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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鸭推荐:很久都没看过柏颜的稿子了,在我千辛万苦地催稿下,总算约到了一篇。柏颜的文里写的女主,总是看似冷静自持,内心却柔软如水。在这样的故事里,这样性格的女孩子,似乎总也走不到读者最想要得到的完满结局。
01 三周年快乐
手机铃声响过三巡,程一晌才从痴缠的梦境里清醒几分。
她眯着眼睛看一眼来电显示:“柯晚风,有何贵干?”
“我在上海出差,客户送了一大筐蟹,你知道的,我不爱吃这么费劲的食物。”
程一晌彻底醒过来。“等会儿把地址发给你,记得发顺丰。”
那边放缓了语速:“最近,心情不错?”
程一晌挂了电话才知道他话里的意思。
要是以往在早上七点被他电话吵醒,她肯定会河东狮吼到他耳鸣。可是现在,她不是心情好,而是有了分寸。
毕竟人家柯晚风现在已经是外企中层,空中飞人,动辄西装笔挺,谈笑间无懈可击。
而自己呢,说好听点是老同学。难听点,就是苏笙那句“过气女友”罢了。
第二天果然收到快递,一筐个头都比程一晌巴掌还大的螃蟹,公母各五只。附一张小卡片:Happy third anniversary。
距离他们彻底分手,刚好三周年。
02 田螺先生
程一晌还对着卡片走神,蟹已经蒸熟端上来,蟹黄特有的湖腥气混着小碗香油爆姜蒜调料,把程一晌心底那点怀旧的小悲伤冲得风轻云淡。
苏笙慢条斯理地打开蟹壳,掏出蟹黄,沾几滴醋,放进嘴里细细咀嚼。就像他这个人,永远有条不紊,耐心十足。搬家以来他更是足足花了三个月时间来整理程一晌奶奶留下的首饰盒里纠缠不清的项链手环。并逐一擦拭保养,比台湾第一美人对待自己的脸蛋还精心。
同事初初垂涎三尺,抱着程一晌的手臂左摇右晃,你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世界?
不,我应该是拯救了一只田螺。公的。
从此苏笙多了个外号叫田螺先生。他也确实担得起这个名号,但凡他主持的会议永远有水果甜点,出差归来必然带回礼物,人人一份,绝不落单。
房地产公司加班是家常便饭,好在老板是个华侨,推崇张弛有度,懂得恩威并施。业绩下滑时,会在月底把大伙叫进办公室,每个人站起来发言,痛定思痛一番,才领取一沓现金工资。业绩好的时候,他就会把员工聚会安排在自己市郊的小别墅,烤肉煨汤,或者亲自下厨做一顿牛排犒劳士气。
这次初初一听说她和苏笙新搬了房子,就一个劲地揣掇老板把聚会场地迁过去。
“反正我问过你八百回,你也跟我保证了上千次,既然你跟苏笙只是单纯的同学、同事兼室友关系,我可就不客气了。”初初眨眨眼睛,比出OK的手势。
程一晌笑得有点无奈:“其实你不必征求我同意,我跟他除了上过同一个大学,又进了同一个公司,彼此分摊房租和偶尔搭伙吃个饭之外,再无交集。”
“那你觉得他更欣赏哪种女生?”
“呃……”程一晌垂头苦思良久,艰难地回答,“大约是,小红帽恰恰。”
03 有人喜欢是件好事
晚上一回家苏笙就开始跟程一晌冷战。
虽然他们平时的相处看起来也跟冷战差不多。哪怕同住一个屋檐下,也相识好几年,见识过对方最狼狈邋遢的样子(其实苏笙最邋遢的样子也就跟工作日的程一晌差不多),但他们都能自动屏蔽对方。像是小板凳或者晾衣架什么的。完全不碍事,但也还有点用。
那晚苏笙只做了自己一个人的饭,程一晌就敏锐地嗅到空气里的硝烟味儿。尤其是当苏笙对她的质问充耳不闻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踩线了。
“可是当时你不也没提出反对吗?”程一晌眼巴巴地盯着他面前的土豆烧牛腩。
“好歹大家都是同事,你也不至于这么冷血吧?”程一晌忍不住伸出筷子,“而且说不定还会有人跟你表白噢。啧啧,多好的事呀,苏笙你长这么大,还没人敢当面跟你表白过吧?”
