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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持续增多已是不争的事实。暂予监外执行意味着罪犯不需再关押服刑,这体现了现代刑事政策的人权保护理念,但如果适用不当会背离惩治犯罪的目的需要。如何在人权保障和惩治犯罪之间找到平衡点是当下最需迫切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鉴定报告这一客观因素在交付执行前监外执行案件中的影响力。本文选取了S省B市2012年至2016年期间的部分决定书和鉴定报告为样本,通过分析可以明确得出一个结论:鉴定结论直接影响到一名罪犯是否适用监外执行。这种结论的得出必然会产生许多不良影响,例如剥夺了法官的裁决权、容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