。”
报告建议:“因《刘志丹》小说案件受到诬陷的同志,一律昭雪平反。错误的结论和处理一律撤销,有关的检查、交代一律从干部档案中撤出销毁。”“报刊上可适当发表一些评论文章,澄清被康生和林彪、‘四人帮’在这一案件中搞乱了的思想、理论、路线是非,恢复党的传统作风,更好地调整党的文艺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
8月4日,中共中央向全党批转了这一报告。
为了进一步消除这一案件在陕西等地的恶劣影响,1980年1月11日,中央组织部转发了经中央批复同意的中共陕西省委《关于为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问题彻底平反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的提法,是极其荒谬的,纯系诬蔑不实之词,由此而造成很多冤假错案,打击和株连了大批干部和群众,对陕西工作的损害和影响是很严重的,教训是很沉痛的。”
报告建议:“对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的提法一概推倒。”“因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问题,被打成‘反党文艺’尚未处理的,由宣传部门进行认真的清理和平反。” “因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问题,受到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尚未平反的要很快平反。错误的结论和处分应予撤销。有关检查和揭发材料,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清查处理。”
198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80)19号文件”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为所谓“习仲勋反党集团”平反的通知》。报告指出:“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同志都不存在所谓反党问题,他们之间是工作关系和同志关系。所谓‘习仲勋反党集团’,纯属不实之词。这三位同志自一九六二年以后长期受批判、审查,‘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关押多年,是康生等人蓄意制造的一起冤案。”“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同志参加革命几十年来,为党为人民做了大量的工作,对革命是有贡献的。强加给他们的反党罪名应予推倒,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一九六二年以后审查他们所形成的一切诬蔑不实的结论意见和材料,应予否定。对因所谓‘习仲勋反党集团’问题受到株连迫害的干部和群众,均应予以平反,恢复名誉。”
至此,“习仲勋反党集团”一案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康生一伙机关算尽,企图打倒习书记的罪恶阴谋虽然得逞于一时,终究经不起历史的检验。16年以后,冰雪消融,春回大地。
十六年前乱云飞,黑云压城城欲摧。
五十二载功名显,无辜蒙冤反成罪。
是非颠倒难容忍,捶胸我哭千滴泪。
冤案虽定公理在,大地烟消尽明媚。
《刘志丹》小说事件和“习仲勋反党集团”案发生已经半个世纪了,它是八届十中全会上一件大事,甚至变成了这次会议的主题,不仅与建国以来所发生的“高饶反党联盟”、 “彭德怀反党集团”相联系,而且它在党内开创了在意识形态领域大搞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恶劣先例,“利用小说反党”也成了制造“现代文字狱”的一个典型案例。
注释:
①李建彤:(1919—2005),女,河南许昌人,刘景范同志的夫人。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把其小说《刘志丹》打成“利用小说反党”案件,习仲勋等因此被打成“反党集团”,作者遭受长达16年的迫害。1979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文件,彻底为《刘志丹》小说作者及其受牵连的人员平反。
②刘景范:(1910—1990),革命先烈刘志丹胞弟,陕西省保安县 (今志丹县) 人。曾任监察部副部长、国家地质部副部长。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因小说《刘志丹》一案被打成“习仲勋反党集团”成员。“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被关押7年。1980年,中共中央为刘景范彻底平反。后担任民政部副部长,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③“延安整风”运动:是指20世纪40年代的延安整风,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全党范围的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一次思想解放运动。通过延安整风,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毛泽东思想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④参见《毛泽东传(1949一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255页。
⑤马锡五:(1898—1962),陕西志丹县人。1930年参加革命,历任陕甘边区粮食部长、陕甘省苏维埃政府国民经济部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长,兼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创造了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
⑥小平同志:邓小平同志时任党中央总书记,负责处理政治局日常工作,因此习仲勋同志写信给他。
⑦贾拓夫:(1912—1967),陕西神木人。红军长征中,建议中央到陕北去,后受中央委派率先遣队到达陕北,被誉为“决定红军长征落脚点”的关键人物。解放后曾任中央财经委副主任、国家经委和国家计委第一副主任等职。“庐山会议”后,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又被打成“习仲勋反党集团”成员,“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1979年中共中央作出决定,为他平反昭雪。
