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不经意间,中国女性中悄悄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类别——未婚妈妈一族。她们生存在社会的夹缝中,面临着一系列令人头痛的问题,诸如“感情欠条”、计划生育指标、孩子的身份(户口)、今后的教育以及公众舆论等等。在她们中,除非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走上法庭,而最终赢了官司赢得尊严的就更是少数。近日,记者走近几位未婚妈妈,试图了解她们的生存状态、内心世界。
破灭的结婚梦
在记者接触、采访的未婚妈妈中,李若兰是比较特殊的一位。她成为未婚妈妈,不是出于对性知识的无知,用她自己的话说,这一切都是她设计好的。只是李若兰毕竟年轻,她能设计好成功地怀孕并且顺利地将孩子生下来,却无法达到她预期的目标——结婚。最终,法院判决她与孩子的生父所签的协议无效,男方只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李若兰1998年从农村老家来到郑州的一家酒店打工。工作之余,追求上进的她还自学了电脑,为自己规划了许多目标,她觉得自己活得很快乐。
1999年3月,李若兰认识了河南省某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理刘卫国(化名)。在郑州举目无亲的李若兰在刘卫国的极力推荐下,如愿以偿地到刘的公司干起了售楼工作。
有着中国封建传统思想的刘卫国,对自己膝下无子一直耿耿于怀。有一次,他有意无意地透露了自己的心思:如果有个女人给自己生个男孩子,自己一定会和妻子离婚。听到这番话后,李若兰的心动了。
此后,一直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的李若兰对刘卫国更加关心了,有事没事就去找他,帮他整理文件,教他学电脑、打字。就这样,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地发展了。 2000年2月,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两个月后,李若兰感觉到身体不适,到医院一检查,她惊喜地发现自己果然已经怀孕了。
为了实现生养一个男孩的愿望,刘卫国带着李若兰到两个小诊所做B超化验,检查结果均是男孩。当挺着大肚子的李若兰出现在父母面前时,父母大惊失色。在经过 一番交谈后,李若兰的父母坚决要求刘卫国给女儿一个交代。刘卫国被逼无奈,当着李若兰和父母的面,给李若兰写下了一张字据。约定:如果李若兰生下的是男 孩,刘卫国必须在半年内离婚,然后和她结婚。刘卫国自愿支付李若兰母子的生活费和抚养费等共计18万元。拿到这张字据后,李若兰开心不已,她认为,从今以后,自己和孩子的生活有了坚实的依靠。
谁知,天不遂人愿。2001年1月24日,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李若兰在医院产下了一个女婴。刘卫国一见,大失所望,连安慰她的话也没说就离开了医院。李若兰抱着孩子出院后,想方设法和刘卫国联系,可是他却避而不见。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给女儿一个生存的空间,李若兰一纸诉状将刘卫国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刘卫国履行协议。
日前,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于李若兰和刘卫国均承认女儿是他们所生,对此,法院予以认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鉴于双方经济能力有很大差距,李若兰无力独自抚养女儿成长,刘卫国应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由于两人所签的协议有悖于社会公德,法院不予采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刘卫国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240元,到其18周岁时为止。
想用法律为孩子找到户口
今年32岁的成美娟将昔日恋人告上法庭,仅仅是因为13岁的孩子需要一个户口。
1989 年3月,成美娟和来自郑州的同事周明亮在深圳打工时,谈起了恋爱。同年6月,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但是好景不长,两个月后,周明亮的家里人接二连三地打来了电话,说已经在郑州给他找好了工作,让他赶快回家办理上班手续。周明亮走后,深受感情煎熬的成美娟一天独自在一家酒吧借酒浇愁时,遇见了同事赵军。回家后,在晕晕乎乎中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1990年2月6日,成美娟在工作时候突然昏倒在车间里,同事们把她送到了医院,医生告诉她,她已经怀孕了。这个消息让成美娟一下子吓呆了,她立即拨通了周明亮家的电话,但是接电话的人说他去外地进修了,并让她以后别再打电话骚扰周明亮了。
刚刚19岁就怀了孩子,绝望之极的成美娟决定把孩子打掉。可是医生郑重地对她说:孩子月份太大了,打胎会有生命危险。成美娟一下子陷入了困境中。
1990年5月8日,成美娟生下了一个瘦弱却很漂亮可爱的男孩,她给孩子起名叫周若曦,抱着孩子,她流下了痛苦的眼泪。
转眼间,小若曦已经到了入学的年龄,可是由于没有户口,上学也成了问题。成美娟决心用法律为孩子找一条活路。2003年11月18日,她代13岁的周若曦 一纸诉状将“父亲”周明亮告上了法庭。然而,经过亲子鉴定,周明亮竟然不是小若曦的生父。日前,法院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于周若曦的生父不是周明亮,周明亮无须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据此,法院依法驳回了成美娟的诉讼请。