喜欢苏笙的姑娘倒是不少,从大一开始就络绎不绝,总有人托她或者是柯晚风给他带话,想加他MSN什么的,都被他一口拒绝。有一次,一个姑娘鼓起勇气把他堵在宿舍门口,就想跟他说句我喜欢你,结果苏笙戴着耳机躲在宿舍听了一天一夜的歌。直到姑娘饿得站不稳被同学抬走。
苏笙大概也想起了这件事,一筷子打飞程一晌好不容易才夹住的牛腩。
“你干吗?”程一晌怒视他。
“要是那天真发生这事,我就告诉她,我喜欢的人是你。”苏笙直视气得面红耳赤的程一晌,冷着脸似笑非笑,“你不是说有人喜欢是件好事吗,那我就做做好事。”
说完苏笙收拾碗筷进了厨房,剩下程一晌口齿不清地“你你你你你……”好像随时都要心梗而死。
04 小红帽恰恰
聚会时间定在晚上七点,程一晌从早上七点开始焦虑。无数次想要打电话给初初劝她放弃表白计划,她知道苏笙不会虚张声势吓唬人,也不会没轻没重开玩笑。假如某件事他说出口却没有做到,那么真相只有一个,就是他死了。
可是一个不小心就很容易坐实“此地无银三百两,她跟苏笙有一腿”的嫌疑。
为了讨好苏笙,程一晌跟着他做了一整天的大扫除。虽然她根本不能理解连厨房地板都比自己的脸还干净了,干吗还要再擦三遍。
快要五点时程一晌累得瘫在沙发上,直到程一晌就快要跟周公接上头时,苏笙的电话响了。
“初初在超市买喝的,喊我们过去帮她拿。你要来吗?”
程一晌听见初初的名字,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做贼心虚地挽住苏笙的胳膊,“那群禽兽也太没风度了,怎么能让初初一个弱女子干粗活呢?我们当然要一起去拯救她。”
“一起”两个字被程一晌咬得格外切齿。
周末的沃尔玛人流如织,他们赶到时初初已经拎着加起来比她身板还粗的两个购物袋一寸寸地往外挪。 上了车子,初初一个劲地掐程一晌,跟着了魔一样小声念叨,帅啊,鲜肉啊,太燃了。
“家里好像没那么多碗筷,我去买一点。”苏笙把车往路边一停,钥匙没拔就下了车。
初初趴在窗口目送他的背影,就跟白骨精看唐僧似的。程一晌忍不住捏一把汗,找了个借口也下了车想要静静。
临近七点,夜色逐渐浓稠。
他们的车就停在巷子边上,不时有车经过时不满地鸣笛。有个技术不太好的桑塔纳车主绕了半天也没能过去,一气之下上来敲初初窗户让她挪车,得知她不会开车之后,那人借着酒意直接拉门,钻进驾驶室,发动车子,挪进旁边某小区门口。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不过一两分钟时间吓得初初魂飞魄散,破口大骂,就差往他身上吐口水了。
结果这人一下车就挨了揍。
虽然他身形比苏笙宽阔许多,但一开始落了下风,后面怎么都扳不回来。他从最开始骂骂咧咧到用哭腔求饶。苏笙一句话都没说,直到初初都动了恻隐之心,连声说算了算了,苏笙才停下手。
“我不是说让你记得锁车门吗,怎么每次都……”苏笙猛地停住,“程一晌呢?”
初初捂着嘴整个人都蒙了。刚刚发生的一切对她来说是太大的刺激,先是鲜肉笙,然后是拳击笙,接着是关心则怒笙,每个苏笙都太MAN了啊!
苏笙锁上车门四处张望,终于跟街对面抱着两个榴梿的程一晌目光相撞。
“刚才发生什么事?”
“苏笙他好厉……”
“没事。”苏笙一脚油门下去,车上两个女人同时闭了嘴。
他们前脚到家,同事们随后也到了。
初初偷偷摸进苏笙房间,发现他收藏了一整面墙的漫画书、光碟、CD,甚至还有早已绝版的CD机。整个房间只有一个小匣子上有些许灰尘,她打开一看,果然是程一晌说的《小红帽恰恰》。
初初握了握拳,离开房间来到客厅,打开电视机,插上新买的麦克风,深深吸了口气。
05 这儿不欢迎你
几乎每个人走进厨房还没三分钟就会遭到苏笙的嫌弃,于是这一大桌多达四种菜系、分别用紫砂锅、平底锅、蒸锅和烤箱完成的菜都是苏笙一个人完成的。
所有人目瞪口呆的同时忍不住把所有溢美之词都往苏笙身上套,已经从“你家还缺室友吗”上升到“你家缺狗吗”。
等到大家吃到七成饱,初初清了清嗓子站起来说要唱歌助兴,程一晌隐隐觉得大事不妙。
就在程一晌拦着她说“音响效果很糟糕”,而初初用“我嗓子甜美日文棒”一唱一和地较劲时,门铃响了。
如果这是一出联播剧,那么在门打开的刹那此处应配一段神探夏洛克的剧情乐,对,就是他快要获知真相,逼近凶手前的那一段。
“嘿,”站在门口的柯晚风笑呵呵地打了个招呼,手里捧着一大束粉色满天星,“哟,人挺多呀。在吃火锅吗?”他熟门熟路地走进来,开门的同事不自觉地就欠身让开,好像他本来就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一样。
“苏笙,好久不见。”
所有人都放下筷子把目光聚集到苏笙身上,可是他完全没有要介绍这人的意思,他低着头喝汤,旁若无人。
程一晌并不确定柯晚风的来意,犹豫着解释:“这是柯晚风,我和苏笙的大学同学。都是朋友……老朋友。”她越说越莫名心虚,倒是柯晚风大大方方接过话茬:“其实我们还是……”
“这儿不欢迎你。”苏笙打断他,语气冷得导致室内温度直逼零下。
“苏笙……”程一晌没想到他比自己还记仇,连忙打圆场,“他喝多了,你吃饭了吗,过来坐吧。”
柯晚风笑嘻嘻地刚坐下,苏笙就霍地站了起来。眼看就要拉响防空警报,程一晌只好捅捅初初:“不是说要唱歌吗,你还等什么?”