⑧“社教”运动:“文革”前夕在全国开展的一场政治运动。最初只是在一些地区进行整风整社和小“四清” (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工作,后来进一步将“四清”的内容规定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在全国城乡普遍开展。这场运动尽管对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偏差,使“左”的错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实际上成了 “文化大革命”的前奏。
⑨军代表:这里指“文革”中对一些地方行政企事业单位实行军事管制以后参与该单位领导工作的解放军代表。
⑩公债:指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凭其信誉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一种格式化的债权债务凭证。这里特指我国1956年对民族工商业实行“赎买”政策而发行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
第一次,我没有亲身经历;第二次,我身临其境,是历史的见证人。
事情需从1962年夏天说起。当时中央领导人都到北戴河开会去了,唯独习书记留在北京,周总理让他“看家”。他顶着炎炎烈日,忙着主持召开全国中等城市工业座谈会。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习书记哪能想到,紧接北戴河会议之后在北京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风云突变,一股凛冽的政治风暴骤然向他袭来。
习书记是一位老革命、老党员,从13岁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起,就确定了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一贯忠诚于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党工作。我万万没有想到,在八届十中全会上,习书记瞬间变成了“反党分子”。
八届十中全会是1962年8月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的继续。北戴河会议的议题原来是讨论农业生产,会议期间突然改变主题,大谈“阶级”和“阶级斗争”,并提出“反对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
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上,在批判“翻案风”时,当年曾在陕北红军工作过的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突然发难说:“小说《刘志丹》是习仲勋主持写的,是第一作者;是利用宣传刘志丹来宣传高岗,为叛徒高岗翻案;并且宣扬习仲勋自己。”
阎红彦9月8日在全会上的发言被编进大会“总72号简报”。我看了这期简报,感到十分突然和震惊。会后,习书记回到家里,我看到他面带愁容,忐忑不安,只说李建彤不听劝告,给他制造了麻烦。① 当时齐心大姐还在中央党校,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9日一整天,习书记都闷闷不乐。晚饭后,他叫我陪他出去走走,我们乘车到了紫竹院公园。
我至今记忆深刻:那是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晚,虽然已是初秋,但空气异常沉闷,公园里游人稀少,只听见阵阵蝉鸣。我默默地陪伴习书记行走在没有路灯的曲折小径上。
习书记边走边对我说:“阎红彦对李建彤写《刘志丹》小说有意见,甚至和她争吵过,我早就知道,但没有想到他会在中央的大会上把这个事情上纲上线。”习书记接着说,“对西北地区的革命历史,一直存在着不同看法。阎红彦是陕甘革命根据地的老同志,有不同意见可以理解。但要说我借写刘志丹为高岗翻案,则是无中生有。”
习书记还说了许多,我只是听他叙说,却想不出任何宽慰的话。他的不快自然也感染了我,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跟着他,两腿像灌了铅似的。
在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阎红彦和刘志丹以及小说《刘志丹》的历史纠葛。阎红彦,陕西子长县人,陕甘边根据地和陕甘红军的创始人之一,上个世纪30年代初和刘志丹并肩战斗,但两人在工作中曾发生过分歧。当李建彤着手写小说《刘志丹》时,习书记就担心会引起争论。小说样书印出来以后,习书记又劝李建彤一定要听取对西北党史有不同意见的同志的看法。所谓“对西北党史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实际上主要指的就是阎红彦。在北戴河会议和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之前,阎红彦的观点主要集中于小说本身,认为小说中写的有些事件不符合历史事实。但在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上,阎红彦却把这本小说和当时所谓的“翻案风”联系在一起,认为是为高岗翻案,并把矛头指向了习书记。然而,最终阎红彦也成了阶级斗争扩大化和极“左”路线的牺牲品,不幸在“文化大革命”运动初期被迫害致死。
阎红彦是一位对革命有重要贡献的老同志,是1955年我军第一次授衔时唯一一位代表陕北红军的上将。他在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表现让人遗憾,而他最后的结局又不能不使人惋惜和同情。
我在陪同习书记在紫竹院公园的这次散步中,进一步知道了西北党史上的一些纠纷,也为习书记承担的政治压力深感忧虑。
全会原本没有讨论小说《刘志丹》的议题,阎红彦的“开炮”犹如一枚重磅炸弹,改变了会议的方向。
事后得知,这是康生一伙在背后策划的一个大阴谋。
北戴河会议期间,阎红彦向康生报告:“小说《刘志丹》目的不纯,有问题。”康生如获至宝,在既没有看小说又没有做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就向毛主席添油加醋地说:“《刘志丹》这本小说替高岗翻案,把刘志丹思想凌驾于毛泽东思想之上,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文艺写作问题,看来是带有政治倾向性的,是以习仲勋为首的一些人组织秘密反党小集团,利用小说反党。”紧接着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上,阎红彦发难以后,康生便公然讲:“……习仲勋勾结刘景范、② 李建彤夫妇,授意他们炮制反党小说《刘志丹》,为高岗翻案。习仲勋是这一事件的挂帅人物,是反党大阴谋家、大野心家。”于是,在康生等人的欺骗和煽动下,会议上一些人对习书记展开了猛烈攻击。
