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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在审计中发现,尽管中央和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公款出国、出境旅游,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单位(部门)、乡镇,以各种名义外出参观学习和考察。而这些参观学习和考察,地点大都选择在风景名胜地区.且大部分是旅行社出具的发票。这些部门、单位毫无掩饰.直接让旅行社开出“参观考察”发票报销了事。种种迹象表明,学习只是幌子,旅游才是其真实目的。要遏制变相公款旅游这一问题.监督部门必须切实履职到位.实施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