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和谐社会,人人向往;和谐人生,人人神往。追求和谐社会,不管政治体制是否一致,意识形态是否相悖,社会制度是否相同,它既是人类社会普遍的追求目标,更是不同的人类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制度乃至不同的执政者所共同想要达到的最理想的一种社会形态;追求和谐人生,不分种族国籍、男女老幼,既是全人类共同的追求权利,更是每个人追求个人生存状态的一种最高境界。
和谐有大小之分、个体和整体之别。大和谐来源于小和谐,整体和谐来源于个體和谐。如一个国家的和谐来源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各个领域的和谐发展,一个单位的和谐源于政治建设、业务工作、行政管理、精神文明、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以及每个成员个体共同的全面发展。小和谐是大和谐的基础,大和谐是小和谐的目的。致力于建设一个大和谐,会激励个人或者局部力争和谐的动力,而这反过来又会更加加快大和谐的建设进程。因此,作为公民个体尤其是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努力实现以大带小,以小促大,形成两者的良性循环发展。
和谐的内容是丰富的、立体的。简单的一方面和谐不能称之为和谐。如仅对公民个人来说,和谐应当包括其自身的工作、学习、家庭、生活、物质、精神和身体等各个方面的平衡发展。可见,和谐的内容丰富多彩,是多层次的、立体的。有时候,单从一个方面来看是和谐的,但整体来看又是不和谐。比如,仅是勤奋的学习、仅有强壮的身体或优秀的业绩,任何单一的发展即使最后成为强项,也是不全面的,都不是我们所强调的、所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和谐。
和谐是动态的、发展的。不管是对社会、单位乃至个人而言,和谐都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过去和谐不一定现在和谐,现在和谐也不一定以后一直和谐。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各种内外在因素的影响,和谐所要求的内容也随之而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呈现出台阶式进步、螺旋式发展的规律。要时刻保持和谐,就要注意随时把握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层次之间的平衡点。不断地谋求个人乃至整个社会在更高程度上的和谐,既是人的一种本能,也正是千百年来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无穷动力。
和谐是有重点的。和谐的内容虽说丰富多彩,在不同的时期也会有不同的要求,但总会呈现出不同的重点。比如,人在贫困阶段,解决温饱问题理所当然成为追求和谐的最高目标。但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和谐的重点显然得到了提升,人们会逐渐追求精神上的愉悦和享受,随之而来的是整个社会将会更加追求社会秩序、安全稳定、公共道德、公平正义以及精神思想等高层次的和谐。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历史就是自身不断追求和谐的过程。
和谐需要从我做起。如果和谐社会是一个整体的话,和谐的个体则是其坚实的基石。因此,和谐不是空穴来风,和谐社会是等不来的。和谐社会不会与生俱来,建设和谐社会更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它需要包括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内的全体公民共同努力,需要每一代人坚持不懈地付出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任何人都必须在享受前人建设和谐社会的成果的同时,为以后的和谐社会继续付出。如此,才会有持久的和谐,和谐才不会中断、终止。任何以为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或妄自菲薄,或坐而论道,或等着坐享其成的观念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只有全社会每个成员都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和谐社会才能充满希望,加快发展。
和谐更需要制度甚至法律来规范。为了追求个人或局部的和谐而不惜损害他人或全局的和谐,是不允许的。因此,每个人、每个单位、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都不能以破坏、损害他体的和谐为代价来换取自身的和谐。但现阶段,由于教育、文化、素质、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这还只能是人们的良好愿望。所以,一个国家、一个行业甚至小到一个单位都必须要制定相关的制度甚至法律来规范个体谋求和谐的行为,对一些损害他体和谐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以使建设和谐社会过程本身也能和谐发展。
和谐有大小之分、个体和整体之别。大和谐来源于小和谐,整体和谐来源于个體和谐。如一个国家的和谐来源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各个领域的和谐发展,一个单位的和谐源于政治建设、业务工作、行政管理、精神文明、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以及每个成员个体共同的全面发展。小和谐是大和谐的基础,大和谐是小和谐的目的。致力于建设一个大和谐,会激励个人或者局部力争和谐的动力,而这反过来又会更加加快大和谐的建设进程。因此,作为公民个体尤其是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努力实现以大带小,以小促大,形成两者的良性循环发展。
和谐的内容是丰富的、立体的。简单的一方面和谐不能称之为和谐。如仅对公民个人来说,和谐应当包括其自身的工作、学习、家庭、生活、物质、精神和身体等各个方面的平衡发展。可见,和谐的内容丰富多彩,是多层次的、立体的。有时候,单从一个方面来看是和谐的,但整体来看又是不和谐。比如,仅是勤奋的学习、仅有强壮的身体或优秀的业绩,任何单一的发展即使最后成为强项,也是不全面的,都不是我们所强调的、所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和谐。
和谐是动态的、发展的。不管是对社会、单位乃至个人而言,和谐都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过去和谐不一定现在和谐,现在和谐也不一定以后一直和谐。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各种内外在因素的影响,和谐所要求的内容也随之而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呈现出台阶式进步、螺旋式发展的规律。要时刻保持和谐,就要注意随时把握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层次之间的平衡点。不断地谋求个人乃至整个社会在更高程度上的和谐,既是人的一种本能,也正是千百年来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无穷动力。
和谐是有重点的。和谐的内容虽说丰富多彩,在不同的时期也会有不同的要求,但总会呈现出不同的重点。比如,人在贫困阶段,解决温饱问题理所当然成为追求和谐的最高目标。但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和谐的重点显然得到了提升,人们会逐渐追求精神上的愉悦和享受,随之而来的是整个社会将会更加追求社会秩序、安全稳定、公共道德、公平正义以及精神思想等高层次的和谐。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历史就是自身不断追求和谐的过程。
和谐需要从我做起。如果和谐社会是一个整体的话,和谐的个体则是其坚实的基石。因此,和谐不是空穴来风,和谐社会是等不来的。和谐社会不会与生俱来,建设和谐社会更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它需要包括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内的全体公民共同努力,需要每一代人坚持不懈地付出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任何人都必须在享受前人建设和谐社会的成果的同时,为以后的和谐社会继续付出。如此,才会有持久的和谐,和谐才不会中断、终止。任何以为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或妄自菲薄,或坐而论道,或等着坐享其成的观念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只有全社会每个成员都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和谐社会才能充满希望,加快发展。
和谐更需要制度甚至法律来规范。为了追求个人或局部的和谐而不惜损害他人或全局的和谐,是不允许的。因此,每个人、每个单位、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都不能以破坏、损害他体的和谐为代价来换取自身的和谐。但现阶段,由于教育、文化、素质、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这还只能是人们的良好愿望。所以,一个国家、一个行业甚至小到一个单位都必须要制定相关的制度甚至法律来规范个体谋求和谐的行为,对一些损害他体和谐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以使建设和谐社会过程本身也能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