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球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却又是最适宜人居的国家,两个颇为矛盾的光环同时戴在了新加坡的头上。短短50年,凭借科学而缜密的“居者有其屋”计划,新加坡一举解决了国民的住房问题,人均居住面积超过21平方米,狮城遍布安乐之居。
“和我一起买组屋吧!”,越来越多的新加坡年轻人会用这句话求婚。26岁的candy甜蜜地回忆,丈夫也正是用这句再家常不过的话打动了她。若是在中国,未买房就敢来求婚的男孩子大多会被准岳母当场喊“NG”的。
新加坡在1959年完全自治时,也曾面临严峻的“屋荒”,大多数人只能居住在木板和铁片搭建的棚屋内。新加坡政府将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提出了“居者有其屋”的口号。
此后,新加坡于1960年成立了建屋发展局统一规划公共住宅事项。它是国家发展局下面的一个法定机构,既是政府机构,又是房地产经营企业,拥有规划、建造、管理、出售公共住房的全权。该局成立的目的就是向低收入人民提供廉价房屋。建屋发展局在1964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国家免费提供土地,由建屋发展局统一规划建设“组屋”。
新加坡的“组屋”,全称为组合房屋,类似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新加坡建屋发展局不以赢利为目的,因此组屋的价格并不与市场挂钩,而由建屋发展局来决定。50年间,建屋发展局建造了90万间组屋,超过80%的人口居住在组屋中,其中95%拥有自己的组屋,是全球惟一近乎达到百分之百拥屋率的国家,真正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政策目标。
与大规模建造组屋政策相对应,1955年,新加坡政府开始设置公积金,经过多年的演变调整,成为了政府的强制储蓄计划,无论购房、保险、子女教育费用或者医疗费用,都包含在内。新加坡之所以在短短数十年内成功地解决了住房短缺的问题,并且完成了住房由量到质的提升。新加坡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居者有其屋”计划为两大支柱的福利型住房制度功不可没。
以前面提到的candy的婚房组屋为例,总建筑面积约为90平方米,总价不过20万新元左右(1新元约为4.81人民币),为市场上私房价格的一半,又加上可以使用公积金还款,对月入近8000新元的夫妻俩,每月还款总额不到总收入的20%,几乎不构成什么负担。工作5年左右即可买房对于大多数新加坡年轻人来说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许多政府组屋都是13层以上。一楼基本上是不住人的,像开放的大凉棚一样,人们穿越组屋非常方便。每栋组屋之间都有类似连廊的建筑,即使下雨也不会被淋湿。组屋一楼更有些石桌石凳被摆在其中,有的石桌上甚至画着中国象棋的棋盘,夜间人们便坐在其间,或聊天或下棋,灯光都是足足的。组屋中居民如有丧事或喜事,亦会在一楼的开放平台摆上满满的桌椅以及食物,招待朋客。新加坡的夜间是灯火通明的,在每层楼的通道上都安有日光灯,以保障这些灯彻夜通亮,如果一个楼道的灯坏掉而居者未通知政府,那么就要被罚款。
随着“居者有其屋”计划的全面展开,负责实施的新加坡建屋发展局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系统,以应对各种可能的情况。比如对哪些人能够申请购买组屋这个问题上,就有非常详尽的“合格条件”。一般而言,直接向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申请购屋的人士,应该满足5个条件:新加坡公民、年龄至少21岁、必须组成一个核心家庭单位、每月家庭总收入不超过8000新元、不得拥有任何私人产业等。新加坡公民购买的组屋有99年的使用权,而所有权则归属新加坡政府。组屋在购买的前5年,不能出售,住满5年后转手时不会被征收任何所得税。
组屋价格如此优惠,购房者当然趋之若骛。然而,购买了组屋,就必须要住,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及牢狱之灾。新加坡政府表示,任何人在买卖组屋时,必须提供翔实的资料,如果一旦发现虚报,将面临高达5000新元的罚款或6个月的监禁,严重者两者兼施。
为了推进国家其他政策的贯彻实施,新加坡还推出了一系列的优先购房计划,符合优先购房计划的家庭可以比一般家庭更快、更容易获得组屋。1987年新加坡政府推出了育有3名孩子家庭优先购房计划;1963年和1986年推出了受徙置和重建计划影响的家庭优先购房计划;2002年推出已婚儿女选购组屋靠近父母住家,或者父母选购的组屋靠近已婚儿女住家的优先购房计划。为鼓励世代同堂,大家庭的亲人相邻而居,彼此照应。政府还特意设计一种三房式与一房式相连的新组屋,目的就是方面年轻夫妇照顾老人,也便于老年人有更多的时间与孩子们相处。新加坡政府规定,凡购买此类组屋的居民,均可享受优惠价格。
同时,新加坡还制定了完善的组屋租赁制度,对于无力购房的低收入新加坡公民,则可以租赁组屋,租金也比较便宜。总收入介于800~2000新元的新加坡公民,能够享受以颇低价格租赁一居室到三居室房屋的政策。即使家庭收入在800新元以下的家庭,申请一房组屋的租金每月也不会超过33新元,二房组屋的租金每月不超过75新元。
