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家族史 世纪英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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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小说《血色草原》是吉林作家王怀宇的最新力作,2019年12月首发于《中国作家》,2021年1月由作家出版社推出单行本。《血色草原》 酝酿二十年,修改十二稿,可谓厚积薄发,体大思精之作,小说甫一推出,就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与少数民族题材的“草原小说”不同,《血色草原》讲述的是汉族先民开拓草原的故事,不仅接续了端木蕻良《科尔沁草原》的文学脉络,而且在历史的厚重性、视野的开阔性方面又有新的发展。而与同样取材于“与狼共舞”草原生活的《狼图腾》相比,《血色草原》将叙述的重心从写狼转变到写人,将人的原始强力与现代意识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总之,《血色草原》不仅是东北草原的风俗画卷,也是猎狼英雄的浪漫传奇,更是展现强者基因的血性史诗。
  在小说中,作家将人的生命与自然的节律和动物的天性紧密结合,书写了百年草原的家族史与英雄梦。揭示了草原人独特的文化气质和民族个性。众所周知,文学的民族性与文学的世界性相对而言,而又相辅相成。由于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不同,各民族都具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文化形态和价值观念,由此构成了人类文化的丰富性和多元性。而文学不仅是对这种独特文化的记录,更以其特有的虚构与想象,参与了对这一獨特文化的建构。《血色草原》以汉族、满族、蒙古族、朝鲜族杂居的查干淖尔大草原为背景,关注草原人的生存状况,展现草原人的精神风貌,为读者呈现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别具一格的丰富,并以对于人的命运的细致描绘,为世界文学贡献了来自“血色草原”的异彩。
  一 、《血色草原》的英雄谱系
  长篇小说《血色草原》以东北西部草原汉民族后人的口吻,通过大开大阖的情节设置,讲述了一个渔猎农牧家族乃至整个东北草原从兴到衰,又从衰到兴的艰难演变历程。小说以查干淖尔大草原塔头滩上王、胡两个家族的兴衰为主线,特别是通过对王家几代人对于英雄梦想百折不挠的坚定追寻,塑造了一个铮铮铁骨、敢恨敢爱的草原英雄形象谱系,充分展现了东北草原各族人民的生存状态和别样性情。
  塔头滩所发生的洪荒故事与众不同,他们以“猎狼不使刀枪”“捕鱼不用渔网”为至尊。王氏家族在塔头滩的生活一直处于顽强抗争的状态,从祖父时代起,就一直上演着失败者的悲剧,祖父率领儿孙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为成为英雄而呕心沥血地奋斗着,始终不能如愿。王氏家族天生羸弱,但内心强大,在追求英雄梦想的路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以及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我认为,比较胡氏家族而言,王氏家族更是英雄,具有悲情的美感。但王氏家族依然无限崇敬让他们苦难压抑的塔头滩,顶礼膜拜让他们撕心裂肺的霍林河。
  关键时刻,怀揣英雄梦正准备为家族的尊严放手一搏的“我”为了活命不得不选择逃亡。“我”极不光彩地跟随着犯了草原大忌的父辈们一起逃离了塔头滩,后又辗转到北方城市、南方都市。从塔头滩逃到城市就能改变弱者的命运吗?城市不过是披上面纱的另一个塔头滩——生存竞争的激烈,对弱者的挤压与异化,表露出和塔头滩相同的残酷,但又少了塔头滩的公平与公正。在这个由“文明”包装过的“塔头滩”上,弱者仍然难以获得立足空间,强者依然可以拥有一切,而更多时候,城市里的“强者”们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罪恶与欺诈。甚至父亲意外地在城市里的“飞黄腾达”,其实也不多是社会病态的“立此存照”。城市就像一个被污染了的塔头滩,这里的“辉煌”是以丧失生命的强悍与本真为代价的,无论王氏后裔如何评判自己先辈的耻辱与辉煌,他们都摆脱不了因生命力退化带来的苦难和压抑。
