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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对陕西农民收入的现状进行分析,揭示了陕西农民收入缓慢增长的一些主要因素,同时指出县域经济发展缓慢将严重影响陕西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解决该问题已是刻不容缓。为此,本文提出了有关陕西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若干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 农民增收 减负 结构调整
陕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省,农业人口众多,2006年,陕西省总人口共373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为2725万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3%,其中农村劳动力人口为1450万人,占陕西省农村人口的比例为53.2%,因此,农民增收问题是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一、农村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农民纯收入有所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经历了三次突破,1996年突破1000元,由1978年的133元增加到1165元,2005年突破2000元达到2052元,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645元,当年净增385元,增量与速度均创历史新高,呈现增速加快的良好势头。但与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4140元相比,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3.89%,仍有很大差距。
二、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
1.县域经济发展缓慢。陕西属农业省份,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农民增收。目前县域经济仍是我省经济发展的“短腿”。同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县域经济总量和居民收入与全国县域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2006年全国评比的2000多个县不含市辖区,按相同口径分析,陕西应为83个县(市)。据此测算,陕西83个县(市)2006年平均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县均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仅为2005年全国县域平均指标的51.8%、86.1%、48.3%和70.2%。
2.农村产品的工业化、产业化水平低,难以对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形成强大的产业推动力。目前,陕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龙头企业和综合性批发市场的发展不足,阻碍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制约了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农业和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工不足。农产品不能通过加工和流通增值,仅能以原材料的形式输出,农民难以分享到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后续利润;二是引导不足。由于农村单家独户式的小规模经营,对市场信息的掌握和分析能力弱,更不具备研究和开发市场新产品的能力,缺乏产业化组织的引导,农民在结构调整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容易造成产品积压、价格下跌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风险加大;三是龙头企业、优势品种不突出。陕西省目前缺乏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大的龙头企业,农产品缺少能叫响的优质品牌。四是地方特色产品特而不优,优而不强,难以形成增收合力。
3.城镇化进程低,限制了农民增收的空间。就陕西省来说,小城镇建设存在许多问题,如:发展缓慢、性质相似、基础设施 “小而全”、城镇建设无特点、缺乏地方主导产业等等。农村城镇化水平低,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差,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就地转移,限制了农民增收的空间。陕西省的城乡人口比例不及全国的平均水平,调整任务还很重。据有关部门统计,陕西省2003年共有小城镇862个,镇均人口为 2.25万人,人口规模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64万人。
三、对农民增收的建议
1.突出特色,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实现强县富民。2003年以来,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呈现出竞相快速发展的态势。但同全国相比还存在着县域经济发展总量偏小、整体实力不强、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县域间发展不平衡、多数县域财政拮据、县域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农业产业化程度较低等突出问题。在发展思路上要突出特色,把特色真正做强;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关中城市群”、“关中—天水经济区”,增强产业聚集和辐射效应,从而带动陕西农民收入的增长。
2.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农民增收夯实基础。农业现代化的切入点是实现农业的产业化,根本途径是对农村的生产方式进行革命性的变革,也就是要从一家一户的小生产转变成为更有效率和效益的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大生产,改变农村生产力低,实现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的转移,使农民真正实现致富。具体为:一是提高农产品质量。要充分利用陕西省杨凌农业科技示范区的优势,加大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农产品支柱产业,并将其做精做大,以增加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二是推广良种,增加农产品产出的质和量;三是稳定农产品价格。在“无农不稳”和“谷贱伤农”之间寻求平衡点,尽可能增加农民源于农业经营的纯收入;四是控制农资价格。防止农资价格的上涨导致惠农政策和补贴执行效果打折扣;五是必须建立长远规划,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首先政府要尽快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降低农村居民的进城成本。由于农民进城要以放弃土地的高成本为代价,失去的不仅是土地资产的收益,而且是就业和养老的社会保障。因此,要允许农民把土地承包权转化为财产权带进城,同时,政府应保护其从转租出去的土地上获得收益的权力。这样既可使农民增收,而且可使土地向种植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形成规模经营。其次,要加快城镇户口管理制度改革,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于有稳定收入、职业和居住场所的流动人口登记本地常住户口,取消就业的歧视限制性政策,促进农民的流动,进城发展二、三产业增加收入。
