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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事艺术教育近半个世纪,对名著改编情有独钟。半个世纪以来,看过话剧、戏曲、电影、电视剧改编的名著数以千计,经常思考不同艺术形式名著改编的作品艺术生命力问题。笔者以为,名著改编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改编,一种是创造性改编。曹禺改编自同名小说的话剧《家》,是一个典范;另一种是粗制滥造的商业化改编。对这两种不同的名著改编,我们宜采取不同的审美评价,弘扬优秀的,批评粗劣的,这对促进我国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