  作家在《血色草原》中塑造了一个又一个铮铮铁骨、不懈追求的草原人物,草原男性勇武豪气,北方女人聪慧沉稳,人物性格或残酷或壮美,情感生活或哀婉或凄美,强悍的草原男人快马扬鞭、与狼共舞、与大鱼厮杀的强者之气扑面而来,令人动容。王氏家族的王老黑、王得强、王得盛以及讲述者王龙飞,胡氏家族胡老五以及胡大勇子、胡二勇子等,他们的命运都是草原强悍人物的传奇。他们的骑术、射术、狩猎、打鱼等草原技艺,也同样是草原上的竞技艺术,他们彪悍勇武,他们也逞强斗狠,胜者沾沾自喜、倚强凌弱;败者唯唯诺诺、毫无颜面。草原男人的优点和缺点,犹如一部动人的短篇童话,读者一目了然。
  尽管如此,小说给人印象最深的却是面对苦难天性乐观、知书达理、刚柔并蓄的祖母形象。祖母也是小说的另外一个讲述者,她是孩子的长者、监护人,也是孩子的导师和真挚的朋友。比起草原的男人们,祖母更沉稳、更有内涵。在孩子的眼里,祖母就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先知,是草原上一个伟大的传奇——她出身于中医世家,小时候读过《论语》和《史记》,后来教孩子们读诗,背诵古文,讲述草原上的禁忌,教导孩子作为男人应有的秉性和气概。祖母是草原上最美的女人,按说本应嫁给胡氏家族的英雄,但祖母偏偏嫁给了“狗熊”的祖父,这更凸显了祖母的与众不同,而在祖母心里,这样残疾的却追求梦想的祖父更是英雄,更是强者。祖母犹如草原上的一部史诗,怎样吟诵都意犹未尽。
  在主人公王龙飞看来,他从祖母身上学到了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人生哲学……他近距离地感受到了祖母身上暗藏着的隐忍执着、沉着淡定的人生态度。王龙飞对塔头滩以及“族规”的认识主要来自祖母的讲述,对大草原及塔头滩冬猎队的知识基本上也是从祖母那里获得。让他最为钦佩的是,哪怕是讲到王氏家族的耻辱,祖母也从不避实就虚,更没有文过饰非。祖母并不只是一个故事的讲述者,她更是一个草原上的大勇者,是内心能装得下草原的人,她活着的时候义薄云天,离开这个世界也响遏行云,祖母的形象经天纬地,她的去世几乎就是小说的高潮。
  总体上说,《血色草原》女性人物的塑造比男性人物要成功得多,男人形象流于表面化,脸谱化甚至同质化,但祖母、老胡奶奶,甚至胡三凤、胡小慧等女性人物,个性都非常鲜明。借由这些草原英雄,作家书写了东北草原深沉而凝重的强者基因,揭示了强者基因带给后代人们的潜在希望,同时也呼唤着生态文明,呼唤着日益萎缩的东北草原,呼唤着不断远去的河流和早已溃散的狼群。   二 、《血色草原》的自然生态
  在我们印象中,草原上的风景应该是蓝天白云、绿草远山、牛羊成群,绿、黄、白才是草原的三原色,可是小说为什么以“血色”定义草原,甚至以此为题呢?
  考究起来,王怀宇在创作中试图把现实的东西、生活的东西、想象的东西与虚构的东西结合起来,由此他的笔锋在现实与虚构之间来回穿梭,小说中书写的草原,主要是作家想象中的草原。“在我童年的记忆中,草原是红色的。无论春夏秋冬,它一直都是红色的,并且永远都是红色的……刚刚入冬,草原就笼罩在‘红色恐怖’之下,处处是红色的血肉、红色的狼牙、红色的枯草和红色的泥土……草原风掀起一拨又一拨的浩荡草浪时,总能让人联想到马群的脊背、牛群的脊背、羊群的脊背,甚至是狼群的脊背……那也分明就是汹涌着的红色肉浪。”作家试图用想象的方式复原那片“红草原”,小说开头对查干淖尔大草原的描绘,只是出现在作家想象之中,在那里,无论是金戈铁马般的渔猎生活,还是草原王者追逐的英雄梦想,都充满了血腥、充满了杀戮,但在作家眼中,这片红草原是充满诗意、充满希望的,是生命的象征。