反正横竖都是死。
当年柯晚风是走后门顶替了苏笙的交换生名额,他们也因为柯晚风出国而感情冷却分手。但已经过去这么多年,谁能想到苏笙依旧怀恨在心。
欢快的音乐响起时,大家才放松下来继续吃吃喝喝。
“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程一晌问。
柯晚风狡黠一笑:“大闸蟹告诉我的。”
程一晌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
“不过,我可不是突然就来的。小晌,三年前我抵达纽约时,就发誓一定要回来。”
程一晌迷惑地转过头看他一眼,彼时握着麦克风的初初正沉醉地唱一首很耳熟的日文歌。她想了很久,才想起是很久以前苏笙就反复听的那首,《小红帽恰恰》的片尾曲。
06 如果是你,会选魔法师还是狼人
第二天早上九点半,程一晌和初初一前一后地来到公司楼下的咖啡吧。
“昨天晚上……”
“你先说吧。”
两次异口同声让她们都有点儿尴尬。程一晌等不及客套,直切主题:“昨晚你跟苏笙表白了?他怎么说?”
昨晚初初那首歌还没唱完,就被苏笙给拉出去了。初初被他牵着手进电梯,一直走到隔壁小区花园里才松开。
初初知道这首歌肯定能引起苏笙的注意,但没想到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初初几乎怀疑他就要抢先一步跟自己表白了,因为她分明看见当她唱到高潮时,苏笙眼睛里闪过从未有过的柔弱。是的,柔弱。就像周天王那句悲伤的歌词,你的目光,柔弱中带伤。
苏笙却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你很喜欢小红帽恰恰吗?”
初初诚实地摇摇头。
苏笙又问:“那你看过小红帽恰恰吗?”
初初继续摇头。她在学那首歌的时候搜索过,知道这是一部90年代红极一时的动漫片。但自己是看小丸子长大的。
可是苏生好像不在乎她的答案是什么,自顾自地问:“要是你的话,会选魔法师还是狼人呢?”
初初把这句话复述给程一晌听:“你说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程一晌怔怔地摇头,其实看过这部漫画的人都知道,狼人和魔法师都是恰恰的好朋友,他们都喜欢她,尊敬她。是爱情,也是友谊。并没有选择谁一说。 初初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突然问:“昨天我们回来的时候听他们说你跟那个什么晚风单独出去了,你们俩……该不会?”
