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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坚持挺纪在前,持续正风反腐,深化标本兼治,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拧紧党内政治生活“总开关”。一是夯实思想基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在党内政治生活的旗帜、灵魂作用,拧紧全面从严治党“总开关”,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筑牢党员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根基,凝聚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正能量。二是践行“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监督执纪,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讲规矩、守纪律成为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惩治极少数的政治效果进一步凸显。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党的各项纪律问题513件处理526人,纪律的约束力、震慑力不断彰显。把严明换届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换届风气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为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提供了保障。
二、坚定不移反腐败,清除党内政治生活“污染源”。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减存量、遏增量,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1656件处理2418人,立案查处数相当于十八大以前十年的总和。从2017年3月的测评结果显示,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3.93%。二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综合使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职务调整等多种处理方式,宽严相济、恰当处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017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511件,占处置问题线索的35%;给予党纪轻处分194人,占党政纪处分人数的59%。省纪委谈话函询占到处置问题线索的81.4%。发挥了第一、二形态的基础性作用,使谈话函询常态化,组织处理和党纪轻处分经常运用,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三是织密扎紧反腐制度笼子。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进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重点围绕“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积极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环境提供了制度利器。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当好党内政治生活“啄木鸟”。一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经常抓、抓经常,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作风建设“切入点”,抓作风、转作风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党员干部作风显著改善,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政治生态显著清朗起来。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915起,问责处理党员干部2274人,公开通报曝光1627人,知止、不敢氛围日益强化。调查显示,群众对作风建设的满意率达到93.07%,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二是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扶贫和民生领域为重点,认真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核实工作,针对重点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基层干部虚报冒领涉农涉牧专项资金、贪占克扣土地征用、扶贫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423件处理490人。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65起处理113人,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是注重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以先进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四、勇于担当起责任,牵住党内政治生活“牛鼻子”。一是压紧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出台“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履责报告、责任追究、检查考核、约谈提醒等配套制度,通过召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作出部署安排,强力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和纪委采取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督导调研、检查考核等措施,通过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层层传导压实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二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把严的要求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坚持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由省委书记带头,省委各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分别约谈一些党委(党组)负责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求被组织谈话函询过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谈话函询问题做出说明,明确整改措施,使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三是用好问责利器。健全完善问责制度机制,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151起,43个党组织和351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五、动真碰硬敢监督,念好党内政治生活“紧箍咒”。一是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坚持巡视和巡察相结合,落实政治巡视巡察要求,突出政治巡视巡察定位,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问题,持续形成震慑。十二届省委共组织完成10轮对167个巡视对象的巡视全覆盖。积极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有机衔接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不断增强。二是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组建27个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73家省直机关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并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市州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市州纪委派驻全覆盖工作。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校准职责和定位,推动落实监督责任,发挥“探头”作用,“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凸显。三是严格内部管理监督。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贯彻《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制定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规定》,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56件,处分13人,诫勉谈话8人,加强自我净化,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六、忠诚履行好职能,当好党内政治生活“护林员”。纪检机关承担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职责,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篇大文章,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打下坚实基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纪检机关要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紧紧盯住主体责任,突出“关键少数”,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深入了解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及时发现当地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正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围绕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挺纪在前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性、常态化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也要“猎狐”,坚决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要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纪委不能只当“伐木工”,而要当好“啄木鸟”,一方面要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既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又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等问题,为保持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作出努力;另一方面要涵养政治文化,注重加强党内文化建设,从政治高度厚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基,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校准监督的重点和指向,聚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再定位、再发力、再提升。要强化巡视监督,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新时期巡视工作的新定位新重点新要求,充分发挥利剑作用。要强化派驻监督,在全面监督上下功夫,实现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全覆盖,确保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拧紧党内政治生活“总开关”。一是夯实思想基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在党内政治生活的旗帜、灵魂作用,拧紧全面从严治党“总开关”,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筑牢党员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根基,凝聚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正能量。二是践行“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监督执纪,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讲规矩、守纪律成为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惩治极少数的政治效果进一步凸显。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党的各项纪律问题513件处理526人,纪律的约束力、震慑力不断彰显。把严明换届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换届风气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为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提供了保障。
二、坚定不移反腐败,清除党内政治生活“污染源”。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减存量、遏增量,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1656件处理2418人,立案查处数相当于十八大以前十年的总和。从2017年3月的测评结果显示,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3.93%。二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综合使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职务调整等多种处理方式,宽严相济、恰当处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017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511件,占处置问题线索的35%;给予党纪轻处分194人,占党政纪处分人数的59%。省纪委谈话函询占到处置问题线索的81.4%。发挥了第一、二形态的基础性作用,使谈话函询常态化,组织处理和党纪轻处分经常运用,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三是织密扎紧反腐制度笼子。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进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重点围绕“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积极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环境提供了制度利器。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当好党内政治生活“啄木鸟”。一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经常抓、抓经常,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作风建设“切入点”,抓作风、转作风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党员干部作风显著改善,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政治生态显著清朗起来。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915起,问责处理党员干部2274人,公开通报曝光1627人,知止、不敢氛围日益强化。调查显示,群众对作风建设的满意率达到93.07%,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二是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扶贫和民生领域为重点,认真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核实工作,针对重点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基层干部虚报冒领涉农涉牧专项资金、贪占克扣土地征用、扶贫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423件处理490人。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65起处理113人,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是注重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以先进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四、勇于担当起责任,牵住党内政治生活“牛鼻子”。一是压紧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出台“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履责报告、责任追究、检查考核、约谈提醒等配套制度,通过召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作出部署安排,强力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和纪委采取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督导调研、检查考核等措施,通过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层层传导压实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二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把严的要求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坚持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由省委书记带头,省委各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分别约谈一些党委(党组)负责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求被组织谈话函询过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谈话函询问题做出说明,明确整改措施,使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三是用好问责利器。健全完善问责制度机制,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151起,43个党组织和351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五、动真碰硬敢监督,念好党内政治生活“紧箍咒”。一是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坚持巡视和巡察相结合,落实政治巡视巡察要求,突出政治巡视巡察定位,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问题,持续形成震慑。十二届省委共组织完成10轮对167个巡视对象的巡视全覆盖。积极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有机衔接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不断增强。二是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组建27个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73家省直机关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并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市州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市州纪委派驻全覆盖工作。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校准职责和定位,推动落实监督责任,发挥“探头”作用,“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凸显。三是严格内部管理监督。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贯彻《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制定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规定》,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56件,处分13人,诫勉谈话8人,加强自我净化,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六、忠诚履行好职能,当好党内政治生活“护林员”。纪检机关承担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职责,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篇大文章,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打下坚实基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纪检机关要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紧紧盯住主体责任,突出“关键少数”,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深入了解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及时发现当地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正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围绕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挺纪在前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性、常态化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也要“猎狐”,坚决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要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纪委不能只当“伐木工”,而要当好“啄木鸟”,一方面要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既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又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等问题,为保持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作出努力;另一方面要涵养政治文化,注重加强党内文化建设,从政治高度厚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基,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校准监督的重点和指向,聚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再定位、再发力、再提升。要强化巡视监督,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新时期巡视工作的新定位新重点新要求,充分发挥利剑作用。要强化派驻监督,在全面监督上下功夫,实现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全覆盖,确保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