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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3年9月,农业部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农业信息化的工作举措。会议强调,在“四化四步”发展的新阶段,信息化是缩小农业与其他产业差距的有效手段。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信息化,强化工作落实和组织协调,注重形成合力。推进农业信息化重点在基层、动力在市场、活力在应用、潜力在科研,要把握好各方面关系,树立统筹意识和协作观念,推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工作协作协同,共同促进农业信息化健康发展。为抓好落实“推进农业信息化重点在基层”,确保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2014年6月,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研究制定了《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指南》。在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南、甘肃等10个省市正式启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
为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4]2号)部署要求,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制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指南》,以指导试点省市、县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和进度,并据此考核和验收试点工作。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一个年度的试点,村级信息服务站(以下简称村级站)在试点县实现全覆盖,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训工作全面完成,12316服务体系实现横向跨省联通、纵向延伸到乡村,实现普通农户不出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捷、经济、高效的生产生活信息服务。特别是要通过统筹“农业公益服务资源、农村社会化服务资源”两类资源,构建“政府、服务商、运营商”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整合“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实现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探索建立政府“修路”、企业“跑车”、农民“取货”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示意图见附件1。
二、关于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
(一)目标
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1个标准型村级信息服务站,实现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进村;专业型占村级站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简易型数量不限。
(二)任务
1.每个试点省市选择2个试点县整县推进,试点县要优先在物流体系相对较发达的城市郊区县、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中选择。
2.村级站统一使用“益农信息社”品牌,标牌及标识由农业部统一设计(见附件2),试点省市负责制作。村级站要在全国平台(暂定www.12316.cn)统一登记注册并依托其开展各类服务及经营活动。
3.村级站建设要符合“六有”标准,有条件的村级站可自行配备大屏幕、IPTV机顶盒等设备。部拨试点经费不能用于设备购置。
4.村级站按照提供服务内容范围分为标准型、简易型和专业型。标准型(下称标准站)要提供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简易型主要提供便民服务和电子商务,可在自然村或村民聚集区建立;专业型主要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由带头人围绕生产经营活动为成员提供专业服务。
5.标准站要确保公益服务落地,商业服务搞活。提供四类服务:一是农业公益服务。利用12316短彩信等渠道精准推送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政策法规、村务公开、就业等公益服务信息及现场咨询;协助开展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土地流转、农业综合执法等业务。二是便民服务。开展水电气、通信、金融、保险、票务、医疗挂号、惠农补贴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三是电子商务。开展农产品、农资及生活用品电子商务,提供农村物流代办等服务。四是培训体验服务。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培训,提供信息技术和产品体验。具体服务项目由试点省市会同运营企业共同确定。
6.标准站要强化农村基础信息采集与维护,特别是要开展普通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等信息收集,要承担定期维护本村网页信息任务。有条件的要协助开展农业生产、农村经济运行信息采集和发布。
7.标准站要提供免费WIFI环境,农民在信息站可通过手机上网浏览信息、即时通讯、下载更新软件等。
8.试点省市要建立村级站市场化运营机制,在启动试点建设前要明确运营企业。试点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运营企业遴选、协议签署及考核评估工作。村级站选建工作要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统筹下,由试点县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并负责审定、村委会与运营企业共同确定,并报试点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后统一授牌。
(三)机制创设
1.试点省市要研究制定村级站管理办法,建立村级站登记、备案及管理考核制度,建立服务规范,明确公益服务职责、商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法律责任。