程一晌坦然地点点头:“我和柯晚风以前交往过。昨天是我们分手三年后第一次见面。”
“那……他干吗突然找你?”初初眼睛一亮,“是不是……”
“嗯,他找我复合。”
07 我已经等了三年,不在乎再等三年
苏笙想不明白,已经分手三年的柯晚风凭什么让程一晌念念不忘。
他审视坐在对面的男人,25岁已经做到管理层。浑身上下都闪耀着细碎的光,好像下一秒全世界都能攥在手掌。说好点是自信,难听点就是张狂。或许,对古往今来都以为后代谋求美好前程的母性群体来说,他柯晚风的确算是个还不错的对象。至少他受过高等教育,有着西方的开放思维,骨子里也流淌着传统血液。颜值不弱,谈吐不俗。存款不低,前途光明。
但是。
苏笙觉得这些东西都是对其他,除了程一晌以为的女生而言的。
程一晌不会单单被这些东西迷惑。他印象中的程一晌,是个善良,勇敢,还有点江湖匪气的小女汉子。
没人知道是他们怎么好上的。不过当时校园风云榜上最受瞩目的柯晚风突然跟默默无闻的程一晌谈起恋爱,倒是让人茶余饭后八卦了好一阵子。
几乎每个人都断定他们很快就会分手,姿色平平的程一晌不可能拴得住自带光环的柯晚风。结果,一年多过去,他们依然牵手漫步月光。很多人见过柯晚风低头亲吻程一晌的额头。她笑得那么腼腆,每根睫毛都忍不住打战。
原本,就算有小时候一段交情,就算碰巧考到一个学校,苏笙跟他们也不该有任何交集。
直到。
程一晌的高官爸爸被人匿名举报,突然下马。全家陷入危机。
而苏笙从他检察官妈妈办公桌的材料上发现举报程爸爸的人,姓柯。
有时候生活要比连续剧的翻转来得干脆利落得多。
当苏笙找到柯晚风时,他也恰好从爸爸口中得知了一切。面对苏笙突如其来的质问,他懊恼羞愧愤怒心虚得不堪一击。
他们都知道,不管程一晌知不知道,他们之间算是完了。
那天晚上两个少年怀着相似的心事在树下坐了很久,柯晚风终于问,就算我想隐瞒,你也会跑去告诉小晌对吧?
你也喜欢她,对吧?
苏笙站起来拍拍裤腿,扔下一句,我没你那么无耻。
第二天,学校把原本属于苏笙的交换生名额换成了柯晚风。半个月后,他办好所有手续,匆匆出国。
紧接着一封分手邮件抵达程一晌的邮箱。
彼时经过苏笙一番不动声色地刻意接近,他和程一晌已经算是朋友。
程一晌读完邮件后就第一个告诉了苏笙,像是松了口气,又像是彻底绝望。她说,这样也好。我可以全心全意去做自己的事。
那时,程一晌要安慰她那个做了一辈子心理治疗师,自己却险些患上抑郁症的母亲。还要打工贴补家里,同时保证成绩以继续获取丰厚的奖学金。
苏笙以为忙碌很快就会让她从这场消失的恋情中平复过来。他陪着她打工,上自习,毕业,求职,进同一间公司,合租房子。虽然他原本就是那种让人容易相信的人,但还是做了很多事让程一晌彻底放下戒心。
三年了,柯晚风不仅在网络上阴魂不散,他甚至重新站到了程一晌面前。
“为什么非要回来?”
柯晚风喝了一口咖啡,收起平日里的玩世不恭:“苏笙,三年了,你知道我有多艰难才能终于让她不恨我,让她还能把我当朋友?”
“那你打算跟她坦白那件事吗?”苏笙抬起头。
柯晚风身体向前倾了倾,放低音量:“苏笙,如果你要去告诉她,我是拦不住。但是,就算你告诉她,就算她恨我,我已经等了三年,不在乎再等三年。”
08 也许,这就是那个世界的法则
其实等了三年的又何止柯晚风一个。
苏笙回到公司正巧撞见在楼下手挽手窃窃私语的程一晌和初初。她们一个穿着格纹衬衫,一个穿着宽大的T恤,谁也没法相信其实程一晌要比实习生初初大三岁,她们仿佛依然是象牙塔里无忧无虑的少女。
不过他印象中的程一晌本来就很少愁眉苦脸,永远都像是晒着日光浴干燥而温暖的样子。就连她爸爸刚出事那会儿,全家上下乱作一团。奶奶承受不住打击心脏病发入院,妈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患上中度抑郁,并有自杀倾向。唯一能够信赖依靠的男友也在这个时候离开。随便一个路人甲都可以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
偏偏她自己从没自怨自艾。她去医院给奶奶送饭擦身,带妈妈接受治疗,抽空打工,拼命自学落下的课程。苏笙有时候甚至会生气,会背着她沉默而用力地一拳拳打在墙上。但凡无能为力时,这是他唯一的发泄方式。
发泄完以后第二天照常买早餐去看她,然后骗她说手上的伤是因为不小心摔的,然后无可奈何地看着她把自己的手包成一团毛线球。
有时候,他宁愿像别的娇娇女一样大哭一场,甚至偶尔放肆地醉一场。但她说,我没事啊,我去看过爸爸了,他说他在里面挺好的,让我放心,照顾好家里。