康生迫害习书记是有历史原因的。在1943年的“延安整风”运动中,③ 康生搞“抢救运动”,采取威逼利诱、刑讯逼供等手段,把在白区工作的地下党打成受国民党操纵的“红旗党”,使延安大批的老干部、从白区来的地下党员和青年干部受到审查,习书记对此曾予以抵制。解放战争中康生又在土改中推行“左”的路线,习书记再次予以抵制,提出不得使用肉刑、不能侵犯中农利益、不搞查三代、挖底财,要保护开明绅士和工商业者等,并就此向党中央写了报告,得到了毛主席的支持。中央将这个报告印发各地贯彻执行,纠正了康生“左”的路线。为此,康生一直耿耿于怀。
1962年9月24日至27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在北京举行。毛主席在会上作了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强调“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大会继北戴河会议之后大批所谓“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康生在大会上给毛主席递了一张纸条:“利用小说搞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毛主席在会上念了这个条子,然后说:“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搞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无论革命也好,反革命也好,他先要搞意识形态。”④ 后来,有人把康生递给毛主席条子里的话,和毛主席接着讲的话凑在一起,编撰成了一条“最高指示”:“利用小说搞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此后这条“最高指示”被广泛引用,成了在意识形态领域大搞阶级斗争的“尚方宝剑”。 习书记就这样被无限上纲定为“反党分子”。从此,他在政治上掉进了万丈深渊。
阎红彦是9月8日在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上发难的。13日,习书记向全会写了一封信,这封信主要是为自己申辩。这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李建彤捅娄子啦!她没有听从习书记的劝告,惹下了大祸。同时我不理解,小说毕竟是小说嘛!怎么能和反党联系在一起?为什么硬要说小说中的人物“许锤”就是习仲勋,“罗炎”就是高岗呢?而对习书记那封信,我隐隐觉得在全会那种高压态势下完全于事无补,就好像遭遇一股强大的台风,任何防御都显得那样的软弱无力。
我自担任习书记的秘书以来,虽然生活和工作在高层领导的圈子中,但政治上还很幼稚,天真地认为:这些高级领导人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目标奋斗了几十年的老革命,也是经历了千难万险和生死考验的幸存者,他们理应是亲密的战友和朋友。而八届十中全会刮起的这股党内斗争风暴一下子使我晕头转向,茫然不知所措。习书记那不平凡的革命经历在我脑海里一幕一幕地浮现:他13岁就参加革命,出生入死,参与创建陕甘革命根据地。毛主席曾表扬他“党的利益在第一位”,是“从群众中走出来的群众领袖”;他与彭德怀元帅一起转战在西北战场,以2万多人的西北野战军对抗20多万国民党精兵,打败了胡宗南和马步芳;他创造性地执行民族政策,“不战而屈人之兵”,安定了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毛主席就此赞扬他“仲勋,你比‘七擒孟获’的诸葛亮还厉害”;他辅佐周恩来总理管理国家政务以来,兢兢业业,其人品和才能深得总理的赏识和倚重。像习书记这样忠心耿耿为党为人民工作的好干部,怎么一下子就成了“反党分子”?我百思不得其解。
八届十中全会进行到后期,一方面继续揭批习书记,要他检查交待所谓小说《刘志丹》问题。另一方面,决定成立以康生为主任、由20人组成的“习仲勋专案审查委员会”,对习书记从历史到现实展开全面的审查。
习书记为自己申辩的信呈送全会以后不几天,周总理打电话把习书记约到他在中南海西花厅的办公室。周总理受党中央、毛主席的委托,与陈毅副总理一起找习书记谈话。见到习书记后,陈毅副总理快人快语,说:“仲勋,人无完人,我犯的错误比你大,改了就好,要努力振作起来。”周总理亲切地握着习书记的手说:“党中央、毛主席对你是信任的,让你代表政府做了很多工作,即使出了《刘志丹》小说这个问题,错了就改嘛!我们还是好朋友。千万不要有一念之差。”习书记感动地说:“总理,您放心,这点我还不会。我准备回农村去做个农民,革命也不是为了当官,种地同样可以革命。”总理还是不放心,又嘱咐把习书记的夫人齐心从中央党校接回家。齐心一到家,总理马上给她打电话,要她请假留在家里陪护丈夫,并嘱咐防备“一念之差”之类的事情发生。
政治风云瞬间突变,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从9月8日到9月25日,一向开朗豪爽的习书记心事重重,郁郁寡欢,沉默无言。齐心大姐如遭遇晴天霹雳,不知所措。整个后圆恩寺胡同甲6号大院笼罩在一片沉闷的气氛中,空气仿佛凝固了似的。
这个大院既是习书记的办公场所,也是他们全家生活的地方。习书记平时下班以后,几个孩子放学回来,大院里就会荡漾起他和孩子一起嬉戏玩耍的欢声笑语。突然遭受这样大的变故,使习书记显得异常痛苦。那时,女儿桥桥不过13岁、安安11岁,儿子近平9岁、远平刚刚6岁。当安安看到爸爸一个人坐在没有开灯的房间默默无语时,就问:“爸爸你怎么啦?”远平也问:“爸爸,你怎么不去中南海?”虽然他们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看到爸爸那种神情,天真烂漫的孩子们一下子全都惊呆了。我则六神无主,面对习书记只能默默无语,想不出用什么话来宽慰他。
金秋时节,习书记带领我们在院子里种的辣椒红了,海棠果也熟了,我却无心采摘。客厅里的几盆菊花日渐凋零,我也无心经管。从上世纪50年代就给习书记做饭的王志德师傅感觉气氛不对,一天着急地对我说:“习书记这几天胃口不好,饭量减了许多,得到医院去看看啊!”他看左右没人便凑到我跟前小声问道:“到底出了啥事?”我心里酸楚,差点儿落泪,却只能对他说:“没啥,没啥……”
正当我为习书记担忧的时候,灾难也降临在了我的头上。
1962年9月25日,八届十中全会召开的第二天,专案审查委员会突然对我实施隔离审查,实际上就是秘密关押,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当时,公安部一位姓顾的科长奉命深夜把我押送到东城区西总布胡同9号。这是一幢3层楼房,后来因为成了李宗仁公馆而闻名于世。现在已是“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的办公地。这座楼给我留下了梦魇般的记忆。我当时被关在三楼,看管人员怕我跳楼,把所有窗户钉死,通宵达旦开着灯,由4名警卫人员日夜轮流看守,严密监视。在二楼也关有被审查的人员,我不时听到他的高声辩驳甚至争吵声。多年以后才得知,他是首任中央编译局局长、给毛主席等中央领导担任俄语翻译的师哲同志,当时他也因“习案”牵连被关押在这里。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2年,先后在习书记身边工作的秘书有陈煦、田方、范民新、于重英、侯汉英、张云和我共7位同志。而八届十中全会期间只有我一人受到审查。我之所以受到如此“待遇”,是因为国务院一位副秘书长是专案审查委员会的成员,他知道秘书当中我跟随习书记时间最长,认定我一定掌握着大量的所谓“习仲勋反党言行”。于是,采取秘密关押、单独审查的非常措施,逼我交待揭发。