在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内,有一块黑色大理石的宽阔迎壁,上面雕刻着书法家用草书写成的大诗人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和我一起买组屋吧!”,越来越多的新加坡年轻人会用这句话求婚。26岁的candy甜蜜地回忆,丈夫也正是用这句再家常不过的话打动了她。若是在中国,未买房就敢来求婚的男孩子大多会被准岳母当场喊“NG”的。
新加坡在1959年完全自治时,也曾面临严峻的“屋荒”,大多数人只能居住在木板和铁片搭建的棚屋内。新加坡政府将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提出了“居者有其屋”的口号。
此后,新加坡于1960年成立了建屋发展局统一规划公共住宅事项。它是国家发展局下面的一个法定机构,既是政府机构,又是房地产经营企业,拥有规划、建造、管理、出售公共住房的全权。该局成立的目的就是向低收入人民提供廉价房屋。建屋发展局在1964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国家免费提供土地,由建屋发展局统一规划建设“组屋”。
新加坡的“组屋”,全称为组合房屋,类似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新加坡建屋发展局不以赢利为目的,因此组屋的价格并不与市场挂钩,而由建屋发展局来决定。50年间,建屋发展局建造了90万间组屋,超过80%的人口居住在组屋中,其中95%拥有自己的组屋,是全球惟一近乎达到百分之百拥屋率的国家,真正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政策目标。
与大规模建造组屋政策相对应,1955年,新加坡政府开始设置公积金,经过多年的演变调整,成为了政府的强制储蓄计划,无论购房、保险、子女教育费用或者医疗费用,都包含在内。新加坡之所以在短短数十年内成功地解决了住房短缺的问题,并且完成了住房由量到质的提升。新加坡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居者有其屋”计划为两大支柱的福利型住房制度功不可没。
以前面提到的candy的婚房组屋为例,总建筑面积约为90平方米,总价不过20万新元左右(1新元约为4.81人民币),为市场上私房价格的一半,又加上可以使用公积金还款,对月入近8000新元的夫妻俩,每月还款总额不到总收入的20%,几乎不构成什么负担。工作5年左右即可买房对于大多数新加坡年轻人来说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许多政府组屋都是13层以上。一楼基本上是不住人的,像开放的大凉棚一样,人们穿越组屋非常方便。每栋组屋之间都有类似连廊的建筑,即使下雨也不会被淋湿。组屋一楼更有些石桌石凳被摆在其中,有的石桌上甚至画着中国象棋的棋盘,夜间人们便坐在其间,或聊天或下棋,灯光都是足足的。组屋中居民如有丧事或喜事,亦会在一楼的开放平台摆上满满的桌椅以及食物,招待朋客。新加坡的夜间是灯火通明的,在每层楼的通道上都安有日光灯,以保障这些灯彻夜通亮,如果一个楼道的灯坏掉而居者未通知政府,那么就要被罚款。
随着“居者有其屋”计划的全面展开,负责实施的新加坡建屋发展局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系统,以应对各种可能的情况。比如对哪些人能够申请购买组屋这个问题上,就有非常详尽的“合格条件”。一般而言,直接向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申请购屋的人士,应该满足5个条件:新加坡公民、年龄至少21岁、必须组成一个核心家庭单位、每月家庭总收入不超过8000新元、不得拥有任何私人产业等。新加坡公民购买的组屋有99年的使用权,而所有权则归属新加坡政府。组屋在购买的前5年,不能出售,住满5年后转手时不会被征收任何所得税。
组屋价格如此优惠,购房者当然趋之若骛。然而,购买了组屋,就必须要住,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及牢狱之灾。新加坡政府表示,任何人在买卖组屋时,必须提供翔实的资料,如果一旦发现虚报,将面临高达5000新元的罚款或6个月的监禁,严重者两者兼施。
为了推进国家其他政策的贯彻实施,新加坡还推出了一系列的优先购房计划,符合优先购房计划的家庭可以比一般家庭更快、更容易获得组屋。1987年新加坡政府推出了育有3名孩子家庭优先购房计划;1963年和1986年推出了受徙置和重建计划影响的家庭优先购房计划;2002年推出已婚儿女选购组屋靠近父母住家,或者父母选购的组屋靠近已婚儿女住家的优先购房计划。为鼓励世代同堂,大家庭的亲人相邻而居,彼此照应。政府还特意设计一种三房式与一房式相连的新组屋,目的就是方面年轻夫妇照顾老人,也便于老年人有更多的时间与孩子们相处。新加坡政府规定,凡购买此类组屋的居民,均可享受优惠价格。
同时,新加坡还制定了完善的组屋租赁制度,对于无力购房的低收入新加坡公民,则可以租赁组屋,租金也比较便宜。总收入介于800~2000新元的新加坡公民,能够享受以颇低价格租赁一居室到三居室房屋的政策。即使家庭收入在800新元以下的家庭,申请一房组屋的租金每月也不会超过33新元,二房组屋的租金每月不超过75新元。
在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内,有一块黑色大理石的宽阔迎壁,上面雕刻着书法家用草书写成的大诗人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