印象里,苏笙只对她发过一次火。
那是柯晚风刚离开不久的夏天,程一晌因为舍不得买瓶矿泉水而中暑晕倒,险些被车轮碾过。苏笙赶到医院时,一拳打在医院雪白的墙上。然后走进病房,恶狠狠地警告她,不准再为了省钱虐待自己,如果还有下次,他就告诉她妈妈、奶奶、爸爸,所有人。
大三那年开始实习,学校以宿舍紧张为由,鼓励他们外出租房。就是那会儿,苏笙和程一晌开始同居。苏笙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说服了她:“两居室,厨房是我的,所以你只用到三分之一。”
那个时候对程一晌来说,只要不出卖肉体和灵魂,能省钱的事情或者能挣钱的事情,她都不会推辞。
好不容易混到一个公司,同事和睦,薪水不低,生活趋向平稳,一切都好了起来。 柯晚风回来了。穿着黄金盔甲,拿着尚方宝剑。
苏笙有点难过。这期间他们搬了许多次家,每一次打包行李,程一晌都会带着柯晚风送的礼物。尽管它们又占地又过时,程一晌都会给它们打上漂亮的包。
苏笙忽然想起刚才在咖啡厅里柯晚风最后对他说的话:“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三年,是你自己没本事。就别怪我。”
那天晚上,他问初初会选狼人还是魔法师,虽然她根本没看过这部动画片,还是给了他答案。她说,当然是看谁追得最紧。
这个答案让他很诧异。也很鄙夷。
但是,也许这就是他们那个世界的法则。喜欢的东西就要想方设法得到,喜欢的人就要执迷不悟地追随。
可他不是。
09 命运的安排总恰如其分
例会结束时,程一晌关了手机跟初初去逛街。那天聚会后,两人的友情突飞猛进,好像连体婴般形影不离。
直到晚上十点半程一晌还没到家,苏笙打电话过去依然是关机。只好打给初初,像是喝醉了,口齿不清地问了几遍他是谁,又笑呵呵地说,苏笙吗,我认识你!
苏笙问到地址,连忙驱车赶过来。一进门就看见程一晌以非常奇怪的姿势跪倒在沙发上,而初初则流着口水睡着了。
苏笙把程一晌抱上车,听见她迷糊地说想吐,又停下车把她抱到河边。
喝醉的程一晌话有点多,一会儿指着湖水说,看星星。一会儿又默默地许愿。
以往每次生日,她都大叫“世界和平”。
可现在,她醉醺醺地说,我希望柯晚风早点回来。我怕他还不回来,我就等不动了。
苏笙像当头一棒,整个人都木了。手下意识松了松,程一晌整个人差点就滑进湖里。
可是程一晌感觉不到他巨大的悲伤,她倒在苏笙怀里,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知道,这个愿望实现不了。”
“为什么?”
“因为……”程一晌忽然带了哭腔,“我也希望他永远不要回来,这样我就能控制自己不再喜欢他。因为我如果还喜欢他就对不起我爸爸,对不起我妈妈,对不起奶奶……”
原来她早就知道了。
也许是忍得太辛苦,程一晌说着说着就埋头大哭。哭得撕心裂肺,好像中了五百万的彩票不慎掉进了湖底。
苏笙一下下地拍着她的肩,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保持这样姿势有多久,天好像都快亮了,他才抱起熟睡的程一晌上车回家。
接下来一周都没人再提起柯晚风,程一晌也没再接到他的电话。起初她并没什么反常。过了一天之后,苏笙发现她开始频繁地看手机,甚至拿着初初的手机给自己的打了个电话以确认它并没有出现故障。
苏笙尝试着给柯晚风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却不是他本人。
得知柯晚风遭遇一场小车祸正在医院做检查,苏笙不能不感慨,命运的安排总恰如其分。
他第一次有这样的感慨是第一次刚入大学时看见程一晌的胸牌。后来他千辛万苦才找到一个认识她最佳机会,却发现她已经是柯晚风的女朋友。大概从一开始,他们就频频错开,无法圆满。
苏笙把这个消息告诉程一晌,她几乎是以百米冲刺的姿态抵达医院。
就在柯晚风正试图好好利用“苦肉计”博同情时,苏笙适时添了一把柴,他“无意间”向程一晌透露,其实每次搬家柯晚风都试图来找她,但每次都被苏笙以保护的名义挡了回去。
从纽约到上海,十几个小时,这三年里他往返数十次。
没有哪个姑娘能够不感动。何况苏笙很清楚,既然程一晌知道真正的举报人是谁,自然也了解她爸爸并非无辜。她只是逃不出自私的道德束缚。苏笙所做的,只是在她挣扎不定时,借她一把力。
说完后苏笙适时退出病房,走到转角,迎头撞上一位精神科大夫。对方叫出他的名字,苏笙?你看起来好多了。
