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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无人系统的迅猛发展使人类获益良多,但在其开发与应用中也引致了数据垄断、数据侵权、算法霸权、产品责任和社会保障等法律问题,亟需加以应对和解决。在弱人工智能时代,应将智能无人系统作为"产品"以法律客体进行对待。同时在坚持尊重人权原则、社会公平原则、安全可控原则、开放共享原则和权义统一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构建数据强制许可与用户授权规则、制定产品安全与算法技术标准、加重开发者信息披露与解释说明义务、建立产品责任追溯与责任分担机制、健全相关社会保障与公民发展制度,为智能无人系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