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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控制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是境内资本市场的一大突出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民事和自律管理为主,直接与间接相结合的规制体系.这一体系形式上较为全面,但在遏制控制人滥用控制权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方面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应当在继承传统法律理论的基础上有所突破,从实施直接行政规制、建立影子董事制度、推动社会实施机制等方面予以完善,并改进股东派生诉讼等配套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