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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9月16日深圳保钓活动中出现破坏公私财物违法行为,深圳警方已在微博上发布通报,公布视频抓拍到的20名涉嫌人员图片,督促他们尽快自首,并呼吁市民举报,举报有奖。
虽然这是警方应尽职责,而且这里应对警方未能及时遏制这些违法行为表示遗憾,但深圳警方此举还是值得赞赏。这是警方明确表示态度的做法,也是依法执法的必要措施。只有这样做,才能让那些违法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才能使更多人意识到——任何理由都不是践踏文明的借口!
9月15日以来国内爆发的保钓游行活动中,一些城市出现程度不一的打砸抢烧行为,包括日系车辆、日系4S店、日资企业以及看上去像日资餐馆的场所,都受到所谓爱国群众的打砸甚至哄抢。这一系列行为,引起了舆论强烈反应。在微博上,多数人认为这是非理性的冲动违法行为,但也有些人认为这是抵制日货中难免发生的情形,甚至还有人至今仍对这种行为表示支持鼓励。连打砸抢烧的是非对错都还需要辩论,这本身或许已说明问题所在。
在打砸抢烧中,有些人明显不是出于什么爱国目的,而是通过极端行为泄愤,或者试图浑水摸鱼、抢夺财物。比如在西安,一名日系车主遭到暴民追打,导致颅骨被砸穿、半身瘫痪。在广东江门,有一伙犯罪团伙利用群众反日情绪高涨,专门对日系车下手,实施盗窃财物。还有些人,也许他们真的是被爱国热情冲昏了头脑。问题是,他们砸的日系车是中国人的财产,他们砸的日资企业是在中国纳税,还有大量中国工人在企业里上班,而他们砸的餐饮店、超市,更与日本没有任何关系。要说爱国,这就必须质问他们究竟爱的哪个国了。
更何况,爱国游行并不是容忍打砸抢烧的理由。爱国游行的节目表里,并不包括打砸抢这类的违法活动。爱国是一种政治表达,打砸抢烧却不是。如果认为这是爱国游行就该容忍打砸抢,那话说回来,万一是个“不爱国游行”,是不是就有理由摧毁一切了?说得明白一点,无论以什么理由,这些打砸抢烧都是典型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坚决制裁。目前,不仅深圳警方行动起来,其他地方或已对实施打砸抢烧行为的嫌疑人进行处置,或已着手追查缉捕违法分子。在这时候,法律必须起到维护正义的关键作用。
遗憾的是,还有些人至今还在为这种违法行为辩护。在“九·一八”游行活动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韩德强动手打了一位对游行口号提出异议的老人。韩德强本人不仅拒绝道歉,还表示今后遇到侮辱毛泽东的人,“该出手还会出手”。这种说法与所谓的“爱国打砸抢”毫无二致,都是出自典型的暴力思维,其行为也已构成违法。然而,不仅有人为此叫好,还有人站在不同立场上,质疑自由派人士当初为吴法天被打叫好,如今为何反过来指责韩德强。事实上,无论立场观点有多少不同,都无法遮蔽这种打人行为的违法性质。更何况,出手打吴法天的人自己都承认违法,何以韩德强却能如此强悍地认为“打人有理”?
任何人都应清楚一点,这些行为无论在哪里都是不被允许的。这些行为之所以不被允许,不仅在于其违反了明文法律,还在于它是在挑战和践踏文明规则。一个社会的运作,有赖于法律的运作,而法律则是以社会的文明共识为依托。在一个正常社会中,任何公民的人身安全与财产都必须受到保护,这是基本的文明规则。如果承认这点,那么就必须明白,爱国也好、立场也罢,任何理由都不该成为挑战法律、践踏文明规则的借口。
特别是在一个思维多元化、共识底线失守的社会,法律更必须勇敢地站出来,坚决对这类违法行为说不。这是让社会回归法制与理性的必要路径。
(责任编辑:陈雪娇)
虽然这是警方应尽职责,而且这里应对警方未能及时遏制这些违法行为表示遗憾,但深圳警方此举还是值得赞赏。这是警方明确表示态度的做法,也是依法执法的必要措施。只有这样做,才能让那些违法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才能使更多人意识到——任何理由都不是践踏文明的借口!
9月15日以来国内爆发的保钓游行活动中,一些城市出现程度不一的打砸抢烧行为,包括日系车辆、日系4S店、日资企业以及看上去像日资餐馆的场所,都受到所谓爱国群众的打砸甚至哄抢。这一系列行为,引起了舆论强烈反应。在微博上,多数人认为这是非理性的冲动违法行为,但也有些人认为这是抵制日货中难免发生的情形,甚至还有人至今仍对这种行为表示支持鼓励。连打砸抢烧的是非对错都还需要辩论,这本身或许已说明问题所在。
在打砸抢烧中,有些人明显不是出于什么爱国目的,而是通过极端行为泄愤,或者试图浑水摸鱼、抢夺财物。比如在西安,一名日系车主遭到暴民追打,导致颅骨被砸穿、半身瘫痪。在广东江门,有一伙犯罪团伙利用群众反日情绪高涨,专门对日系车下手,实施盗窃财物。还有些人,也许他们真的是被爱国热情冲昏了头脑。问题是,他们砸的日系车是中国人的财产,他们砸的日资企业是在中国纳税,还有大量中国工人在企业里上班,而他们砸的餐饮店、超市,更与日本没有任何关系。要说爱国,这就必须质问他们究竟爱的哪个国了。
更何况,爱国游行并不是容忍打砸抢烧的理由。爱国游行的节目表里,并不包括打砸抢这类的违法活动。爱国是一种政治表达,打砸抢烧却不是。如果认为这是爱国游行就该容忍打砸抢,那话说回来,万一是个“不爱国游行”,是不是就有理由摧毁一切了?说得明白一点,无论以什么理由,这些打砸抢烧都是典型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坚决制裁。目前,不仅深圳警方行动起来,其他地方或已对实施打砸抢烧行为的嫌疑人进行处置,或已着手追查缉捕违法分子。在这时候,法律必须起到维护正义的关键作用。
遗憾的是,还有些人至今还在为这种违法行为辩护。在“九·一八”游行活动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韩德强动手打了一位对游行口号提出异议的老人。韩德强本人不仅拒绝道歉,还表示今后遇到侮辱毛泽东的人,“该出手还会出手”。这种说法与所谓的“爱国打砸抢”毫无二致,都是出自典型的暴力思维,其行为也已构成违法。然而,不仅有人为此叫好,还有人站在不同立场上,质疑自由派人士当初为吴法天被打叫好,如今为何反过来指责韩德强。事实上,无论立场观点有多少不同,都无法遮蔽这种打人行为的违法性质。更何况,出手打吴法天的人自己都承认违法,何以韩德强却能如此强悍地认为“打人有理”?
任何人都应清楚一点,这些行为无论在哪里都是不被允许的。这些行为之所以不被允许,不仅在于其违反了明文法律,还在于它是在挑战和践踏文明规则。一个社会的运作,有赖于法律的运作,而法律则是以社会的文明共识为依托。在一个正常社会中,任何公民的人身安全与财产都必须受到保护,这是基本的文明规则。如果承认这点,那么就必须明白,爱国也好、立场也罢,任何理由都不该成为挑战法律、践踏文明规则的借口。
特别是在一个思维多元化、共识底线失守的社会,法律更必须勇敢地站出来,坚决对这类违法行为说不。这是让社会回归法制与理性的必要路径。
(责任编辑:陈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