2.探索建立运营企业与村级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关系和运营机制,要支持运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整合便民服务资源。
3.探索与运营企业的合作机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研究建立运营企业考核评估标准和准入退出机制。
4.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投入保障机制,研究财政支持村级站建设内容及标准。
(四)试点成果及进度安排
1.试点省市与运营企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4年5月底前)。
2.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村级站建设建议(2014年7月底前)。
3.提交村级站名录并加盖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公章(2014年8月中旬前)。
4.提交试点省市村级站管理办法(2014年10月底前)。
5.试点省市与运营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报农业部备案(2014年11月底前)。
三、关于村级信息员队伍建设
(一)目标
每个村级站至少配备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的信息员,试点县域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头人比例不低于20%。 (二)任务
1.村级信息员选聘工作由试点省市统筹、试点县农业部门具体组织、村委会与运营企业共同确定,并报试点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2.村级信息员要在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经纪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商超店主中选聘。信息员要有初中以上文化,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和互联网,有责任心、沟通能力强、服务态度好。
3.组织开展信息员上岗培训。农业部将组织信息进村入户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试点省市业务主管处室负责人、试点县及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试点省市要按照2014年全国信息进村入户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方案,组织信息员按期参加培训。
4.试点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村级信息员的统一管理,指导信息员开展公益性服务。运营企业要开展信息员专项培训并指导其开展经营性服务。
5.信息员要在全国平台统一登记注册并依托其开展各类服务及经营活动,完成村级站各项服务工作。
(三)机制创设
1.试点省市要研究制定信息员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员选聘、登记、备案、管理考核及权益保障等制度,明确信息员职责,制定信息员服务规范。
2.研究信息员承担公益服务补贴机制。
(四)试点成果及进度安排
1.提交信息员收入形成报告及相关补贴、奖励建议(2014年7月底前)。
2.上报培训方案(2014年7月底前)。
3.提交信息员名册(2014年8月中旬前)。
4.提交信息员管理办法及服务规范(2014年10月底前)。
四、关于12316标准化改造
(一)目标
12316服务体系横向跨省联通、纵向延伸乡村,对内融入各类农业公益服务,对外接入便民服务和电子商务,支撑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12316热线实现全域开通、全网接入、7×24小时全天候、7×8小时全人工、村级站拨打全免费。
(二)任务
1.试点省市要组织开展农业部门服务资源摸底调查,重点包括信息资源、耕地、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农业基础数据库建设,乡镇各类服务队伍,包括服务热线在内的各类服务手段建设,县乡村网站建设等情况。
2.启用用户实名管理系统,建立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专家及服务队伍目录体系并建立信息动态修正机制,整合服务资源。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及分类体系,实现精准服务。
3.建立或完善12316呼叫中心,实现12316热线全域开通,移动、联通、电信全网接入,7×24小时语音全天候和7×8小时全人工服务。北京、辽宁、吉林和甘肃省级呼叫中心要实现每小时呼叫统计数据与农业部同步一次。黑龙江、江苏、浙江、河南、湖南和福建不再单独建设省级呼叫中心,统一启用定制云呼叫系统,并由农业部统筹安排由有稳定话务队伍的省级呼叫中心负责话务接转。
4.整合各类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电话,统一使用12316短号码。并推动12316短彩系统成为各级农业部门间沟通、部署业务及对外提供服务的平台。
5.推动12316融入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立“省级呼叫中心 各类专业专家和乡镇农技站远端座席”常规人工服务流程,由呼叫中心统一受理语音呼入,再根据需求就近转接相应专家或乡镇农技人员,在农技员与农民之间架起信息化沟通桥梁,方便农民就近找到专家,农技员有效对接农民需求。建立短信主动推送制度,利用12316短彩信或即时通讯工具,实现天气、专业技术等信息精准到户。同时,为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乡镇农技服务考核管理平台。
6.推动12316服务向村级延伸。村级站要统一接入12316语音直拨电话,实现农民在村级站拨打12316全免费。村级站要建立短信推送制度,利用12316短彩信或即时通讯工具,实现政策、村务管理、农民教育和商务服务信息精准到户。
7.创新12316服务方式,积极支持各类基于移动互联的服务产品开发,逐步培育围绕单一品种、覆盖上下游产业链的自助交互服务和信息沟通群团。
8.整合各类农业部门的公益服务网站,形成统一对外服务窗口。全面构建覆盖部省地县乡村六级网站门户,按照统一的门户网站集群设计架构完成本省市县乡村网页站链接,重点完善县以下网页信息,并建立信息维护制度。
9.统一使用村级站运营支撑管理系统,实现服务资源管理并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10.农业部将在充分整合各地、各有关企业较成熟的语音呼叫、短彩信、移动互联、网站门户、站点运营等系统的基础上,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国农业信息服务云平台建设方案。
(三)机制创设
1.探索建立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相应管理制度。
2.探索建立农业基础数据采集制度。
