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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大工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依法履职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管理活动,是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山西省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找准定位,强化措施,努力探索,积极实践,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依托,以化解矛盾纠纷为手段,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方法和经验,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