在长达近两年的关押审问中,我始终没有按照专案审查委员会的意图揭发所谓习仲勋的问题。我心里只有一个信念:不能昧着良心去说瞎话,更不能为了解脱自己反戈一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这是习书记对我多年的谆谆教诲,加上我从小接受的传统道德教育,我认定,为人处事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讲实话,讲品德,讲良心,更要讲党性,在习书记处于顺境时应该这样,在他蒙冤受屈的时候,更应该这样。
关押期间,专案审查委员会工作人员多次找我谈话,重点审问习书记与小说《刘志丹》及作者李建彤的关系,旁及其他方面。 我说,我们朝夕相处十几年,从来没有听见他说过反党或者对党不满的话,更没有看见他做过反党的事。相反,他是绝对忠于党忠于毛主席的。对小说《刘志丹》,当时我在回答专案审查委员会的诸多提问时,还讲了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归纳如下:
一、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和理由证明小说《刘志丹》是习仲勋主持写的,更不是第一作者。相反,他并不赞成用小说形式来表现刘志丹,曾提醒李建彤说:“你不了解西北革命斗争史,不一定能写好。”习书记还担心,写这样一部小说会引起争论。
二、文责自负。如果说小说的内容有什么问题,也只能由作者李建彤自己负责。
三、习书记工作太忙,断断续续看过小说草稿,但没有系统地看完,即交给秘书田方,谈不上是审稿。期间,曾向作者及工人出版社的责任编辑何家栋、以及刘景范(时任地质部副部长)、马锡五 (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几位陕北老同志讲过一些意见,⑤ 都是高屋建瓴原则性的正面引导,没有讲过对党、对人民不利的话。对此,可以调阅谈话记录,还可以从田方那里取证。
四、早在上世纪30年代,习书记与刘志丹、高岗一起闹革命,他们与谢子长等共同创建了陕甘边区革命根据地,有过一段共同战斗的辉煌业绩,功不可没,这是历史事实。新中国成立初期,对高(岗)饶(漱石)联盟反党,党中央早有定论。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时,习书记是举手拥护的,他对“高饶反党联盟”的态度也是明确的。事过3年之后,1957年夏天,毛主席在中南海游泳池约习书记促膝长谈,还特别表扬和鼓励了他。事后,习书记讲述了毛主席同他谈话的经过。这些情况,习书记身边的工作人员包括家属都知道。
五、小说《刘志丹》中的人和事,不应该和实际生活中的人和事画等号。小说是根据生活中许多的人和事重新创作的,小说人物就肯定不是原来的人物了,不能说“罗炎”就是高岗,“许锤”就是习仲勋。
六、习书记一向谦虚谨慎。1959年4月,他由国务院秘书长晋升为国务院副总理,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在这样一个可以和毛主席、周总理以及中央其他领导人共商国是的重要岗位上,他何需指使他人用写小说的方式来宣扬和美化自己?
关于阎红彦在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上指控习仲勋主持写小说《刘志丹》是宣扬美化自己,我对审查人员又解释说,我不评论小说是怎么写的,因为我没有系统地看这个书稿。至于习仲勋是否有意借写书来宣扬美化自己,我只说一件事就能回答这个问题。
1959年4月,中央提名要他任国务院副总理,他觉得不妥,立即郑重地给中央写信,恳请不要提他。原信很直白:
小平同志并中央:⑥
昨晚收到《关于国家机构和人事配备方案》(草案),看到新提的副总理名单中有我的名字,心情颇为不安。回忆几年来在国务院秘书长任职期内,工作没有做得很好,主要还在于自己有毛病,并不因职务关系而妨碍工作。因而内心十分歉疚,我仍愿意在下届国务院谨守原来工作岗位,多做些工作,做得更好些。这样,于工作无损,对自己可能更有好处,特恳请中央考虑在新的名单中把我除名,另提别的同志为新增副总理。
习仲勋
1959年4月1日
中央没有接受习书记的请求。同年4月2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习仲勋为副总理的任命。此时国务院副总理共有16位,即: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习仲勋。习书记时年46岁,是副总理中最年轻的一位。各位副总理分工明确,各管一个方面。习书记除任副总理外,仍兼国务院秘书长,承办周总理交办事项,分管国务院直属机构(人事局、宗教局、法制局、外国专家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国务院秘书厅、国务院机关党委等)及其他副总理不管的一些事务。回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叹:
晋升谦让多高尚,从来低调不张扬。
一身正气人称颂,功勋卓著显辉煌。
下面,我再说说专案审查委员会就小说《刘志丹》对我的种种审问。
康生指控习仲勋“反党”的3条罪状中,要害是为高岗翻案。为了把习书记和高岗挂在一起,康生一伙采取卑劣手段把3年前强迫当事人写的一份揭发材料在全会上抛了出来,编造了一个高岗自杀前与习书记“密谈”、“密谋”的弥天大谎。
当看到全会简报印发这个材料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既然是密谈、密谋,揭发人怎么知道?而且,这个“揭发材料”相当的恶毒,编造了很荒唐的故事。
康生先是诬陷习书记为高岗翻案,继而又指控习书记与高岗密谋,这样一来,就在政治上把习书记逼上了绝路。康生认定参与反党活动的不只是习仲勋一人,而是有一个以习仲勋为首的“团伙”,包括与习仲勋长期共事的贾拓夫(时任国家计委副主任)、⑦ 刘景范等一些老同志。全会成立的专案审查委员会,其目的就是继续深挖,一追到底。
专案审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不断地审问我:习仲勋都和哪些人有来往?是什么关系?谈了些什么?有什么问题?等等。我说,同习仲勋接触来往的同志很多,从党内到党外、从中央到地方,包括少数民族及宗教上层人物、文艺界人士、知识分子、劳动模范、亲朋好友,可以列出一长串名单。但我认为,他们的交往都是工作关系和朋友关系,这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至于他们之间都谈了些什么?凡我在场他们都在谈工作;我不在场,他们的谈话我不可能知道,我不能胡编乱造。
说到习书记和客人的谈话,可以说没有任何遮遮掩掩,从来都是声若洪钟,神采飞扬。时而慷慨激昂,娓娓道来;时而幽默诙谐,笑声朗朗;说到不好的人和事,也常常愤怒斥责。总之,坦坦荡荡,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和感情。这样的谈话怎么会有阴谋?又怎么能与反党联系在一起?
