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hisxyl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举报制度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制度,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本文就当前检察机关举报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举报;监督;制度
  举报中心作为检察机关对外联系的窗口,直接依靠群众,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依法追究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群众举报业已成为检察机关获悉犯罪信息的重要来源,对预防和惩处职务犯罪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迁,致使举报工作的开展遇到了新的难题。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新形势的挑战,开拓举报工作的新局面,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有必要对现行举报工作运转机制进行审视,从中发现问题,分析成因,进而探求完善路径。
  一、当前举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举报工作自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力推进了廉政建设。但在实践中举报工作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工作机制已滞后于新形势的发展,不足之处日益凸显,不利于举报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表现为:
  (一)线索处置流程重程序,轻实体,发掘犯罪成效不明显
  举报中心在受理群众举报后,往往以分流线索为首要目标,实行以程序性审查为主导的处理机制,在按部就班地根据有关管辖规定明确主管部门并进行相应分流后,线索处置流程便宣告完结。而正是由于仅仅侧重对线索进行程序性审查,忽视了对举报内容的分析研究,缺乏对线索的深入挖掘,未能着手对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系统审查,导致举报中心在线索处置过程中纯粹担负着“邮递员”的角色,从群众举报中发掘犯罪的功能难以得到体现,成效不明显。
  (二)举报线索总量与质量皆呈下滑态势,成案率低
  近年来,检察机关受理举报线索总量持续回落,呈现递减趋势,这一现象固然说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处工作已取得良好成效,但同时也表明现有举报渠道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吸纳群众举报功能受限。举报只是发现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途径,是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工具。在此认识的基础上,对举报人权利的保护,举报案件线索的处理等与此密切相关制度的建设,都是服务于案件查处这一目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举报人地位及其权利保护的附属性。虽然检察机关也大力宣传举报工作的重要,承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举报人保护机制缺失等原因,群众的举报热情有所消退,对举报成效心存疑虑。此外,举报失实、内容空洞等缺乏查处价值的举报线索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线索总体质量的欠缺,难以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指明路径,提供有效帮助,致使成案空间匮乏。
  (三)对本院侦查部门监督乏力,分流线索办理情况不理想
  举报中心在将属本院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分流侦查部门后,办理情况往往不尽如人意,甚至存在敷衍塞责的情形。从回复的办理结果来看,立案侦查少,存查、缓查居多,造成这种情形一方面是由于部分线索确实可查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但另一方面也表明举报中心的对内监督制约功能的失衡,对办理进程和结果不享有话语权,倘若与侦查部门持不同意见时,缺乏有效制约手段,无法保障举报线索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对侦查部门的监督更是无从谈起。
  二、原因分析
  既然已经发现了现有机制存在的不足之处,势必要对其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探究成因,以期寻求完善之策。
  (一)举报与信访职能交织,力不从心
  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举报制度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强化法律监督,有效约束权力。但在现有机构设置下,举报中心与控告部门合署办公,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担负着举报与信访的双重职责。而当前社会矛盾凸显,信访问题日益突出,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信访工作遭受着空前的压力。控告部门在工作中往往更多地将重心放置于信访方面,侧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息诉罢访工作,正是由于信访工作牵扯了控告部门主要精力,举报工作成为了“副业”,无暇对举报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以程序性审查分流为主也就不足为奇。
  (二)沟通渠道不畅,致使群众举报有所顾虑
  举报线索总量和质量下降是诸多因素造成的,既有由于保护机制不健全,有关知情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意欲举报又恐遭到打击报复而裹足不前;也有纷繁芜杂的社会生活导致职务犯罪手法日益翻新、行为方式渐趋隐蔽,准确提供相关线索难度加大;还因为检察机关查处力度和成效与人民群众期待反差较大。但最本质的原因还是检察机关与举报人的沟通渠道不畅通,消磨了举报人的热情。群众之所以向检察机关举报,是基于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希望通过自己提供的线索对惩处职务犯罪起到良好导向作用,举报线索的处置情况往往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对他们举报信念的有力支撑。而实践中检察机关往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举报人权利保障意识匮乏,没有充分认识到与举报人沟通联系的重要性,既不主动联系举报人,对线索进行补充完善,也未能将相关查处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致使举报人在满腔希望地与犯罪行为作斗争后,所取得的成效往往得不到反馈,通过举报寻求正义的追求得不到满足,进而对举报成效产生质疑,自然抑制了其举报热情,丧失持续举报的动力。
  (三)侦查部门与举报中心工作重心不同,线索成案之路欠缺行之有效的经营完善途径
  现有举报线索总体质量有所欠缺是不争的事实,这就需要检察机关下力气按图索骥,深入挖掘,从中发现问题。故而线索欲具备成案可能需要一个经营完善的过程,这也对最终能否成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侦查部门与举报中心的工作视角和重心不同,其追求的是成案率,对于不能确定能否直接立案查处、立案前景不明朗的线索存在畏难和抵触情绪,不愿意为之耗费过多的精力,所以缓查、存查居多。此外,举报中心对线索经营理念的欠缺和初查功能的弱化,加之对侦查部门监督制约的乏力,无法保障举报线索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也制约了线索成案空间。   三、完善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已经找准了当前举报工作的症结,对其成因有了深刻认识,势必要在此基础上寻求完善之道,并将其作为今后工作的着力点,以推动举报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一)多措并举,切实提高从群众举报中发现问题的能力
  在当前繁重的信访工作压力下,欲使举报工作高效运转,收到良好成效,就必须综合采取多种举措,以改进发现问题能力。(1)更新理念,转换工作思路。要克服线索分流过程中重程序、轻实体的倾向,注重从发现问题的角度对线索进行全面审查处理,善于从群众来信来访中甄别隐含的犯罪信息,对查处职务犯罪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2)强化对线索的经营管理,勇于担负起完善线索的职责。在当前线索整体质量有所欠缺的局势下,要深入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以最终成案为目标,有针对、有侧重地筛选可查性较强的线索进行经营,以初查为核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效挖掘线索潜藏价值,丰富线索内容,提高线索质量,充分拓展线索成案空间,力求做到移送一起,查处一起。