10 告别无须送行,来日不期而遇
这些年苏笙是好多了。至少他不再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跟动物或者墙壁交流。
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许多年前那个逼着他喊自己姐姐的小女孩。
苏笙一开始并不知道什么叫自闭症,他只隐约知道自己生病了。所以妈妈才会常常以泪洗面,才会频繁地把他带进医院。
但他的状况似乎越来越差。最后甚至被赶出学校。
他爸爸走得早,妈妈一个人带着他求医问药,还要上班。后来听说城里的海豚馆有专门针对自闭症儿童的辅导课程。妈妈就给他报了名。有时候跟程一晌她妈妈在一起一待就是一整天。
也是在那个时候,他遇见程一晌。
程一晌喜欢海豚,总玩得舍不得走。苏笙也喜欢,可是他不知道如何跟海豚交流。有一天,程一晌看出他的小心思,教海豚跳起来亲吻了他的脸颊。
那个湿漉漉冰凉凉的亲吻就像是打开苏笙黑暗世界的钥匙,从那个裂口开始,他世界的千里冰封逐一融化崩塌。
当然,过程依然充满曲折。
程一晌和海豚不在的时候,苏笙依然会难以自控地暴躁不安,用手打墙,好像不知疼痛。
后来有一次,他在水族馆看见别的小孩用水枪打海豚,生气的同时却不知如何发泄,只好一遍遍狠狠地击打水池外壁。
那个场景被放学回来的程一晌看见,她冲上去抱住他的拳头。慢慢地苏笙的戾气才止住。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苏笙开始愿意跟她交流。明明程一晌比他还小两岁,还是非逼着他喊自己姐姐。
现在回想起来,如果能够用一切去交换,他也愿意她真能成为自己的姐姐。血缘才是永远留一个人身边唯一的理由。
可惜,他并不具备。
程一晌搬走那天,他故意去了水族馆。最近他已经能够熟练掌握让海豚跳起来亲吻人类的要领,可惜,他再没有机会借着海豚,单纯干净地亲吻程一晌的脸颊。
那个“小姐姐”在海族馆重建后的夏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面许多年,他每天都默念她的名字,程一晌,一晌。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已经痊愈,有时候又觉得并没有。
否则,他应该也会去追她试试看。
但他做不到。他始终觉得假如程一晌对他有同样的感情,就会自然而然在一起。就像她和柯晚风一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他戴上耳机,依然是《小红帽恰恰》的主题曲。这首他听了许多年,也雪藏了许多年的CD。对程一晌来说,他就是狼人。偶尔需要变身,不像魔法师能够一直给予陪伴。
但在番外篇中,恰恰最终嫁给了狼人。
苏笙却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再跟她不期而遇。
编辑:鸭鸭
01 三周年快乐
手机铃声响过三巡,程一晌才从痴缠的梦境里清醒几分。
她眯着眼睛看一眼来电显示:“柯晚风,有何贵干?”
“我在上海出差,客户送了一大筐蟹,你知道的,我不爱吃这么费劲的食物。”
程一晌彻底醒过来。“等会儿把地址发给你,记得发顺丰。”
那边放缓了语速:“最近,心情不错?”
程一晌挂了电话才知道他话里的意思。
要是以往在早上七点被他电话吵醒,她肯定会河东狮吼到他耳鸣。可是现在,她不是心情好,而是有了分寸。
毕竟人家柯晚风现在已经是外企中层,空中飞人,动辄西装笔挺,谈笑间无懈可击。
而自己呢,说好听点是老同学。难听点,就是苏笙那句“过气女友”罢了。
第二天果然收到快递,一筐个头都比程一晌巴掌还大的螃蟹,公母各五只。附一张小卡片:Happy third anniversary。
距离他们彻底分手,刚好三周年。
02 田螺先生
程一晌还对着卡片走神,蟹已经蒸熟端上来,蟹黄特有的湖腥气混着小碗香油爆姜蒜调料,把程一晌心底那点怀旧的小悲伤冲得风轻云淡。
苏笙慢条斯理地打开蟹壳,掏出蟹黄,沾几滴醋,放进嘴里细细咀嚼。就像他这个人,永远有条不紊,耐心十足。搬家以来他更是足足花了三个月时间来整理程一晌奶奶留下的首饰盒里纠缠不清的项链手环。并逐一擦拭保养,比台湾第一美人对待自己的脸蛋还精心。
同事初初垂涎三尺,抱着程一晌的手臂左摇右晃,你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世界?