3.探索建立农业管理部门、专家及服务队伍目录体系并建立信息动态修正机制,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分类体系。
4.建立12316语音服务规范、短彩信应用管理办法。
5.探索全国云平台构建及运行维护投入机制。
6.探索云平台运营企业与各省市村级站运营企业协同机制。
7.研究明确云平台运营企业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四)试点成果及进度安排
1.研究制定云平台建设方案(2014年7月底前)。
2.提交试点省资源整合及各业务部门应用12316情况报告(2014年10月底前)。
3.完善农业管理部门、专家及服务队伍、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基础数据库(2014年10月底前)。
4.提交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相应管理制度(2014年11月底前)。
5.建立12316语音服务规范、短彩信应用管理办法(2014年11月底前)。 五、关于组织管理与运营机制
(一)目标
基本建成全国统一规划、部省共建、省级统筹、县为主体、村为基础、社会参与、合作共赢的建管体制,建立“政府 服务商 运营商”三位一体的可持续运行机制。
(二)任务
1.农业部负责制定总体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监督检查。具体负责中央平台设计、信息员培训方案制定及培训教材编写等工作。负责示范站评定并授牌。
2.试点省市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涉农部门共同配合的协调推进机制。根据具体情况落实配套试点经费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试点县遴选、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信息员培训工作组织、12316标准化改造、运营企业确定及市场化机制探索。
3.试点县农业部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村级站遴选、建设认定和管理考评,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服务队伍建设以及12316信息服务与农技推广等乡镇服务体系融合。积极探索乡镇农技站与村级站的互助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乡镇农技员技术优势,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咨询和培训。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站点建设、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指导信息员对村级站网页进行更新。
4.探索建立“政府 服务商 运营商”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政府负责公益资源整合,提供公益服务,协调建好信息高速公路;服务商(包括电信运营商、生活服务商、平台电商、金融服务商、系统集成商、信息服务商等)负责提供各类商业服务和通道,通过扩大市场规模获得收益;运营商综合利用通道和信息高速公路整合各类公益和商业服务,从服务商获得利润分成,为农民提供免费或低价服务。三方合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做到共建、共赢、共享,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合作模式,最终实现让农民不花钱或少花钱就能得到实惠,服务商和运营商也能赚到钱。
(三)试点成果及进度安排
1.农业部制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2014年4月底前)。
2.试点省市成立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农业部(2014年6月底前)。
3.试点省市制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2014年6月底前)
4.试点省市提交配套试点经费落实情况(2014年8月底前)。
为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4]2号)部署要求,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制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指南》,以指导试点省市、县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和进度,并据此考核和验收试点工作。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一个年度的试点,村级信息服务站(以下简称村级站)在试点县实现全覆盖,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训工作全面完成,12316服务体系实现横向跨省联通、纵向延伸到乡村,实现普通农户不出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捷、经济、高效的生产生活信息服务。特别是要通过统筹“农业公益服务资源、农村社会化服务资源”两类资源,构建“政府、服务商、运营商”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整合“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实现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探索建立政府“修路”、企业“跑车”、农民“取货”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示意图见附件1。
二、关于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
(一)目标
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1个标准型村级信息服务站,实现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进村;专业型占村级站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简易型数量不限。
(二)任务
1.每个试点省市选择2个试点县整县推进,试点县要优先在物流体系相对较发达的城市郊区县、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中选择。
2.村级站统一使用“益农信息社”品牌,标牌及标识由农业部统一设计(见附件2),试点省市负责制作。村级站要在全国平台(暂定www.12316.cn)统一登记注册并依托其开展各类服务及经营活动。
3.村级站建设要符合“六有”标准,有条件的村级站可自行配备大屏幕、IPTV机顶盒等设备。部拨试点经费不能用于设备购置。