  (二)重燃群众举报热情,形成工作合力
  美国学者苏珊·罗·艾克曼指出:“对腐败分子最具威慑力的,是一个可信的、非政府化并能够控制贪官的监控系统。”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属于这样的监控系统。要扭转线索总量下降的局面,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完善举报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激发群众举报热情,从根源上打破线索来源困境。(1)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工作,激励群众举报。通过多种宣传途径,丰富宣传方式,以突出宣传检察机关查处大案要案和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取得的成效为重点,彰显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决心;综合运用依法办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把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贯彻办案的全过程,营造理性、合法、规范、有序的举报环境。(2)加强反馈机制建设,依法保障举报人的知情权。对群众举报及时进行反馈,既是激励群众举报的良好方式,也是构建检察机关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因此,从实名举报的受理、分流、查处等环节着手,逐步加强对实名举报人的答复和反馈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引导举报人合法有序举报,从而形成对群众举报信念的有力支撑,进一步坚定群众的举报决心。(3)构建高效运转的举报网络,提高工作成效。在对网络举报、电话举报等举报渠道进行改进和完善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加强与外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定点设立举报联络员,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做到对各种倾向性、苗头性犯罪信息的及时、有效掌控。在提高举报效率、便捷举报途径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举报人的保密措施,减少其后顾之忧,充分发挥举报渠道的吸纳功能,引导举报人依法有序地进行举报,促成其与检察机关联动的举报工作合力,形成良性发展的举报工作格局。
  (三)完善举报中心对内监督制约机制
  应当加强举报中心的对内制约职能,在科学高效地管理好举报线索的前提下,对移送侦查部门线索的办理情况进行有效约束,将对侦查部门的监督落到实处,使检察机关更加规范、及时、有效地查处职务犯罪。(1)狠抓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根据“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在做好举报线索的受理和分流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举报中心对移送侦查部门办理的举报线索,要加强催办、督办工作,对每一件举报,都要彻底调查、落实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2)赋予举报中心有效的对内制约手段。首先应完善相关考评机制,将侦查部门对移送线索办理情况纳入院内考核体系,并以举报中心的评定作为该项内容的考核依据。通过奖惩措施的完善,可以引起侦查部门的高度重视,有效杜绝久拖不办、敷衍塞责等情形。其次,还应建立健全线索评估机制。线索评估机制是规制侦查部门侦查活动的有效手段,通过线索评估,充分发挥线索的价值,规范侦查活动的启动,可以消除侦查部门办案的随意性,防止出现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等违法办案情形,同时也有助于侦查部门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
  参考文献:
  [1][法]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2]刘红梅 于举报制度的政治学思考[J] 社会主义研究,2003(03)
  [3]赖彩明,赖德亮 加强公民举报权的制度保障[J] 法学,2006(07)
其他文献
“ATDESEKTE”九要素创造性思维教学模式由三个层次、九个要素构成。首先是提问( A)、思考 ( T)、活动 ( D)三个要素构成的学生活动层 ,接着是由评价 ( E)、分享 ( S)、启发
目前工科的专业教育尤其是专业基础教育易忽视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本文围绕专业基础课,讲述了其课程特点,介绍了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并对课堂互动展开了详细讨论.
【摘要】前科制度在预防和打击再次犯罪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社会防卫的价值,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法治进步,前科制度的永久保留性缺陷亟待弥补和完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司法部门,应在检察工作中构建并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并合理构建相应职权与责任,为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未成年人;前科;附条件消灭;实施;完善  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已是国
税收作为政府生存和运行的经济基础,直接关系到每个纳税公民的经济利益,对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促进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因此,税收立法的制定急切的需要一种体
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GC)信号系统和激酶Kinome之间有着复杂的相互作用,其中,在GC处理后,由Kinome最终决定细胞的命运.当细胞表达足够水平的糖皮质激素受体(glucocorti
【摘要】美国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其版权法律制度也是版权学者研究的重点,数字时代的美国版权法总处于不断修订的不安状态,主要原因就是数字科技发展迅速所致。文章试图以数字科技为研究视角,通过解读数字时代美国版权法,解析数字科技与美国版权法的平衡关系,并讨论数字科技发展与版权法律平衡关系的核心价值——作者权利。  【关键词】数字科技;美国版权法;平衡关系;作者权利  一、数字科技发展对美国版权的影响  伴随
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给公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食品监管机关是否作为受到质疑。拙文根据实例,从反渎职犯罪的视角剖析当前食品监管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和查处食品
科学仪器设备在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地位,是抢占科技前沿的必备工具。当前,我国高端科学仪器设备发展相对落后,已成为严重制约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的重要影响
自《甲骨文合集补编》出版以来,学者们一方面充分重视、利用它,一方面也逐步发现了其中的疏漏不足之处,沈培、沈建华、蔡哲茂、谢济、王蕴智等先生都曾作文讨论、纠正、补充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机制不断健全与完善,在新的时代背景之下,中国工会在维护工人权利,解决工人困难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可是如今,在工会的发展过程之中仍然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工会的发展。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发展现状对工会职能进行分析的,以期不断完善工会的服务机制,最终维护好工人的权利,切实履行自身的义务。  [关键词]服务型 工会 工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