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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质押作为著作权利用的重要形式,正日益成为版权产业融资的有效途径.然而我国关于著作权质押制度的立法还比较简单,尚待完善.笔者认为立法应结合著作权的特殊性,对著作权质押的标的、合同登记的效力、权利义务分配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回答,以实现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利益平衡,充分体现著作权质押制度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