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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经过旷日持久的讨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即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税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于2007年3月16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这是我国税制的一项重大变革。这一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基础税率统一设定为25%。
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是以“双轨制”为基础的,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国内资金短缺和管理水平低下,为大规模引进外资,出台了诸多优惠措施,所得税率的降低就是最突出的举措。在外资方面,1991年我国把适用于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两个所得税法,合并为《中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在内企方面,1994年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由此也形成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的“双轨制”。同是企业,外资企业所得税为15%,内资企业则高达33%,不平等显而易见。实际上,外资企业15%的名义所得税率再加上“两免三减半”、税前扣除标准等其他优惠政策,外企实际承受的所得税率只有10%至12%左右,而内企的实际综合税负为20%至24%左右,约高出一倍。“事易时变,时事异也”,所得税“双轨制”在积极发挥其历史作用十多年后,其弊端在新时期己越来越明显。
2005年A股商企上市公司的平均实际税负水平在31%左右。简单测算,如内外资企业实际税负水平统一到25%,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平均税负水平将下降20%左右,预计带动上市公司业绩提升9%左右。
就批发零售业来言,我国已完全对外放开,税负的不平等严重影响着内资企业的发展和扩张,作为典型的薄利、重税行业,全行业的平均净利率为2.13%,实际所得税率为31.28%,排在金融保险行业以及木材家具之后,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3位。据统计,2005年,17家外资零售企业在华销售额达1400亿元,而我国沪、深两市7l家零售类上市公司的销售额仅为1800亿元。全行业平均净利率在所有行业中排名倒数第4位;实际所得税率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3位,利、税的倒挂现象比较严重。同外资企业相比,内资高额的企业所得税不仅减少了企业净利润,同时也挤占了一部分运营资金。运营资金不足的后果之一是零售商挤占供应商货款,这为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也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两税合并如实施,整个批发零售行业将受益匪浅。经测算,内资企业所得税率如果从33%下降到25%,个别企业如友谊股份和鄂武商A,净利润将分别提高24.7%和23%。
税负上的差距,意味着不公平的发展机会,使得内资商企在技术更新、规模扩张以及发展后劲方面的竞争力明显落后于外资商企。近年来,外资商企在中国的“圈地运动”非常迅速。他们已经从初期的适应转向全面扩张。此外,在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优惠下,外资商企在新开店数目和计划开店数目方面,都高于内资商企。不仅如此,外资商企的单店规模也远大于内资企业。在流通渠道中占有主导份额的大型超市领域,外资控制的比例已高达80%以上,拥有绝对优势。除了资金实力、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状况差异造成的差异以外,税负的超国民待遇使外资商企“锦上添花、如虎添翼”,因此“两税合一”使得内资和外资商企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将对今后的商企发展产生重要而长期的影响。
