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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设既富有中国地方文化特色、又能体现地域特点的生态城镇、生态社区、生态村落,是建设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必由之路。本文将生态城镇理念引入城镇规划设计中,阐述了生态城镇规划的原则,以促进生态城镇的承载与发展。
关键词:生态城镇;规划;原则
中图分类号:F1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镇是人类文明的名片,伴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给城镇带来的危机也越来越严重,而生态城镇概念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这是一种全新的城镇概念和发展模式,已被认为是解决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
一、生态城镇规划综述
1、生态城镇规划的含义
目前,国内生态城镇规划的功能定位还不是十分明确。一般地讲,所谓生态城镇就是“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为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的人类住宅区。其发展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然系统和谐等三个人方面的内容。它是城镇生态化发展的结果,也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小区的新形式,自然、城镇与人融为有机一体,形成互惠共生的结构。因此,其建设必须要有科学的、高起点的、切合实际的规划,在规划思想里导人经济、社会、生态的因素,按符合生态要求的原则进行生态规划与建设。
2、生态城镇规划的价值
生态宜居是市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体现,也是市民群众身心愉快的前提。追求生态城镇规划有如下价值:有利于培育健康文明的生产消费方式,建立健康的自然与社会的生态关系,构造传统与现代文明的生态文明体系;有利于形成符合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运作的发展模式,以利用本地资源条件为基础;有利于缓解自然资源及环境问题对城镇发展的阻碍;有利于改造传统产业,使之生态化,逐步形成健康的生态产业结构;有利于加快城乡经济发展,建立良好的人居环境,形成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有利于凸显生态经济的强势地位,保持经济发展的高速运行;有利于解决人地矛盾、污染物排放及生态破坏等重点环境问题,形成良好的生活及创业环境;有利于构建与城乡体系平衡的自然生态体系;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自然整体系统的协调,保证城镇发展速度和发展的质量同时达标,既满足城镇发展对环境的需求,同时也满足居民对环境的需求,达到人、社会和自然的和谐。
二、生态城镇规划现状
我国的生态城镇规划起步较晚,经验少,各方面政策上也支持不足,还由于过于强调经济发展,导致大部分城镇的功能结构单一,城镇的生态基础较差。我国只有通过生态化改造和提升工业科技化,减少工业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来进行。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在恶化,局部在改善,治理能力远远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赤字逐渐扩大。
经济社会越发深入的今天,工业文明的经济模式使城镇出现人口拥挤、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的现象,这些是目前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将生态学的原理应用到城镇规划设计中,即城镇生态建设模式的运用,对协调城镇规划发展与城镇生态之间、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生态城镇规划原则
1、城镇生态位最优化原则
生态位是指物种在群落中,在空间和营养关系方面所占的地位。城镇生态位是一个城镇提供给人们的或可被人们利用的各种生态因子和生态关系的集合。它不仅反映了一个城镇的现状对于人类各种经济活动和生活活动的适宜程度,而且也反映了一个城镇的性质、功能、地位、作用及其间人口、资源、环境的优劣,从而决定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吸引力和离心力。城镇生态位是决定城镇竞争力的根本因素。
2、城镇的成长性原则
城镇的发展是—个动态的过程,而城镇规划也是随着城镇的发展而变化的,城镇规划要为城镇的未来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成长性是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一切自然群落和人工群落都遵循群落生长或演替的规律运行。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否则就会导致“生态逆退”。将成长性原则运用于城镇规划,就是将一个城镇的文脉、历史、文化、建筑、邻里和社区的物质形式当作一种生命形式、生命体系来对待,我们要根据它的“生命”历史和生态状态来维护它、保护它、发展它和更新它。
3、城镇生态承载力原则
城镇生态承载力原则是指从生态学角度来看,城镇发展以及城镇人群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人类活动强度是有极限的,即城镇发展存在着生态极限。城镇发展有一定的规模,自然生态环境是限定城镇发展规模的最主要因素。在城镇规划中,坚持城镇生态承载力原则,一是在城镇规划过程中,我们要科学地估算城镇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并运用技术、经济、社会、生活等手段来保护、提高这种能力;二是要考虑环境的自净能力和人工净化能力,它们直接关系着城镇的生存质量与发展规模;三是要考虑城镇的产业种类、数量结构与布局(这些指标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污染的产生与净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四是要调整控制城镇人口的总数、密度与构成。
四、生态城镇规划的建议
生态城镇建设是一种渐进、有序的系统发育和功能完善过程。为处理和协调好城镇建设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做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维持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一是提倡全民参与,提高生态意识,使人们知道自己在环境中的位置和环境责任,改变坏的消费方式;二是在规划中融入人性化元素,为方便居民考虑,减少移动带来的能源消耗;三是利用自然生态基础,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镇;四是制定生态城镇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强城镇间合作;五是以绿色城镇为目标,创建节约型城镇。
当然,2l世纪是城镇的世纪,也是关心环境的世纪,“城市未来将决定的越来越多的不仅是国家的未来,而且是整个星球的未来”。我们必须以科学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变化的观点来认识城镇与环境问题,以新的生态视角和时空观不断探索、研究城镇与区域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参考文献:
[1]黄光宇.中国生态城镇規划与建设进展[J].城镇环境与城镇生态,2001(3) .
