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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及调整税收政策,直接有效地刺激经济增长。针对亚洲金融危机和内需不足的矛盾,为确保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1998年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如增发了1000亿元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支持外贸出口,清理涉及企业的政府性基金和收费以减轻企业负担等,这些积极的财政措施对刺激国内需求,调整经济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1999年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初步测算,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持约在2个百分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