首先是商企的竞争将发生了重大变化。据统计,截至2005年年末,全国百强零售商业家数达15458个,比上年增长19.8%(由于我国对商企的统计仅限于规模零售业,实际上我国商企门店数已经超过10万个);这些商企实现销售额2850.25亿元,比上年增长21.6%。超级市场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其销售额、店铺数量在零售业中占据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在我国零售业中已形成了主力业态,成为我国百姓主要的消费场所,经营方式普遍受到消费者的认可。商企的发展趋势是朝着大卖场和便利店两端发展,大型综合商企包容度越来越大,经营方式也在不断创新,极大地拓展了商企的服务功能,迎合了现代居民的生活方式。但是与外资商企相比,目前内资商企多数集中在中档的普通超市市场。同时,许多外资商企已经开始从利润丰厚的一线市场向二线和三线延伸,比如台资好又多超市与沃尔玛正在珠江三角洲的二线城市如东莞、佛山、湛江等城市谋点布局。面对一线市场“味如鸡肋”、二三线市场频频受攻的形势下,“两税合一”很有可能给内资商企一个缓冲机会,使他们能够重整旗鼓,并开始一场旷日持久的“相持战”。如果内资商企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会在合适的时机从二线市场再战一线发达地区,转入“战略反攻”,最终形成内外资商企合理、规范、有序竞争的局面。
其次是商企的竞争格局有可能发生根本变化。我国沪、深两市71家零售类上市公司,数目多而且规模比较小,取消内外资所得税的差别之后,“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规律将促使规模较大的内资商企开始大规模的兼并、重组,内资利润率的增加将促使企业增加改扩建配送中心、仓储中心、冷链系统、交易中心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对现代流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因此,在新格局之下,我国商企之间的竞争将会加剧。如果说两税合一之前我国商企的竞争局面如同20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的话,两税合一将成为一条分水岭,中国商企将从此加快由“春秋战乱”向“战国七雄”过渡。70多家比较知名的内资零售商品牌,其中的“挟巨资、拥长技”者会在中国展开并购风潮,未来的内资品牌将不会超过十个,为数不多的品牌将上演“春秋到战国”的演义。
第三,即使取消对外资商企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资商企这几年积累起来的资金实力、网点布局、经营模式和管理水平,特别是在广大消费者心目当中的品牌形象,都将会对外资商企产生利好。特别是2004年12月11日,中国对外商投资零售领域在地域、数量、股权比例上取消了限制,2005年,中国零售领域转型基本完成,面对开放的具有庞大潜力的中国市场,仅2005年就有1027家外资商业企业获准进入中国市场,这个数字是1992年到2004年12年间中国批准外资商业投资企业总数的3倍。全球50家最大的零售企业,已有40多家在中国抢滩登陆。据统计,截至2006年10月,家乐福在中国已拥有84家门店,沃尔玛有67家(未把新并购的门店计算内),易初莲花有75家。从趋势上看,中国商企产业未来几年将出现大规模的企业并购浪潮。资本的威力依然不可小视,“资本运营”将使未来外资商企的“攻城掠地”攻势更盛。
总之,中国未来的商业行业将会出现以强强并购的局面,品牌趋于少而精,也会出现超大型零售企业,就象沃尔玛连续几年稳居世界500强之首一样,居中国营业额前茅的一定是商业零售企业。
(作者单位:西安民生集团)
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是以“双轨制”为基础的,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国内资金短缺和管理水平低下,为大规模引进外资,出台了诸多优惠措施,所得税率的降低就是最突出的举措。在外资方面,1991年我国把适用于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两个所得税法,合并为《中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在内企方面,1994年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由此也形成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的“双轨制”。同是企业,外资企业所得税为15%,内资企业则高达33%,不平等显而易见。实际上,外资企业15%的名义所得税率再加上“两免三减半”、税前扣除标准等其他优惠政策,外企实际承受的所得税率只有10%至12%左右,而内企的实际综合税负为20%至24%左右,约高出一倍。“事易时变,时事异也”,所得税“双轨制”在积极发挥其历史作用十多年后,其弊端在新时期己越来越明显。
2005年A股商企上市公司的平均实际税负水平在31%左右。简单测算,如内外资企业实际税负水平统一到25%,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平均税负水平将下降20%左右,预计带动上市公司业绩提升9%左右。
就批发零售业来言,我国已完全对外放开,税负的不平等严重影响着内资企业的发展和扩张,作为典型的薄利、重税行业,全行业的平均净利率为2.13%,实际所得税率为31.28%,排在金融保险行业以及木材家具之后,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3位。据统计,2005年,17家外资零售企业在华销售额达1400亿元,而我国沪、深两市7l家零售类上市公司的销售额仅为1800亿元。全行业平均净利率在所有行业中排名倒数第4位;实际所得税率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3位,利、税的倒挂现象比较严重。同外资企业相比,内资高额的企业所得税不仅减少了企业净利润,同时也挤占了一部分运营资金。运营资金不足的后果之一是零售商挤占供应商货款,这为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也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两税合并如实施,整个批发零售行业将受益匪浅。经测算,内资企业所得税率如果从33%下降到25%,个别企业如友谊股份和鄂武商A,净利润将分别提高24.7%和23%。