  正如孟繁华先生所说:“王怀宇的这片‘红草原’毕竟与众不同,他文字和情感的‘用力’,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面对不断萎缩的查干淖尔大草原,像霍林河水一样远去和溃散的草原狼群,是现代性为我们提供的另一副面孔。”小说讲述的是查干淖尔大草原塔头滩上人们的故事,乍一听这地名就知道这里一定是个艰辛的所在。塔头滩上“苇草丛生,湿地成片,夏天,一野碧绿;冬天,满目苍白”。这里没有农耕民族宽广肥沃的土地,也没有南方民族温暖潮湿的气候,这里有的是凄凉苦寒、豺狼猛兽;这里人们居住的不是南方的吊脚楼,而是萦绕着草原的大大小小的敖包子;这里的民众每天听到的不是婉转动听的歌谣,而是拉嘎老古庙里用沙哑的嗓音吟诵的喇嘛经,这里的民众耳濡目染的是犹如雄浑的蒙古族长调的皈依颂文和粗俗的哼哼呀呀的草原民谣。在这片奇异的水草原上,汉族、满族、蒙古族、朝鲜族杂居的剽悍的东北民众世世代代都在抖擞着雄风。
  《血色草原》犹如一部东北草原的百科全书,讲述了大量有关草原的地方性知识和风俗习惯,如渔猎、农耕、冬捕、游牧、萨满教、二人转等。为了写家族变迁史,为了写出狼的性情和狼群的特点,作家参阅了大量历史文献和动物学资料,专门研究东北移民史、头狼的性格特点和狼的眼睛等,所以在作品中写家族为了生存和生命的斗争恢弘浩荡,写家族与狼群的斗争栩栩如生。小说展现出草原的野性美,比如狼群攻击野牛,牛肚子已被掏空,可是野牛还在昂着头哀嚎;英雄的天葬一夜就被野兽吃尽,“狗熊”的天葬连动物都不予理睬等等,这些情节令人久久不能忘怀,更有一些故事或情节是其他草原小说不曾讲述的:
  按照祖上惯例,出发前要在拉嘎老古庙前举行查干湖冬捕祭湖醒网仪式。由大喇嘛率众喇嘛按顺时针方向绕供桌、冰洞和冰雪敖包转三圈并诵经。之后,胡老五站到场地中间端起酒碗,双手举过头,开始朗诵祭湖词:“啊哈啦!老天爷,先祖之灵;啊哈啦!老天爷,庇护众生,求昌盛,求繁荣。查干湖啊,天父的神镜;查干湖啊,地母的眼睛,万物生灵,永续繁衍;都聚在查干湖天源的怀中,都握在查干湖地宝的手中;献上九九礼吧,奉上万众心诚,湖上层层冰花,闪动八方精灵。敬上九炷檀香,插上九枝青松,献上九条哈达,摆上九种供品;啊哈啦!千里冰封查干湖,万尾大鱼入网中!”接着,胡老五接过大喇嘛从供桌上端来的烈酒,跪在事先凿开的冰洞前面,高声大喊:“查干湖冬捕的大网醒好了,开始祭湖了!一祭万世不老的苍茫长天!再祭赐予我们生命的富饶大地!三祭永世养育我们的查干湖神!”
  小说还讲述了当地人的风俗习惯,那时的塔头滩人都迷信萨满大神,说天有十七层、地有九层。人住地上国,神住天上国,魔鬼住地下国,统管天、地、人三界的是至高无上的天神。人们的祈祷通过矗立的神杆上达天神,而天神也通过神杆来往人间与天国。由于对天神的崇拜,还引申到对自然宇宙的崇拜,日月星辰、风雨雷电……世间万物皆有神灵,复杂的萨满大神的世界,扑朔迷离,神秘莫测。此外还有关于夏天盛大渔汛的描写,雪后打“雀儿”的描绘,塔头滩的萨满及萨满教,以及用“搬杆子”“取药”“过阴”“破关”等进行所谓的“扎咕”病的讲述;还有渔猎文化与农耕文化的融合,草原的日常禁忌与族规等的讲述,这些不仅是小说比较精彩的部分,而且具有重要的民族志、民俗学和文化人类学价值
  三 、《血色草原》的东北元素
  《血色草原》的生活方式集渔猎、农耕、冬捕、游牧于一体,作家采用多种叙事方式相结合的写作手法,如在讲述渔猎、农耕、冬捕、游牧等故事时采用的是现实主义的手法,写其苦难、写其艰辛、写其斗争,同时用浪漫主义手法写了祖母和胡小慧,又用批判现实主义手法写了父辈,用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写了十年动乱,用自然主义手法写了祖父的祖父黑大胆,用新写实手法写了当下的生活。不仅如此,小说通篇还贯穿着东北二人转“悲剧喜唱”艺术形式,以此进行小说的架构和写作。如写老胡五奶“还学着徐大疯子哼起了二人转《老神调》:日落西山黑了天,家家户户上门闩。喜鹊老鸹落大树,家雀哺鸽奔房檐……” 二人转根植于汉族民间文化,唱腔来源于萨满神歌,舞蹈动作来源于萨满祭祀歌舞,是东北地域重要的曲艺形式。作家用这种“悲剧喜唱”的浪漫主义表现手法更加烘托出塔头滩人生产生活的艰辛苦难以及苦中作乐的浪漫豪情。
  而与古风时代的草原相比,现代社会的人们利用手中的钱权进行不平等交易,已经不讲规矩了。因此,作家呼唤人间的公平正义体现出作家强烈的现实关切。小说所呈现的价值观念就是讲规矩、讲礼数,这里的人们恪守规矩尺度,这里的人們崇尚货真价实。“这里的粗犷是附带着真情的粗犷,这里的强悍是附带着公正的强悍。这里虽然苦难,但很真实;这里虽然残酷,但很公平。”因为这里一直有规矩可讲,一直允许万物共生共存。