[2]王玲.生态城镇规划的设计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08(6) .
[3]吴谦林.浅谈生态城镇规划[J].山西建筑,2008(12) .
关键词:生态城镇;规划;原则
中图分类号:F1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镇是人类文明的名片,伴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给城镇带来的危机也越来越严重,而生态城镇概念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这是一种全新的城镇概念和发展模式,已被认为是解决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
一、生态城镇规划综述
1、生态城镇规划的含义
目前,国内生态城镇规划的功能定位还不是十分明确。一般地讲,所谓生态城镇就是“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为创造力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的人类住宅区。其发展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然系统和谐等三个人方面的内容。它是城镇生态化发展的结果,也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小区的新形式,自然、城镇与人融为有机一体,形成互惠共生的结构。因此,其建设必须要有科学的、高起点的、切合实际的规划,在规划思想里导人经济、社会、生态的因素,按符合生态要求的原则进行生态规划与建设。
2、生态城镇规划的价值
生态宜居是市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体现,也是市民群众身心愉快的前提。追求生态城镇规划有如下价值:有利于培育健康文明的生产消费方式,建立健康的自然与社会的生态关系,构造传统与现代文明的生态文明体系;有利于形成符合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运作的发展模式,以利用本地资源条件为基础;有利于缓解自然资源及环境问题对城镇发展的阻碍;有利于改造传统产业,使之生态化,逐步形成健康的生态产业结构;有利于加快城乡经济发展,建立良好的人居环境,形成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有利于凸显生态经济的强势地位,保持经济发展的高速运行;有利于解决人地矛盾、污染物排放及生态破坏等重点环境问题,形成良好的生活及创业环境;有利于构建与城乡体系平衡的自然生态体系;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自然整体系统的协调,保证城镇发展速度和发展的质量同时达标,既满足城镇发展对环境的需求,同时也满足居民对环境的需求,达到人、社会和自然的和谐。
二、生态城镇规划现状
我国的生态城镇规划起步较晚,经验少,各方面政策上也支持不足,还由于过于强调经济发展,导致大部分城镇的功能结构单一,城镇的生态基础较差。我国只有通过生态化改造和提升工业科技化,减少工业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来进行。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在恶化,局部在改善,治理能力远远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赤字逐渐扩大。
经济社会越发深入的今天,工业文明的经济模式使城镇出现人口拥挤、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的现象,这些是目前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将生态学的原理应用到城镇规划设计中,即城镇生态建设模式的运用,对协调城镇规划发展与城镇生态之间、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生态城镇规划原则
1、城镇生态位最优化原则
生态位是指物种在群落中,在空间和营养关系方面所占的地位。城镇生态位是一个城镇提供给人们的或可被人们利用的各种生态因子和生态关系的集合。它不仅反映了一个城镇的现状对于人类各种经济活动和生活活动的适宜程度,而且也反映了一个城镇的性质、功能、地位、作用及其间人口、资源、环境的优劣,从而决定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吸引力和离心力。城镇生态位是决定城镇竞争力的根本因素。
2、城镇的成长性原则
城镇的发展是—个动态的过程,而城镇规划也是随着城镇的发展而变化的,城镇规划要为城镇的未来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成长性是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一切自然群落和人工群落都遵循群落生长或演替的规律运行。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否则就会导致“生态逆退”。将成长性原则运用于城镇规划,就是将一个城镇的文脉、历史、文化、建筑、邻里和社区的物质形式当作一种生命形式、生命体系来对待,我们要根据它的“生命”历史和生态状态来维护它、保护它、发展它和更新它。
3、城镇生态承载力原则
城镇生态承载力原则是指从生态学角度来看,城镇发展以及城镇人群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人类活动强度是有极限的,即城镇发展存在着生态极限。城镇发展有一定的规模,自然生态环境是限定城镇发展规模的最主要因素。在城镇规划中,坚持城镇生态承载力原则,一是在城镇规划过程中,我们要科学地估算城镇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并运用技术、经济、社会、生活等手段来保护、提高这种能力;二是要考虑环境的自净能力和人工净化能力,它们直接关系着城镇的生存质量与发展规模;三是要考虑城镇的产业种类、数量结构与布局(这些指标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污染的产生与净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四是要调整控制城镇人口的总数、密度与构成。
四、生态城镇规划的建议
生态城镇建设是一种渐进、有序的系统发育和功能完善过程。为处理和协调好城镇建设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做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维持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一是提倡全民参与,提高生态意识,使人们知道自己在环境中的位置和环境责任,改变坏的消费方式;二是在规划中融入人性化元素,为方便居民考虑,减少移动带来的能源消耗;三是利用自然生态基础,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镇;四是制定生态城镇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强城镇间合作;五是以绿色城镇为目标,创建节约型城镇。
当然,2l世纪是城镇的世纪,也是关心环境的世纪,“城市未来将决定的越来越多的不仅是国家的未来,而且是整个星球的未来”。我们必须以科学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变化的观点来认识城镇与环境问题,以新的生态视角和时空观不断探索、研究城镇与区域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参考文献:
[1]黄光宇.中国生态城镇規划与建设进展[J].城镇环境与城镇生态,2001(3) .
[2]王玲.生态城镇规划的设计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08(6) .
[3]吴谦林.浅谈生态城镇规划[J].山西建筑,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