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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立法资源需求与供给严重失衡,依据综合实验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本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创新性、环境保护"硬法"与"软法"两种立法资源供给问题进行了探讨,重点对建立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制度、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制度、强化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区域协同保护等制度创新予以了详解,这对综合实验区的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