4.村级站按照提供服务内容范围分为标准型、简易型和专业型。标准型(下称标准站)要提供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简易型主要提供便民服务和电子商务,可在自然村或村民聚集区建立;专业型主要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由带头人围绕生产经营活动为成员提供专业服务。
5.标准站要确保公益服务落地,商业服务搞活。提供四类服务:一是农业公益服务。利用12316短彩信等渠道精准推送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政策法规、村务公开、就业等公益服务信息及现场咨询;协助开展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土地流转、农业综合执法等业务。二是便民服务。开展水电气、通信、金融、保险、票务、医疗挂号、惠农补贴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三是电子商务。开展农产品、农资及生活用品电子商务,提供农村物流代办等服务。四是培训体验服务。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培训,提供信息技术和产品体验。具体服务项目由试点省市会同运营企业共同确定。
6.标准站要强化农村基础信息采集与维护,特别是要开展普通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等信息收集,要承担定期维护本村网页信息任务。有条件的要协助开展农业生产、农村经济运行信息采集和发布。
7.标准站要提供免费WIFI环境,农民在信息站可通过手机上网浏览信息、即时通讯、下载更新软件等。
8.试点省市要建立村级站市场化运营机制,在启动试点建设前要明确运营企业。试点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运营企业遴选、协议签署及考核评估工作。村级站选建工作要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统筹下,由试点县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并负责审定、村委会与运营企业共同确定,并报试点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后统一授牌。
(三)机制创设
1.试点省市要研究制定村级站管理办法,建立村级站登记、备案及管理考核制度,建立服务规范,明确公益服务职责、商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法律责任。
2.探索建立运营企业与村级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关系和运营机制,要支持运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整合便民服务资源。
3.探索与运营企业的合作机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研究建立运营企业考核评估标准和准入退出机制。
4.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投入保障机制,研究财政支持村级站建设内容及标准。
(四)试点成果及进度安排
1.试点省市与运营企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4年5月底前)。
2.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村级站建设建议(2014年7月底前)。
3.提交村级站名录并加盖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公章(2014年8月中旬前)。
4.提交试点省市村级站管理办法(2014年10月底前)。
5.试点省市与运营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报农业部备案(2014年11月底前)。
三、关于村级信息员队伍建设
(一)目标
每个村级站至少配备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的信息员,试点县域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头人比例不低于20%。 (二)任务
1.村级信息员选聘工作由试点省市统筹、试点县农业部门具体组织、村委会与运营企业共同确定,并报试点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2.村级信息员要在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经纪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商超店主中选聘。信息员要有初中以上文化,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和互联网,有责任心、沟通能力强、服务态度好。
3.组织开展信息员上岗培训。农业部将组织信息进村入户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试点省市业务主管处室负责人、试点县及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试点省市要按照2014年全国信息进村入户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方案,组织信息员按期参加培训。
4.试点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村级信息员的统一管理,指导信息员开展公益性服务。运营企业要开展信息员专项培训并指导其开展经营性服务。
5.信息员要在全国平台统一登记注册并依托其开展各类服务及经营活动,完成村级站各项服务工作。
(三)机制创设
1.试点省市要研究制定信息员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员选聘、登记、备案、管理考核及权益保障等制度,明确信息员职责,制定信息员服务规范。
2.研究信息员承担公益服务补贴机制。
(四)试点成果及进度安排
1.提交信息员收入形成报告及相关补贴、奖励建议(2014年7月底前)。
2.上报培训方案(2014年7月底前)。
3.提交信息员名册(2014年8月中旬前)。
4.提交信息员管理办法及服务规范(2014年10月底前)。
四、关于12316标准化改造
(一)目标
12316服务体系横向跨省联通、纵向延伸乡村,对内融入各类农业公益服务,对外接入便民服务和电子商务,支撑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12316热线实现全域开通、全网接入、7×24小时全天候、7×8小时全人工、村级站拨打全免费。
(二)任务
1.试点省市要组织开展农业部门服务资源摸底调查,重点包括信息资源、耕地、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农业基础数据库建设,乡镇各类服务队伍,包括服务热线在内的各类服务手段建设,县乡村网站建设等情况。
