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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291页)我国刑法的制定,正是我国现阶段一定经济关系的性质和发展要求的反映,因而刑法对保卫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实践是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立法者对实践的认识也必然会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这就决定了我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