参考文献:
[1]赵滨:对陕西农民收入现状的分析及发展方向的探讨[J].理论导刊,2000,(10)
[2]李荧:发展县域经济的有效途径[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1)
[关键词] 农民增收 减负 结构调整
陕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省,农业人口众多,2006年,陕西省总人口共373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为2725万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3%,其中农村劳动力人口为1450万人,占陕西省农村人口的比例为53.2%,因此,农民增收问题是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一、农村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农民纯收入有所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经历了三次突破,1996年突破1000元,由1978年的133元增加到1165元,2005年突破2000元达到2052元,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645元,当年净增385元,增量与速度均创历史新高,呈现增速加快的良好势头。但与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4140元相比,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3.89%,仍有很大差距。
二、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
1.县域经济发展缓慢。陕西属农业省份,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农民增收。目前县域经济仍是我省经济发展的“短腿”。同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县域经济总量和居民收入与全国县域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2006年全国评比的2000多个县不含市辖区,按相同口径分析,陕西应为83个县(市)。据此测算,陕西83个县(市)2006年平均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县均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仅为2005年全国县域平均指标的51.8%、86.1%、48.3%和70.2%。
2.农村产品的工业化、产业化水平低,难以对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形成强大的产业推动力。目前,陕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龙头企业和综合性批发市场的发展不足,阻碍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制约了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农业和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工不足。农产品不能通过加工和流通增值,仅能以原材料的形式输出,农民难以分享到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后续利润;二是引导不足。由于农村单家独户式的小规模经营,对市场信息的掌握和分析能力弱,更不具备研究和开发市场新产品的能力,缺乏产业化组织的引导,农民在结构调整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容易造成产品积压、价格下跌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风险加大;三是龙头企业、优势品种不突出。陕西省目前缺乏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大的龙头企业,农产品缺少能叫响的优质品牌。四是地方特色产品特而不优,优而不强,难以形成增收合力。
3.城镇化进程低,限制了农民增收的空间。就陕西省来说,小城镇建设存在许多问题,如:发展缓慢、性质相似、基础设施 “小而全”、城镇建设无特点、缺乏地方主导产业等等。农村城镇化水平低,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差,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就地转移,限制了农民增收的空间。陕西省的城乡人口比例不及全国的平均水平,调整任务还很重。据有关部门统计,陕西省2003年共有小城镇862个,镇均人口为 2.25万人,人口规模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64万人。
三、对农民增收的建议
1.突出特色,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实现强县富民。2003年以来,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呈现出竞相快速发展的态势。但同全国相比还存在着县域经济发展总量偏小、整体实力不强、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县域间发展不平衡、多数县域财政拮据、县域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农业产业化程度较低等突出问题。在发展思路上要突出特色,把特色真正做强;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关中城市群”、“关中—天水经济区”,增强产业聚集和辐射效应,从而带动陕西农民收入的增长。
2.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农民增收夯实基础。农业现代化的切入点是实现农业的产业化,根本途径是对农村的生产方式进行革命性的变革,也就是要从一家一户的小生产转变成为更有效率和效益的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大生产,改变农村生产力低,实现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的转移,使农民真正实现致富。具体为:一是提高农产品质量。要充分利用陕西省杨凌农业科技示范区的优势,加大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农产品支柱产业,并将其做精做大,以增加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二是推广良种,增加农产品产出的质和量;三是稳定农产品价格。在“无农不稳”和“谷贱伤农”之间寻求平衡点,尽可能增加农民源于农业经营的纯收入;四是控制农资价格。防止农资价格的上涨导致惠农政策和补贴执行效果打折扣;五是必须建立长远规划,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首先政府要尽快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降低农村居民的进城成本。由于农民进城要以放弃土地的高成本为代价,失去的不仅是土地资产的收益,而且是就业和养老的社会保障。因此,要允许农民把土地承包权转化为财产权带进城,同时,政府应保护其从转租出去的土地上获得收益的权力。这样既可使农民增收,而且可使土地向种植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形成规模经营。其次,要加快城镇户口管理制度改革,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于有稳定收入、职业和居住场所的流动人口登记本地常住户口,取消就业的歧视限制性政策,促进农民的流动,进城发展二、三产业增加收入。
参考文献:
[1]赵滨:对陕西农民收入现状的分析及发展方向的探讨[J].理论导刊,2000,(10)
[2]李荧:发展县域经济的有效途径[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