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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料被鉴定人:男,17岁,高一学生,2002年9月至2003年6月期间,先后20余次在中午或晚放学时在曾经就读过的初中附近,用事先准备好的锥子、刀片等工具,扎伤独自行走女学生的背部、肩部或臀部,而后逃离现场,造成当地中学生极度恐慌。2003年6月其作案后在返回现场观望伤者反应时被抓获。该人平素性格内向、孤僻、不善与别人交往、自闭。不愿将自己的思想、情感向他人倾诉。内心孤傲、好高骛远、自尊心强。幼时发育正常,父母抚养长大,家庭关系好,生活顺利,无精神病家族史。在班级任班干部,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