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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4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7)03-000-01
摘 要 羽毛球运动对运动员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智能都有较高要求,这决定其竟技能力因素某些方面的薄弱与不足。补偿效应是由高度发展的竞技能力在一定范围内对缺陷能力的弥补代偿。从优秀羽毛球运动员用优势能力对缺陷能力的补偿个案中研究,发现优秀羽毛球运动员的竞技能力补偿途径分为非衡性补偿和平衡性补偿、内源性补偿和外源性补偿及辐射补偿和放大补偿。
关键词 羽毛球 竞技能力 补偿效应
竞技能力结构即指运动员竞技能力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反映了运动员体能、技能、心理能力和智能等各要素之间及其各层次子要素之间的关系。在运动员选材中要重视运动员的优势竞技能力,尤其是专项素质中的优势竞技能力,往往决定着运动员未来的成长与发展。在运动员选材时,一项或多项突出的身体素质可能会加强竞技能力的总体功能,所以对专项素质突出的运动员应给予关注,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挖掘其潜力。在良好的身体素质下,即使存在某一项素质能力相对滞后,只要在后天得以针对性地科学训练,也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成果。运动员竞技能力是指运动员的参赛能力,竞技能力系统主要由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作用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以及心理能力构成,并综合地表现于专项竞技的过程之中[1]。
一、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
竞技运动训练竞技能力机构的双子模型是竞技能力非衡结构的补偿效应的理论基础,其中包括“木桶效应”和“积木效应”。
“木桶模型”(Bock Model)最初源于美国管理学家彼得的木桶效应理论,1985年日本学者根本勇将经济学中的“木桶模型”引入了运动训练领域,后经我国著名运动训练学专家田麦久教授的补充和完善,建了著名的竞技运动训练的竞技能力结构的“木桶理论”模型其理论的基本内容为:一个盛水的木桶由5片木片所围成,用桶中所盛的水总体体积表示运动员的总体竞技能力水平,各个木片的长度则代表不同的子能力,即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运动智能的发展状况。
“积木模型”是在继田麦久教授的“木桶理论”后,刘大庆教授基于“木桶模型”提出来。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中各个子能力之间的不均衡状态是普遍存在的,呈现着非衡结构,从哲学意义上说,这种现象的存在又是绝对的。但其构成因素中某种素质或能力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其它高度发展的某种素质或能力所弥补或代偿,从而就使得总体的竞技能力保持在一个特定水平。
二、技能力补偿途径
(一)内源性补偿与外源性补偿
内源性补偿是通过以运动员遗传途径获得优势能力去弥补竞技能力结构中某种薄弱能力的方式。在运动员的选材中,在综合权衡身体素质的同时,应着重考虑一些运动员的特长和突出先天优势。
外源性补偿是指运动员通过后天训练获得的优势能力来弥补竞技能力结构中某些难以发展能力的方式。此项补偿途径主要表现为在非衡结构中优势要素的可塑性相对较大、通过后天的科学训练使优势要素得到明显地加强和提高,进而通过优势要素功能的改善来有效提高其竞技能力结构的功能。
(二)竞技能力非衡结构的辐射补偿效应
辐射补偿是指竞技能力结构中优势能力的辐射作用,有效地加强了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或带动其他要素水平同时提高的现象。其中,有些优势能力的微小变化可能会引起其他竞技因素的大幅度提升。运动员的选材中,针对不同的运动项目,在审视身体整体素质的同时,更要关注运动员的专项素质,尤其是先天的绝对优势的身体素质,应引起教练员的高度重视。
(三)心理素质对竞技能力的补偿
运动员的竞技能力由身体素质、技术战术、心理素质等因素构成。在国际大赛或重大比赛上,运动员过硬的心理素质往往主导着比赛的结果。有专家强调,高水平运动员之间的竞争更多的是心理素质的比拼。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优秀运动员取胜的关键。在竞赛决胜时刻,过硬的心理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技术上的缺陷。
三、結束语
羽毛球运动属于技能主导类(持拍)隔网对抗性项群,在竞技比赛中运动员不仅要拥有较高的个人技、战术水平,而且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来压制对手能力的发挥,并且保持较稳定的心理状态,从容应对因场地、环境和裁判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为自己在比赛中取得胜利增加筹码。在对运动员竞技能力非衡结构补偿理论的研究,并结合羽毛球运动专项特点的分析发现:羽毛球运动员竞技能力的补偿主要集中在体能、技术能力和战术能力三种竞技能力间的相互补偿上。依据羽毛球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要素对竞技能力系统整体作用效果的不同、竞技能力结构的补偿来源、竞技能力结构要素间的不同关系。在羽毛球运动专项训练和比赛中充分抓住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要素中的互补,认清不同补偿途径的分类与作用将有助于羽毛球运动训练和比赛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田麦久.运动训练学.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106-108.
[2] 刘大庆,余学锋.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补偿途径研究[J].中国体育教练员.2000(2):10-13.
[3] 王鲁江,焦峪平.排球运动员竞技能力非衡结构的补偿途径[J].体育学刊.2008.15(8):89-91.
[4] 蒋慧.中国女排运动员技战术非衡结构及其补偿性现象的研究[D].河南大学.2007.
[5] 刘大庆.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补偿途径的研究理论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2000.