税负上的差距,意味着不公平的发展机会,使得内资商企在技术更新、规模扩张以及发展后劲方面的竞争力明显落后于外资商企。近年来,外资商企在中国的“圈地运动”非常迅速。他们已经从初期的适应转向全面扩张。此外,在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优惠下,外资商企在新开店数目和计划开店数目方面,都高于内资商企。不仅如此,外资商企的单店规模也远大于内资企业。在流通渠道中占有主导份额的大型超市领域,外资控制的比例已高达80%以上,拥有绝对优势。除了资金实力、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状况差异造成的差异以外,税负的超国民待遇使外资商企“锦上添花、如虎添翼”,因此“两税合一”使得内资和外资商企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将对今后的商企发展产生重要而长期的影响。
首先是商企的竞争将发生了重大变化。据统计,截至2005年年末,全国百强零售商业家数达15458个,比上年增长19.8%(由于我国对商企的统计仅限于规模零售业,实际上我国商企门店数已经超过10万个);这些商企实现销售额2850.25亿元,比上年增长21.6%。超级市场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其销售额、店铺数量在零售业中占据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在我国零售业中已形成了主力业态,成为我国百姓主要的消费场所,经营方式普遍受到消费者的认可。商企的发展趋势是朝着大卖场和便利店两端发展,大型综合商企包容度越来越大,经营方式也在不断创新,极大地拓展了商企的服务功能,迎合了现代居民的生活方式。但是与外资商企相比,目前内资商企多数集中在中档的普通超市市场。同时,许多外资商企已经开始从利润丰厚的一线市场向二线和三线延伸,比如台资好又多超市与沃尔玛正在珠江三角洲的二线城市如东莞、佛山、湛江等城市谋点布局。面对一线市场“味如鸡肋”、二三线市场频频受攻的形势下,“两税合一”很有可能给内资商企一个缓冲机会,使他们能够重整旗鼓,并开始一场旷日持久的“相持战”。如果内资商企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会在合适的时机从二线市场再战一线发达地区,转入“战略反攻”,最终形成内外资商企合理、规范、有序竞争的局面。
其次是商企的竞争格局有可能发生根本变化。我国沪、深两市71家零售类上市公司,数目多而且规模比较小,取消内外资所得税的差别之后,“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规律将促使规模较大的内资商企开始大规模的兼并、重组,内资利润率的增加将促使企业增加改扩建配送中心、仓储中心、冷链系统、交易中心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对现代流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因此,在新格局之下,我国商企之间的竞争将会加剧。如果说两税合一之前我国商企的竞争局面如同20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的话,两税合一将成为一条分水岭,中国商企将从此加快由“春秋战乱”向“战国七雄”过渡。70多家比较知名的内资零售商品牌,其中的“挟巨资、拥长技”者会在中国展开并购风潮,未来的内资品牌将不会超过十个,为数不多的品牌将上演“春秋到战国”的演义。
第三,即使取消对外资商企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资商企这几年积累起来的资金实力、网点布局、经营模式和管理水平,特别是在广大消费者心目当中的品牌形象,都将会对外资商企产生利好。特别是2004年12月11日,中国对外商投资零售领域在地域、数量、股权比例上取消了限制,2005年,中国零售领域转型基本完成,面对开放的具有庞大潜力的中国市场,仅2005年就有1027家外资商业企业获准进入中国市场,这个数字是1992年到2004年12年间中国批准外资商业投资企业总数的3倍。全球50家最大的零售企业,已有40多家在中国抢滩登陆。据统计,截至2006年10月,家乐福在中国已拥有84家门店,沃尔玛有67家(未把新并购的门店计算内),易初莲花有75家。从趋势上看,中国商企产业未来几年将出现大规模的企业并购浪潮。资本的威力依然不可小视,“资本运营”将使未来外资商企的“攻城掠地”攻势更盛。
总之,中国未来的商业行业将会出现以强强并购的局面,品牌趋于少而精,也会出现超大型零售企业,就象沃尔玛连续几年稳居世界500强之首一样,居中国营业额前茅的一定是商业零售企业。
(作者单位:西安民生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