不,我应该是拯救了一只田螺。公的。
从此苏笙多了个外号叫田螺先生。他也确实担得起这个名号,但凡他主持的会议永远有水果甜点,出差归来必然带回礼物,人人一份,绝不落单。
房地产公司加班是家常便饭,好在老板是个华侨,推崇张弛有度,懂得恩威并施。业绩下滑时,会在月底把大伙叫进办公室,每个人站起来发言,痛定思痛一番,才领取一沓现金工资。业绩好的时候,他就会把员工聚会安排在自己市郊的小别墅,烤肉煨汤,或者亲自下厨做一顿牛排犒劳士气。
这次初初一听说她和苏笙新搬了房子,就一个劲地揣掇老板把聚会场地迁过去。
“反正我问过你八百回,你也跟我保证了上千次,既然你跟苏笙只是单纯的同学、同事兼室友关系,我可就不客气了。”初初眨眨眼睛,比出OK的手势。
程一晌笑得有点无奈:“其实你不必征求我同意,我跟他除了上过同一个大学,又进了同一个公司,彼此分摊房租和偶尔搭伙吃个饭之外,再无交集。”
“那你觉得他更欣赏哪种女生?”
“呃……”程一晌垂头苦思良久,艰难地回答,“大约是,小红帽恰恰。”
03 有人喜欢是件好事
晚上一回家苏笙就开始跟程一晌冷战。
虽然他们平时的相处看起来也跟冷战差不多。哪怕同住一个屋檐下,也相识好几年,见识过对方最狼狈邋遢的样子(其实苏笙最邋遢的样子也就跟工作日的程一晌差不多),但他们都能自动屏蔽对方。像是小板凳或者晾衣架什么的。完全不碍事,但也还有点用。
那晚苏笙只做了自己一个人的饭,程一晌就敏锐地嗅到空气里的硝烟味儿。尤其是当苏笙对她的质问充耳不闻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踩线了。
“可是当时你不也没提出反对吗?”程一晌眼巴巴地盯着他面前的土豆烧牛腩。
“好歹大家都是同事,你也不至于这么冷血吧?”程一晌忍不住伸出筷子,“而且说不定还会有人跟你表白噢。啧啧,多好的事呀,苏笙你长这么大,还没人敢当面跟你表白过吧?”
喜欢苏笙的姑娘倒是不少,从大一开始就络绎不绝,总有人托她或者是柯晚风给他带话,想加他MSN什么的,都被他一口拒绝。有一次,一个姑娘鼓起勇气把他堵在宿舍门口,就想跟他说句我喜欢你,结果苏笙戴着耳机躲在宿舍听了一天一夜的歌。直到姑娘饿得站不稳被同学抬走。
苏笙大概也想起了这件事,一筷子打飞程一晌好不容易才夹住的牛腩。
“你干吗?”程一晌怒视他。
“要是那天真发生这事,我就告诉她,我喜欢的人是你。”苏笙直视气得面红耳赤的程一晌,冷着脸似笑非笑,“你不是说有人喜欢是件好事吗,那我就做做好事。”
说完苏笙收拾碗筷进了厨房,剩下程一晌口齿不清地“你你你你你……”好像随时都要心梗而死。
04 小红帽恰恰
聚会时间定在晚上七点,程一晌从早上七点开始焦虑。无数次想要打电话给初初劝她放弃表白计划,她知道苏笙不会虚张声势吓唬人,也不会没轻没重开玩笑。假如某件事他说出口却没有做到,那么真相只有一个,就是他死了。
可是一个不小心就很容易坐实“此地无银三百两,她跟苏笙有一腿”的嫌疑。
为了讨好苏笙,程一晌跟着他做了一整天的大扫除。虽然她根本不能理解连厨房地板都比自己的脸还干净了,干吗还要再擦三遍。
快要五点时程一晌累得瘫在沙发上,直到程一晌就快要跟周公接上头时,苏笙的电话响了。
“初初在超市买喝的,喊我们过去帮她拿。你要来吗?”
程一晌听见初初的名字,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做贼心虚地挽住苏笙的胳膊,“那群禽兽也太没风度了,怎么能让初初一个弱女子干粗活呢?我们当然要一起去拯救她。”
“一起”两个字被程一晌咬得格外切齿。
周末的沃尔玛人流如织,他们赶到时初初已经拎着加起来比她身板还粗的两个购物袋一寸寸地往外挪。 上了车子,初初一个劲地掐程一晌,跟着了魔一样小声念叨,帅啊,鲜肉啊,太燃了。
“家里好像没那么多碗筷,我去买一点。”苏笙把车往路边一停,钥匙没拔就下了车。
初初趴在窗口目送他的背影,就跟白骨精看唐僧似的。程一晌忍不住捏一把汗,找了个借口也下了车想要静静。
临近七点,夜色逐渐浓稠。
他们的车就停在巷子边上,不时有车经过时不满地鸣笛。有个技术不太好的桑塔纳车主绕了半天也没能过去,一气之下上来敲初初窗户让她挪车,得知她不会开车之后,那人借着酒意直接拉门,钻进驾驶室,发动车子,挪进旁边某小区门口。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不过一两分钟时间吓得初初魂飞魄散,破口大骂,就差往他身上吐口水了。
结果这人一下车就挨了揍。
虽然他身形比苏笙宽阔许多,但一开始落了下风,后面怎么都扳不回来。他从最开始骂骂咧咧到用哭腔求饶。苏笙一句话都没说,直到初初都动了恻隐之心,连声说算了算了,苏笙才停下手。
“我不是说让你记得锁车门吗,怎么每次都……”苏笙猛地停住,“程一晌呢?”