以康生为首的一小撮整人者想从我身上打开一条缺口,企图从我嘴里抠出“习仲勋反党”几个字,把“反党分子”的屎盆子扣在习书记头上,进而实现他们的阴谋。但不管专案审查委员会怎么对待我,我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绝不为了自己过关而歪曲事实、无中生有。 因为我没有反戈一击,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炮弹”,专案审查委员会就认为我是习书记的“亲信”和“黑爪牙”,内定我不能予以重用。
当年,习书记被打成“反党分子”身陷囹圄时,我没有想到他日后会被平反,因为那是毛主席定的案子。毛主席当时威望很高,他定的案子谁敢怀疑?但就是对这样的“铁案”,我也坚信习书记不是“反党分子”。我想,习书记在蒙冤受屈的日子里,依然相信志功不会去胡说八道。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心灵相通”、“心心相印”吧!
八届十中全会以后,我被隔离审查了近两年。其实,要我交代问题,并不需要那么长时间。到后来,实在没有什么好问的了,就把我不死不活地冷却着。没有报纸,没有书籍,实在无聊得发慌,我让看守警卫买来一本《红楼梦》,试图以此打发日子。但实在没有心情静下心来看书,偶尔翻翻,权当解闷而已。
1964年5月,专案审查委员会放我出来,但我却再也不能走进工作生活了整整10年的后圆恩寺胡同甲6号院子,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在清理我保管的习书记的钱物时,我把他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1万多元的工资存款,如数交给了齐心大姐。
我和大姐是在大院外一条马路上见面的,为防监视,彼此没敢说太多的话,只是互道珍重。大姐的身影远去了,我一时悲情满怀,泪眼迷离,只能心里默默地祝福习书记平安、齐大姐平安、孩子们平安。
1964年5月,专案审查委员会解除了对我的隔离审查,但同时宣布:“目前,习仲勋的案子还没有了结,党内没有传达,对外也没有公开,你出去后不能对外讲。为了保密,组织决定要你全家立即离开北京,下放山东。”面对这一决定,我如鲠在喉,有苦难言,只有服从。
离开习书记,我失去了主心骨,心里一下子被掏空了,加上将近两年的隔离审查,精神备受折磨,又突然把我全家下放到山东省基层,并得知内定不能重用,这种处理比给我任何一种处分都要严重得多。遭受多重打击,心灵上的创伤,使我痛苦不堪。
我被隔离审查时,在公安人员的监视下只是回家把钥匙交给了妻子李翠松,本想嘱咐几句话,也没有说出口。我遵守保密规定,关于八届十中全会上发生的一切,自始至终没有向家属透露任何消息,妻子当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时,我的孩子不到两岁。我年迈的母亲帮我照看小孩,父亲临时来京探望。我这一去,近两年音信全无。我被审查后工资停发,妻子为照顾一家老小,没有办法上班,只得把手表和一些稍好的衣物变卖了,艰难度日。看到这种情况,老父亲只好返回三门峡老家。由于长期得不到我的任何消息,老父亲日夜操心思念,忧虑惊吓,不久撒手人寰。
我是审查结束后才知道父亲去世的消息的。那一刻,只能把痛苦深深地埋藏在心底。1979年冬,我的老母亲不幸病故。我从广州赶回河南老家,送母亲下葬后,我跪拜在老父亲墓前失声痛哭。
见不到老父兮,儿心欲碎;
非儿之不孝兮,我有冤情。
父恩重如山兮,永不能忘;
墓前三叩首兮,愿父安息!
