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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瑛,回族,宁夏吴忠市人,二级律师,现为宁夏马瑛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宁夏最早从事律师工作的回族律师。从业近30年来,马瑛律师秉承忠于法律、勤勉尽责、诚信服务、维权守诺的兴业和服务理念,务实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升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水平,在履行律师职责、建设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中,被宁夏广大回汉群众赞许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老百姓的贴心律师”、“贫弱群众的维权使者”。曾先后获得宁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宁夏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三五”、“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宁夏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民营企业最受欢迎的十佳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十多个荣誉称号,并被评为区级“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是经历过诉讼活动的老百姓对马瑛这位回族老律师的一致赞誉。从业以来,马瑛律师以其优良的业务能力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当事人和公安、检察、法院以及政府等相关部门树立了极高的维权威望和良好的个人信誉:共办结民事、刑事、行政及非诉讼业务近1380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积极参与政府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信访接待,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和开展法律论证等服务1000余人次;为“法律援助在吴忠”等各类公益活动,带头捐款捐物价值2万余元;常年为吴忠市政府和新华百货夏进乳业集团等10多个宁夏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可以说,这些无不是马瑛律师在恪尽职守匡扶正义、扶弱助困维权守诺的风雨历程中,默默砺炼培植出的“和谐”成果。
2005年4月,宁夏某建筑公司组织了124名同心回族农民工,前往乌海某啤酒公司进行建筑施工。后因该啤酒公司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多种原因,导致建筑公司拖欠民工工资达数月之久。数九寒天,辛苦了大半年的回族民工因讨薪无望便集体罢工上访,甚至将原本正义的讨薪事件险些演绎为冲击政府部门的违法案件。迫于无奈,这些朴实的民工兄弟找到马瑛并请求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载负着124名回族农民工的重托,马瑛不顾天寒地冻,不顾远途奔波,更不顾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历经数月,辗转宁夏与内蒙20多趟,行程13000余公里,多方协调建筑公司和劳动仲裁等部门,终于为124名回族农民工兄弟讨回了血汗钱。书写了律师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不计个人酬劳,仗义提供法律援助奏响和谐之音的经典案例,并被《工人日报》维权周刊整版刊发。
近年来,马瑛还法律援助了国家级贫困县同心县地毯厂85位下岗职工工职待遇纠纷案,灵武市梧桐树乡70户农户假西瓜种子受损赔偿案等10余件在宁夏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个别经典案例曾被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受到马瑛律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既有病残人、老年人、孤寡人,又有下岗职工,更有讨要不到工资的农民工。援助了多少人,办理了多少案件,他从来没有记录过,唯一辉映他为贫困弱势群体仗义法律援助心路历程的,是那尘封在律师事务所档案室里记录受援人感激之情的近百面锦旗和牌匾。
“作为一名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拥有法定执业权利、熟悉救济渠道的共产党员律师,理应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如果说,我在履行律师职责的阳光大道上花白了两鬓,那将是我反哺宁夏的父老乡亲爱戴我的最好回报”。这是马瑛在2007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殊荣时,对媒体记者讲的一段话。实践证明,马瑛既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我们相信,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宏伟征途上,马瑛律师的每一步迈出,都将是一个崭新的起点。
“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是经历过诉讼活动的老百姓对马瑛这位回族老律师的一致赞誉。从业以来,马瑛律师以其优良的业务能力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当事人和公安、检察、法院以及政府等相关部门树立了极高的维权威望和良好的个人信誉:共办结民事、刑事、行政及非诉讼业务近1380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积极参与政府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信访接待,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和开展法律论证等服务1000余人次;为“法律援助在吴忠”等各类公益活动,带头捐款捐物价值2万余元;常年为吴忠市政府和新华百货夏进乳业集团等10多个宁夏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可以说,这些无不是马瑛律师在恪尽职守匡扶正义、扶弱助困维权守诺的风雨历程中,默默砺炼培植出的“和谐”成果。
2005年4月,宁夏某建筑公司组织了124名同心回族农民工,前往乌海某啤酒公司进行建筑施工。后因该啤酒公司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多种原因,导致建筑公司拖欠民工工资达数月之久。数九寒天,辛苦了大半年的回族民工因讨薪无望便集体罢工上访,甚至将原本正义的讨薪事件险些演绎为冲击政府部门的违法案件。迫于无奈,这些朴实的民工兄弟找到马瑛并请求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载负着124名回族农民工的重托,马瑛不顾天寒地冻,不顾远途奔波,更不顾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历经数月,辗转宁夏与内蒙20多趟,行程13000余公里,多方协调建筑公司和劳动仲裁等部门,终于为124名回族农民工兄弟讨回了血汗钱。书写了律师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不计个人酬劳,仗义提供法律援助奏响和谐之音的经典案例,并被《工人日报》维权周刊整版刊发。
近年来,马瑛还法律援助了国家级贫困县同心县地毯厂85位下岗职工工职待遇纠纷案,灵武市梧桐树乡70户农户假西瓜种子受损赔偿案等10余件在宁夏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个别经典案例曾被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受到马瑛律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既有病残人、老年人、孤寡人,又有下岗职工,更有讨要不到工资的农民工。援助了多少人,办理了多少案件,他从来没有记录过,唯一辉映他为贫困弱势群体仗义法律援助心路历程的,是那尘封在律师事务所档案室里记录受援人感激之情的近百面锦旗和牌匾。
“作为一名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拥有法定执业权利、熟悉救济渠道的共产党员律师,理应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如果说,我在履行律师职责的阳光大道上花白了两鬓,那将是我反哺宁夏的父老乡亲爱戴我的最好回报”。这是马瑛在2007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殊荣时,对媒体记者讲的一段话。实践证明,马瑛既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我们相信,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宏伟征途上,马瑛律师的每一步迈出,都将是一个崭新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