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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等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对3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