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激情犯不应作为法定量刑情节

来源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jbxgb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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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犯,是指行为人因受外界的刺激,在极度强烈的情绪状态下实施的犯罪,包括社会激情犯和反社会激情犯,由于对反社会激情犯不能从宽处罚,而对社会激情犯从宽处罚已有相应规则可供适用。因此,规定激情犯没有必要。另外,没有适当的立法模式以及激情犯认定的困难,加上主观认定标准反而与规定激情犯原意背道而驰,故规定激情犯没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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