自1964年5月放我出来以后,虽说有了身体上的自由,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都以一种异样的眼光看待我,不敢和我接触。到山东分配工作时因为“内控” (即内部控制使用)而处处受到刁难,致使我在省委招待所住了四年多等待分配。因为上面有“此人不能重用”的话,省委组织部对我的工作分配始终举棋不定。后来作为临时过渡,1964年冬先安排我到齐河县、1965年冬又安排我到泰安县,连续搞了两期“社教”运动。⑧ 1966年夏,泰安县的“社教”运动尚未结束,“文化大革命”运动就开始了。省委组织部匆忙发文让我到泰安地委报到。这时,造反派已经夺了权,地委陷于瘫痪,掌权的造反派拒绝接收,又把我退回省委组织部。这样,我又被“挂”了起来,直到1970年,因为我爱人先于我分配在济南半导体研究所,才以照顾夫妻团聚的名义把我分配在济南第一无线电厂任行政科科长。
行政科是工厂的后勤部门,管职工食堂、幼儿园、医务室、基建等吃喝拉撒睡的事,这显然符合“不能重用”的内控原则。但我毕竟有了安身之地,不再被推来搡去,不再像浮萍一样漂泊不定,心理上得到些许安慰。科里连我共有4个职工,其他3位年龄较大,而且身体不好,我尽量自己多干点,彼此相处倒也融洽。同事们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我下放的原因,他们不曾问我,我也不必说起,也没有人歧视我。我除了经常下食堂和炊事员一起操作,设法改进职工生活以外,还经常到各车间参加劳动,向工人师傅学习,结交了许多朋友。这个厂过去生产军用电话,由于产品落后,已被撤销,但我同许多工人至今仍然保持着联系。毕竟在这个工厂呆了8年多,这是我人生一段重要而难以忘却的经历。
但此前有一件事,想来令人心寒。在我参加“社教”后等待分配将近四年的时间里,当时的山东省委组织部竟然按“病休”扣发了我的工资,扣的钱虽然不多,但对我的生活带来一定困难,更重要的是对我的精神伤害很大。
1978年6月,我奉调回到习书记身边。我到了广州,但家属还留在山东济南。同年底,我随习书记到北京开会,在京西宾馆有幸认识了时任山东省委秘书长的姜春云同志(后来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闲谈之间我向他反映了此事。为人敦厚而热情的姜春云同志亲自过问,这才给我补发了10多年前扣发的工资。30多年过去了,他也许早已忘记了这件事,但我一直记在心里。事情虽小,却是纠正对我的不公正待遇、落实政策的体现。姜春云同志同情人、帮助人的精神使我永怀感念。
八届十中全会以后,习书记被迫“闭门思过”。3年后,即1965年11月,被下放到河南省洛阳矿山机械厂任副厂长。
习书记遭遇的磨难太多了。他自从八届十中全会被打成“反党分子”,被审查、监护前后长达16年之久,“文革”中身陷囹圄,竟有7年没有见过家人。齐心大姐后来撰文回忆,习书记与家人离散7年之后重逢,竟然失声痛哭,分不清哪个是桥桥、哪个是安安,认不得儿子近平和远平…… “习仲勋反党”案件还在扩展。八届十中全会一结束,西北局传达会议精神的简报中,就有了揭批“彭德怀、高岗、习仲勋反党集团”的提法,把习仲勋不仅同高岗联系起来,又同彭德怀联系起来,使问题性质进一步扩大升级;此后,经康生审定的陕西省委《关于习仲勋反党问题的传达提纲》中再次强调“彻底肃清彭、高、习的罪恶影响”,在更大范围造成了株连,使得一大批干部受到诬陷和迫害;“文革”初,在西北局第三次委员扩大会议和陕西省委四届五次会议上,又搞了“挖‘彭、高、习反党集团’在西北和陕西的黑线人物”,使得这一冤案株连了成千上万的干部和群众。
在这里我还要记述一件因所谓“习案”牵连无辜并企图嫁祸于我的事。
1964年5月,专案审查委员会放我出来,要我全家离开北京。我服从组织决定,立即打点行李,准备出发。但考虑到儿子刚刚两岁,我和妻子商量由我一人先去济南报到,然后全家再去。我上火车坐进车厢了,北京新街口“西安饭庄”经理王铭轩的妻子马纯慧大姐匆匆赶到,送我几包陕西挂面,并祝我一路平安。此时遭遇困厄,人情淡薄,马大姐为我送行,让我十分感动。
王铭轩,陕西蓝田县人,是中共中央西北局原统战部部长汪锋同志的老乡。他解放前开有钱庄、药房等商号,利用生意上的方便给解放区送药、送物资,为党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情,是我党的老朋友。1953年汪锋同志调到北京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便和习书记商量请王铭轩到北京开个经营羊肉泡馍等陕西特色小吃的饭店,名叫“西安饭庄”。饭店开张以后,当时的中央领导差不多都到这里吃过饭。1956年10月6日,毛主席到西郊机场送印尼总统苏加诺返城路过,在彭德怀元帅的陪同下到这里吃过一次羊肉泡馍。据说这是毛主席居京几十年间,唯一一次到民间饭馆用餐,这个店也因此红遍京城。我陪习书记多次到这里就餐、待客,自然和王铭轩、马纯慧夫妇建立了友谊,他们视我为小弟弟,我1958年结婚时,还送我一只竹壳暖水瓶。如今我落难了,马大姐牵挂在心,送我点土特产,情深义厚,除了感激,我没有想到别的。
不料,1968年“文革”中第一次整党时,军代表告诉我:“当年你离开北京时,就被公安人员盯上了,一直跟到济南,交给济南公安局继续跟踪,说有个姓马的中年妇女给你转移财产……”⑨ 我听后大吃一惊,没想到我和马大姐的正常交往,竟被公安局跟踪监控。他接着又说:“这件事后来查清了,纯属诬陷,不影响你恢复组织生活。”我吃惊之余,不由得担心起王铭轩、马纯慧夫妇的命运来。
多年以后,我打听到王铭轩果然在劫难逃。就在习书记被诬陷为“反党分子”3个月之后的1962年12月,王铭轩即遭秘密拘捕。1967年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罪名之一是“习仲勋反党集团西北交通员”,而西安饭庄则被诬陷为“习仲勋、汪锋的特务机关”。
王铭轩刑满留劳改农场“就业”,1972年才回到家中。此后,马大姐上访无果,直到习书记1978年出来工作、亲自给公安部写信,此案才得以平反。可惜,王铭轩已经于1977年含冤去世。
所谓马纯慧给我转移财产一事纯属栽赃陷害。原来,1965年的一天,公安部门奉命查抄王铭轩北京的家,白天抄走了一些信件和文字材料,晚上协助办案的某派出所民警李志义带着两个人又抄走了家里价值10多万元的现金、公债以及黄金、珠宝及首饰。⑩ 公安人员看到马大姐给我送挂面,怀疑把财产转移给了我。后来终于查清乃是民警李志义乘人之危劫掠了王家的钱财,这才排除了对我的嫌疑。1968年军代表跟我谈话不久,就看到报上登载了这个胆大妄为的败类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的消息。