2.启用用户实名管理系统,建立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专家及服务队伍目录体系并建立信息动态修正机制,整合服务资源。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及分类体系,实现精准服务。
3.建立或完善12316呼叫中心,实现12316热线全域开通,移动、联通、电信全网接入,7×24小时语音全天候和7×8小时全人工服务。北京、辽宁、吉林和甘肃省级呼叫中心要实现每小时呼叫统计数据与农业部同步一次。黑龙江、江苏、浙江、河南、湖南和福建不再单独建设省级呼叫中心,统一启用定制云呼叫系统,并由农业部统筹安排由有稳定话务队伍的省级呼叫中心负责话务接转。
4.整合各类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电话,统一使用12316短号码。并推动12316短彩系统成为各级农业部门间沟通、部署业务及对外提供服务的平台。
5.推动12316融入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立“省级呼叫中心 各类专业专家和乡镇农技站远端座席”常规人工服务流程,由呼叫中心统一受理语音呼入,再根据需求就近转接相应专家或乡镇农技人员,在农技员与农民之间架起信息化沟通桥梁,方便农民就近找到专家,农技员有效对接农民需求。建立短信主动推送制度,利用12316短彩信或即时通讯工具,实现天气、专业技术等信息精准到户。同时,为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乡镇农技服务考核管理平台。
6.推动12316服务向村级延伸。村级站要统一接入12316语音直拨电话,实现农民在村级站拨打12316全免费。村级站要建立短信推送制度,利用12316短彩信或即时通讯工具,实现政策、村务管理、农民教育和商务服务信息精准到户。
7.创新12316服务方式,积极支持各类基于移动互联的服务产品开发,逐步培育围绕单一品种、覆盖上下游产业链的自助交互服务和信息沟通群团。
8.整合各类农业部门的公益服务网站,形成统一对外服务窗口。全面构建覆盖部省地县乡村六级网站门户,按照统一的门户网站集群设计架构完成本省市县乡村网页站链接,重点完善县以下网页信息,并建立信息维护制度。
9.统一使用村级站运营支撑管理系统,实现服务资源管理并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10.农业部将在充分整合各地、各有关企业较成熟的语音呼叫、短彩信、移动互联、网站门户、站点运营等系统的基础上,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国农业信息服务云平台建设方案。
(三)机制创设
1.探索建立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相应管理制度。
2.探索建立农业基础数据采集制度。
3.探索建立农业管理部门、专家及服务队伍目录体系并建立信息动态修正机制,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分类体系。
4.建立12316语音服务规范、短彩信应用管理办法。
5.探索全国云平台构建及运行维护投入机制。
6.探索云平台运营企业与各省市村级站运营企业协同机制。
7.研究明确云平台运营企业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四)试点成果及进度安排
1.研究制定云平台建设方案(2014年7月底前)。
2.提交试点省资源整合及各业务部门应用12316情况报告(2014年10月底前)。
3.完善农业管理部门、专家及服务队伍、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基础数据库(2014年10月底前)。
4.提交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相应管理制度(2014年11月底前)。
5.建立12316语音服务规范、短彩信应用管理办法(2014年11月底前)。 五、关于组织管理与运营机制
(一)目标
基本建成全国统一规划、部省共建、省级统筹、县为主体、村为基础、社会参与、合作共赢的建管体制,建立“政府 服务商 运营商”三位一体的可持续运行机制。
(二)任务
1.农业部负责制定总体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监督检查。具体负责中央平台设计、信息员培训方案制定及培训教材编写等工作。负责示范站评定并授牌。
2.试点省市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涉农部门共同配合的协调推进机制。根据具体情况落实配套试点经费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试点县遴选、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信息员培训工作组织、12316标准化改造、运营企业确定及市场化机制探索。
3.试点县农业部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村级站遴选、建设认定和管理考评,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服务队伍建设以及12316信息服务与农技推广等乡镇服务体系融合。积极探索乡镇农技站与村级站的互助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乡镇农技员技术优势,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咨询和培训。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站点建设、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指导信息员对村级站网页进行更新。
4.探索建立“政府 服务商 运营商”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政府负责公益资源整合,提供公益服务,协调建好信息高速公路;服务商(包括电信运营商、生活服务商、平台电商、金融服务商、系统集成商、信息服务商等)负责提供各类商业服务和通道,通过扩大市场规模获得收益;运营商综合利用通道和信息高速公路整合各类公益和商业服务,从服务商获得利润分成,为农民提供免费或低价服务。三方合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做到共建、共赢、共享,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合作模式,最终实现让农民不花钱或少花钱就能得到实惠,服务商和运营商也能赚到钱。
(三)试点成果及进度安排
1.农业部制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2014年4月底前)。
2.试点省市成立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农业部(2014年6月底前)。
3.试点省市制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2014年6月底前)
4.试点省市提交配套试点经费落实情况(2014年8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