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方法论在德国法学院的教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这一与法史学并列而可选择其一的基础课程中,方法论几乎占据了总共两个学期教学时间的一半。与其地位相称,也涌现了一大批以法律方法论为名的教科书,而帕夫洛夫斯基的这本《法律方法论导论》[1],正如其副标题所言,乃是一本“法哲学与法社会学基础课程大学生用书”,从而将法律方法论奠定在对整个法学与法哲学认识的基础之上,其以仅仅16开211页的篇幅,得以使我们思考法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论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