因小说《刘志丹》和“习仲勋反党集团”一案受到株连的干部和群众,主要是原西北地区的老干部、老红军以及和习仲勋一起战斗工作过的老同志。康生曾公开说:“打这本书,就是为打西北山头。”西北五省大批省级干部被调到北京“学习”,许多人被诬陷为“习仲勋反党集团”的成员。康生甚至还追查到《工人日报》党组、全国总工会党组以至中宣部。原国家经委副主任贾拓夫,这位曾被毛泽东誉为“陕北才子”的传奇人物,被撤职下放,1967年5月7日被迫害致死;1968年5月,刘景范被以“现行反革命罪”逮捕入狱;作者李建彤于1968年1月遭关押,1970年被开除党籍,劳动改造;1968年1月,时任劳动部部长的马文瑞也被关押。在陕甘宁老区,有上万的基层干部和群众被打成“习仲勋反党集团”、“彭、高、习反党集团”的“黑爪牙”。更有甚者,康生、江青诬蔑电影《红河激浪》是“《刘志丹》小说的变种”,又株连迫害了近千人。
据当年专案组的人讲,由康生亲自挂帅审查习仲勋的专案组,在西北地区代号为“3号”专案组,在西北各省都有分组。执行秘密逮捕的方式和抓捕王铭轩大同小异,被捕者不知原因,家里人不知去向、不知死活。一大批为革命出生入死的老同志,有的被打成“习仲勋反党集团的代理人”,有的被打成“习仲勋黑线人物”、“习仲勋安插的黑钉子”,或被降职使用,或遭残酷批斗,有的被投入监狱,有的被迫害致死。有人统计,受小说《刘志丹》和“习仲勋反党集团”案株连的多达近2万人,有近200人被打死、被逼疯或严重致残。实际上可能远远不止此数。1978年,习书记复出以后,我在广东和北京先后接待过很多因“习案”遭受迫害的老干部和老红军,他们蒙冤时间之长、受迫害之深,超过“文革”时期类似冤案的受害者,听后令人发指。青海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张贵德就是其中一位。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是1962年9月27日闭幕的,张贵德于10月2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逮捕法办,给他强加的罪名是在青海省劳改局组织了一个“反革命集团”。奇怪的是,这个“反革命集团”的“头子”张贵德被关了18年,却一直没有判决。实际上,张贵德案件和“习仲勋反党集团”案是联系在一起的。“习案”由康生直接掌管,直到“文革”开始都没有结案。到了1980年,中共中央给“习仲勋反党集团”案正式平反,青海省才于1981年平反了“张贵德反革命集团”案。习书记在中央书记处任职期间,张贵德为自己的平反问题曾多次到北京上访。我接待过他,对他的冤案印象很深。 习书记在蒙冤受屈的日子里,对所谓“反党”问题抱着尽量少牵扯别人的态度,能揽的就自己揽过来,宁可自己一个人承担责任,尽可能不要连累别人。他说:“我身上的芝麻,放在别人身上就是西瓜;别人身上的西瓜,放在我身上就是芝麻。”习书记身处逆境,仍然不忘保护同志和朋友。许多人听了这句话,感动得落泪。事过多年,提起“牵连”这两个字,习书记仍然很不痛快。显然,成千上万人的悲惨遭遇给他造成了很大伤痛。
粉碎“四人帮”以后,习书记1978年出席第五届全国政协会议、出任广东省委第二书记时,所谓“习仲勋反党”的冤案还没有正式平反。习书记把个人荣辱置之度外,时时牵挂着战友、同志的冤情,他在处置繁忙政务的同时,接待了很多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属,亲自过问一大批受“习案”牵连的冤案,为他们平反昭雪。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中央组织部对小说《刘志丹》一案进行了复查。1979年7月14日,中央组织部向中央递交了《关于为小说〈刘志丹〉平反的报告》。报告指出:“《刘志丹》 (送审样书)不是反党小说,而是一部比较好的歌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描写革命斗争历史的小说。习仲勋等同志关心这部小说的创作,对如何改好这部小说发表过意见,是完全正当的,根本谈不上是什么反党阴谋集团活动。”“所谓利用写《刘志丹》小说进行反党活动一案,是康生制造的一起大错案。‘文化大革命’中,康生伙同林彪、‘四人帮’,更是变本加厉地搞出一起株连甚广的现代文字狱。”
报告建议:“因《刘志丹》小说案件受到诬陷的同志,一律昭雪平反。错误的结论和处理一律撤销,有关的检查、交代一律从干部档案中撤出销毁。”“报刊上可适当发表一些评论文章,澄清被康生和林彪、‘四人帮’在这一案件中搞乱了的思想、理论、路线是非,恢复党的传统作风,更好地调整党的文艺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
8月4日,中共中央向全党批转了这一报告。
为了进一步消除这一案件在陕西等地的恶劣影响,1980年1月11日,中央组织部转发了经中央批复同意的中共陕西省委《关于为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问题彻底平反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的提法,是极其荒谬的,纯系诬蔑不实之词,由此而造成很多冤假错案,打击和株连了大批干部和群众,对陕西工作的损害和影响是很严重的,教训是很沉痛的。”
报告建议:“对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的提法一概推倒。”“因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问题,被打成‘反党文艺’尚未处理的,由宣传部门进行认真的清理和平反。” “因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问题,受到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尚未平反的要很快平反。错误的结论和处分应予撤销。有关检查和揭发材料,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清查处理。”
