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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通篇贯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新思维,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总目标,明确要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化研究,从顶层设计角度重新审视信访制度的功能和定位,推动信访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