摘 要 羽毛球运动对运动员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智能都有较高要求,这决定其竟技能力因素某些方面的薄弱与不足。补偿效应是由高度发展的竞技能力在一定范围内对缺陷能力的弥补代偿。从优秀羽毛球运动员用优势能力对缺陷能力的补偿个案中研究,发现优秀羽毛球运动员的竞技能力补偿途径分为非衡性补偿和平衡性补偿、内源性补偿和外源性补偿及辐射补偿和放大补偿。
关键词 羽毛球 竞技能力 补偿效应
竞技能力结构即指运动员竞技能力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反映了运动员体能、技能、心理能力和智能等各要素之间及其各层次子要素之间的关系。在运动员选材中要重视运动员的优势竞技能力,尤其是专项素质中的优势竞技能力,往往决定着运动员未来的成长与发展。在运动员选材时,一项或多项突出的身体素质可能会加强竞技能力的总体功能,所以对专项素质突出的运动员应给予关注,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挖掘其潜力。在良好的身体素质下,即使存在某一项素质能力相对滞后,只要在后天得以针对性地科学训练,也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成果。运动员竞技能力是指运动员的参赛能力,竞技能力系统主要由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作用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以及心理能力构成,并综合地表现于专项竞技的过程之中[1]。
一、技能力结构的“双子模型”
竞技运动训练竞技能力机构的双子模型是竞技能力非衡结构的补偿效应的理论基础,其中包括“木桶效应”和“积木效应”。
“木桶模型”(Bock Model)最初源于美国管理学家彼得的木桶效应理论,1985年日本学者根本勇将经济学中的“木桶模型”引入了运动训练领域,后经我国著名运动训练学专家田麦久教授的补充和完善,建了著名的竞技运动训练的竞技能力结构的“木桶理论”模型其理论的基本内容为:一个盛水的木桶由5片木片所围成,用桶中所盛的水总体体积表示运动员的总体竞技能力水平,各个木片的长度则代表不同的子能力,即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运动智能的发展状况。
“积木模型”是在继田麦久教授的“木桶理论”后,刘大庆教授基于“木桶模型”提出来。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中各个子能力之间的不均衡状态是普遍存在的,呈现着非衡结构,从哲学意义上说,这种现象的存在又是绝对的。但其构成因素中某种素质或能力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其它高度发展的某种素质或能力所弥补或代偿,从而就使得总体的竞技能力保持在一个特定水平。
二、技能力补偿途径
(一)内源性补偿与外源性补偿
内源性补偿是通过以运动员遗传途径获得优势能力去弥补竞技能力结构中某种薄弱能力的方式。在运动员的选材中,在综合权衡身体素质的同时,应着重考虑一些运动员的特长和突出先天优势。
外源性补偿是指运动员通过后天训练获得的优势能力来弥补竞技能力结构中某些难以发展能力的方式。此项补偿途径主要表现为在非衡结构中优势要素的可塑性相对较大、通过后天的科学训练使优势要素得到明显地加强和提高,进而通过优势要素功能的改善来有效提高其竞技能力结构的功能。
(二)竞技能力非衡结构的辐射补偿效应
辐射补偿是指竞技能力结构中优势能力的辐射作用,有效地加强了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或带动其他要素水平同时提高的现象。其中,有些优势能力的微小变化可能会引起其他竞技因素的大幅度提升。运动员的选材中,针对不同的运动项目,在审视身体整体素质的同时,更要关注运动员的专项素质,尤其是先天的绝对优势的身体素质,应引起教练员的高度重视。
(三)心理素质对竞技能力的补偿
运动员的竞技能力由身体素质、技术战术、心理素质等因素构成。在国际大赛或重大比赛上,运动员过硬的心理素质往往主导着比赛的结果。有专家强调,高水平运动员之间的竞争更多的是心理素质的比拼。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优秀运动员取胜的关键。在竞赛决胜时刻,过硬的心理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技术上的缺陷。
三、結束语
羽毛球运动属于技能主导类(持拍)隔网对抗性项群,在竞技比赛中运动员不仅要拥有较高的个人技、战术水平,而且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来压制对手能力的发挥,并且保持较稳定的心理状态,从容应对因场地、环境和裁判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为自己在比赛中取得胜利增加筹码。在对运动员竞技能力非衡结构补偿理论的研究,并结合羽毛球运动专项特点的分析发现:羽毛球运动员竞技能力的补偿主要集中在体能、技术能力和战术能力三种竞技能力间的相互补偿上。依据羽毛球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要素对竞技能力系统整体作用效果的不同、竞技能力结构的补偿来源、竞技能力结构要素间的不同关系。在羽毛球运动专项训练和比赛中充分抓住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要素中的互补,认清不同补偿途径的分类与作用将有助于羽毛球运动训练和比赛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田麦久.运动训练学.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106-108.
[2] 刘大庆,余学锋.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补偿途径研究[J].中国体育教练员.2000(2):10-13.
[3] 王鲁江,焦峪平.排球运动员竞技能力非衡结构的补偿途径[J].体育学刊.2008.15(8):89-91.
[4] 蒋慧.中国女排运动员技战术非衡结构及其补偿性现象的研究[D].河南大学.2007.
[5] 刘大庆.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补偿途径的研究理论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