198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80)19号文件”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为所谓“习仲勋反党集团”平反的通知》。报告指出:“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同志都不存在所谓反党问题,他们之间是工作关系和同志关系。所谓‘习仲勋反党集团’,纯属不实之词。这三位同志自一九六二年以后长期受批判、审查,‘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关押多年,是康生等人蓄意制造的一起冤案。”“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同志参加革命几十年来,为党为人民做了大量的工作,对革命是有贡献的。强加给他们的反党罪名应予推倒,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一九六二年以后审查他们所形成的一切诬蔑不实的结论意见和材料,应予否定。对因所谓‘习仲勋反党集团’问题受到株连迫害的干部和群众,均应予以平反,恢复名誉。”
至此,“习仲勋反党集团”一案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康生一伙机关算尽,企图打倒习书记的罪恶阴谋虽然得逞于一时,终究经不起历史的检验。16年以后,冰雪消融,春回大地。
十六年前乱云飞,黑云压城城欲摧。
五十二载功名显,无辜蒙冤反成罪。
是非颠倒难容忍,捶胸我哭千滴泪。
冤案虽定公理在,大地烟消尽明媚。
《刘志丹》小说事件和“习仲勋反党集团”案发生已经半个世纪了,它是八届十中全会上一件大事,甚至变成了这次会议的主题,不仅与建国以来所发生的“高饶反党联盟”、 “彭德怀反党集团”相联系,而且它在党内开创了在意识形态领域大搞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恶劣先例,“利用小说反党”也成了制造“现代文字狱”的一个典型案例。
注释:
①李建彤:(1919—2005),女,河南许昌人,刘景范同志的夫人。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把其小说《刘志丹》打成“利用小说反党”案件,习仲勋等因此被打成“反党集团”,作者遭受长达16年的迫害。1979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文件,彻底为《刘志丹》小说作者及其受牵连的人员平反。
②刘景范:(1910—1990),革命先烈刘志丹胞弟,陕西省保安县 (今志丹县) 人。曾任监察部副部长、国家地质部副部长。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因小说《刘志丹》一案被打成“习仲勋反党集团”成员。“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被关押7年。1980年,中共中央为刘景范彻底平反。后担任民政部副部长,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③“延安整风”运动:是指20世纪40年代的延安整风,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全党范围的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一次思想解放运动。通过延安整风,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毛泽东思想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④参见《毛泽东传(1949一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255页。
⑤马锡五:(1898—1962),陕西志丹县人。1930年参加革命,历任陕甘边区粮食部长、陕甘省苏维埃政府国民经济部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长,兼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创造了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
⑥小平同志:邓小平同志时任党中央总书记,负责处理政治局日常工作,因此习仲勋同志写信给他。
⑦贾拓夫:(1912—1967),陕西神木人。红军长征中,建议中央到陕北去,后受中央委派率先遣队到达陕北,被誉为“决定红军长征落脚点”的关键人物。解放后曾任中央财经委副主任、国家经委和国家计委第一副主任等职。“庐山会议”后,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又被打成“习仲勋反党集团”成员,“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1979年中共中央作出决定,为他平反昭雪。
⑧“社教”运动:“文革”前夕在全国开展的一场政治运动。最初只是在一些地区进行整风整社和小“四清” (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工作,后来进一步将“四清”的内容规定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在全国城乡普遍开展。这场运动尽管对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偏差,使“左”的错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实际上成了 “文化大革命”的前奏。
⑨军代表:这里指“文革”中对一些地方行政企事业单位实行军事管制以后参与该单位领导工作的解放军代表。
⑩公债:指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凭其信誉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一种格式化的债权债务凭证。这里特指我国1956年对民族工商业实行“赎买”政策而发行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