(人民网 04)
破灭的结婚梦
在记者接触、采访的未婚妈妈中,李若兰是比较特殊的一位。她成为未婚妈妈,不是出于对性知识的无知,用她自己的话说,这一切都是她设计好的。只是李若兰毕竟年轻,她能设计好成功地怀孕并且顺利地将孩子生下来,却无法达到她预期的目标——结婚。最终,法院判决她与孩子的生父所签的协议无效,男方只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李若兰1998年从农村老家来到郑州的一家酒店打工。工作之余,追求上进的她还自学了电脑,为自己规划了许多目标,她觉得自己活得很快乐。
1999年3月,李若兰认识了河南省某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理刘卫国(化名)。在郑州举目无亲的李若兰在刘卫国的极力推荐下,如愿以偿地到刘的公司干起了售楼工作。
有着中国封建传统思想的刘卫国,对自己膝下无子一直耿耿于怀。有一次,他有意无意地透露了自己的心思:如果有个女人给自己生个男孩子,自己一定会和妻子离婚。听到这番话后,李若兰的心动了。
此后,一直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的李若兰对刘卫国更加关心了,有事没事就去找他,帮他整理文件,教他学电脑、打字。就这样,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地发展了。 2000年2月,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两个月后,李若兰感觉到身体不适,到医院一检查,她惊喜地发现自己果然已经怀孕了。
为了实现生养一个男孩的愿望,刘卫国带着李若兰到两个小诊所做B超化验,检查结果均是男孩。当挺着大肚子的李若兰出现在父母面前时,父母大惊失色。在经过 一番交谈后,李若兰的父母坚决要求刘卫国给女儿一个交代。刘卫国被逼无奈,当着李若兰和父母的面,给李若兰写下了一张字据。约定:如果李若兰生下的是男 孩,刘卫国必须在半年内离婚,然后和她结婚。刘卫国自愿支付李若兰母子的生活费和抚养费等共计18万元。拿到这张字据后,李若兰开心不已,她认为,从今以后,自己和孩子的生活有了坚实的依靠。
谁知,天不遂人愿。2001年1月24日,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李若兰在医院产下了一个女婴。刘卫国一见,大失所望,连安慰她的话也没说就离开了医院。李若兰抱着孩子出院后,想方设法和刘卫国联系,可是他却避而不见。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给女儿一个生存的空间,李若兰一纸诉状将刘卫国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刘卫国履行协议。
日前,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于李若兰和刘卫国均承认女儿是他们所生,对此,法院予以认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鉴于双方经济能力有很大差距,李若兰无力独自抚养女儿成长,刘卫国应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由于两人所签的协议有悖于社会公德,法院不予采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刘卫国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240元,到其18周岁时为止。
想用法律为孩子找到户口
今年32岁的成美娟将昔日恋人告上法庭,仅仅是因为13岁的孩子需要一个户口。
1989 年3月,成美娟和来自郑州的同事周明亮在深圳打工时,谈起了恋爱。同年6月,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但是好景不长,两个月后,周明亮的家里人接二连三地打来了电话,说已经在郑州给他找好了工作,让他赶快回家办理上班手续。周明亮走后,深受感情煎熬的成美娟一天独自在一家酒吧借酒浇愁时,遇见了同事赵军。回家后,在晕晕乎乎中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1990年2月6日,成美娟在工作时候突然昏倒在车间里,同事们把她送到了医院,医生告诉她,她已经怀孕了。这个消息让成美娟一下子吓呆了,她立即拨通了周明亮家的电话,但是接电话的人说他去外地进修了,并让她以后别再打电话骚扰周明亮了。
刚刚19岁就怀了孩子,绝望之极的成美娟决定把孩子打掉。可是医生郑重地对她说:孩子月份太大了,打胎会有生命危险。成美娟一下子陷入了困境中。
1990年5月8日,成美娟生下了一个瘦弱却很漂亮可爱的男孩,她给孩子起名叫周若曦,抱着孩子,她流下了痛苦的眼泪。
转眼间,小若曦已经到了入学的年龄,可是由于没有户口,上学也成了问题。成美娟决心用法律为孩子找一条活路。2003年11月18日,她代13岁的周若曦 一纸诉状将“父亲”周明亮告上了法庭。然而,经过亲子鉴定,周明亮竟然不是小若曦的生父。日前,法院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于周若曦的生父不是周明亮,周明亮无须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据此,法院依法驳回了成美娟的诉讼请。
(人民网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