  塔头滩人的规矩体现在平时的生活中,这里的婚丧嫁娶必须得按塔头滩的传统规矩来办;男人长大以后要想成为英雄,十五周岁前必须得到真正英雄的亲自指教,就像某些成人礼;就是草原出身的土匪也是相当讲究规矩的,他们立下了“七不抢、八不夺”的匪规。塔头滩人的规矩也体现在生产劳动中,这里一直遵守着一项神圣的族规,就是猎狼不允许使用刀枪,草原人崇尚用手中不足两尺长的“掏捞棒子”与狼群搏斗,人与狼的关系是“狼可捕不可除,可胜不可强;有狼则有人,无狼则无人;狼凶不及人,人凶过于狼。刀枪于狼者,本族之大忌”。冬季捕鱼也有祖上规矩,每年只打一网,成败在此一举。面对早已逝去的狼群和早已荒芜的草原,作者呼唤他心中的草原,呼唤他心中的公平与正义。   《血色草原》通篇充满着英雄主义情节,塔头滩人的理想信念就是争当英雄,这亦即生命的价值。塔头滩说到底就是一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角斗场,不付出执着的努力和艰辛的血汗,谁也别想随随便便获得成功。不但强者梦想着成为英雄,就连弱者也幻想着当英雄。“在塔头滩,能被尊称为‘汉哥’的人并不多,同时又被尊称为‘把头’的人就更显得凤毛麟角了。塔头滩人把既是‘汉哥’又是‘把头’的草原汉子亲切地称为‘草原红鹰’,加倍敬重并对他们给予无条件的厚爱,给予他们能够给予的一切……”
  在塔头滩,成为英雄,不但可以获得人们的尊重和崇拜,更可获得草原上最美丽的女人的青睐:“所有的血性男人都羡慕得不停地伸大拇指,大姑娘、小媳妇们不再羞涩,向胡老五投来热浪般的眼光……”人们为了英雄梦想前仆后继,甚至不惜牺牲生命,“塔头滩男人对草原狼的战斗兴趣是有历史渊源的,哪怕死于狼口也是英雄”。就是这种英雄主义,使塔头滩人面对苦难得以生存并悲情含笑,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豪情。
  “语言是存在之屋”,形塑了一个共同体区别于“他者”的独特气质。小说《血色草原》在叙事书写时使用了大量的东北方言词汇,而东北方言与普通话最大的区别就是体现在词汇上,因此《血色草原》充分体现了东北地域文学的语言风格。
  小说中的东北方言词汇就像炉中的火一样,让我们体会到作家饱满的热情。而比之于“汉哥”“把头”“掏捞棒子”等称谓或名词,小说中的人名如“赵三尿子”“老胡三凤子”“胡二勇子”更具方言学意义,具有典型的东北边地语言特色。方言之所以几千年来长盛不衰,就是因为它蕴含着民族历史和地域文化,是一方水土的代表,故此名之曰“乡音”。在小说中,正是这种“乡音”给人一种代入感,拉近了作家与读者的距离,使作家与读者产生情感互动和心灵共鸣,也就是这种“乡音”引领我们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共通的情感,探寻共同的文化根源。
  除了东北方言,作家在叙事时常常使用比喻、象征的修辞方法,使原本复杂繁琐的叙述通过一两句比喻、象征而变得简单明了、形象生动。小说语言幽默诙谐、气势高昂,写家族历史特别是家族为了生存与狼群战斗本是悲壮之事,但由于其幽默诙谐的语言而使读者轻松愉悦、悲情含笑,小说写到酣畅淋漓处甚至连用几个排比句,体现了作品的豪迈气势,这与东北地域文学豪放、幽默、率真的风格十分吻合。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东北作家群曾是熠熠生辉的存在,这些从东北流亡到关内的文学青年书写了东北的风俗民情,显示了浓郁的地方色彩,更为主要的是以笔为旗,写出了东北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血肉关联。但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有关东北的书写经过工业化题材小说的高光时刻后,陷入了长期的黯淡。登高一呼,响应云集,我们相信随着《血色草原》的问世,一个新的“东北作家群”必将再现文坛,从而显著提升东北文学在中国当代文学中的地位,也为我们的时代留下文学的纪录和贡献。
  参考文献:
  1.傅钱余《近百年文学“民族性”问题的中国谱系及反思》,《内蒙古社会科学》,2019年5月。
  2.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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