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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本文基于分类视角,对参与我国当前劳动关系协调治理的社会组织进行了类型学划分,共总结出:商协会、行业协会;民间教育培训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法外社会组织;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的其他社会力量等七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就其发挥的主要作用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作者建议政府在今后工作中应该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功能定位、参与领域和具体分工,继续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劳动关系公共服务领域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