初初捂着嘴整个人都蒙了。刚刚发生的一切对她来说是太大的刺激,先是鲜肉笙,然后是拳击笙,接着是关心则怒笙,每个苏笙都太MAN了啊!
苏笙锁上车门四处张望,终于跟街对面抱着两个榴梿的程一晌目光相撞。
“刚才发生什么事?”
“苏笙他好厉……”
“没事。”苏笙一脚油门下去,车上两个女人同时闭了嘴。
他们前脚到家,同事们随后也到了。
初初偷偷摸进苏笙房间,发现他收藏了一整面墙的漫画书、光碟、CD,甚至还有早已绝版的CD机。整个房间只有一个小匣子上有些许灰尘,她打开一看,果然是程一晌说的《小红帽恰恰》。
初初握了握拳,离开房间来到客厅,打开电视机,插上新买的麦克风,深深吸了口气。
05 这儿不欢迎你
几乎每个人走进厨房还没三分钟就会遭到苏笙的嫌弃,于是这一大桌多达四种菜系、分别用紫砂锅、平底锅、蒸锅和烤箱完成的菜都是苏笙一个人完成的。
所有人目瞪口呆的同时忍不住把所有溢美之词都往苏笙身上套,已经从“你家还缺室友吗”上升到“你家缺狗吗”。
等到大家吃到七成饱,初初清了清嗓子站起来说要唱歌助兴,程一晌隐隐觉得大事不妙。
就在程一晌拦着她说“音响效果很糟糕”,而初初用“我嗓子甜美日文棒”一唱一和地较劲时,门铃响了。
如果这是一出联播剧,那么在门打开的刹那此处应配一段神探夏洛克的剧情乐,对,就是他快要获知真相,逼近凶手前的那一段。
“嘿,”站在门口的柯晚风笑呵呵地打了个招呼,手里捧着一大束粉色满天星,“哟,人挺多呀。在吃火锅吗?”他熟门熟路地走进来,开门的同事不自觉地就欠身让开,好像他本来就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一样。
“苏笙,好久不见。”
所有人都放下筷子把目光聚集到苏笙身上,可是他完全没有要介绍这人的意思,他低着头喝汤,旁若无人。
程一晌并不确定柯晚风的来意,犹豫着解释:“这是柯晚风,我和苏笙的大学同学。都是朋友……老朋友。”她越说越莫名心虚,倒是柯晚风大大方方接过话茬:“其实我们还是……”
“这儿不欢迎你。”苏笙打断他,语气冷得导致室内温度直逼零下。
“苏笙……”程一晌没想到他比自己还记仇,连忙打圆场,“他喝多了,你吃饭了吗,过来坐吧。”
柯晚风笑嘻嘻地刚坐下,苏笙就霍地站了起来。眼看就要拉响防空警报,程一晌只好捅捅初初:“不是说要唱歌吗,你还等什么?”
反正横竖都是死。
当年柯晚风是走后门顶替了苏笙的交换生名额,他们也因为柯晚风出国而感情冷却分手。但已经过去这么多年,谁能想到苏笙依旧怀恨在心。
欢快的音乐响起时,大家才放松下来继续吃吃喝喝。
“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程一晌问。
柯晚风狡黠一笑:“大闸蟹告诉我的。”
程一晌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
“不过,我可不是突然就来的。小晌,三年前我抵达纽约时,就发誓一定要回来。”
程一晌迷惑地转过头看他一眼,彼时握着麦克风的初初正沉醉地唱一首很耳熟的日文歌。她想了很久,才想起是很久以前苏笙就反复听的那首,《小红帽恰恰》的片尾曲。
06 如果是你,会选魔法师还是狼人
第二天早上九点半,程一晌和初初一前一后地来到公司楼下的咖啡吧。
“昨天晚上……”
“你先说吧。”
两次异口同声让她们都有点儿尴尬。程一晌等不及客套,直切主题:“昨晚你跟苏笙表白了?他怎么说?”
昨晚初初那首歌还没唱完,就被苏笙给拉出去了。初初被他牵着手进电梯,一直走到隔壁小区花园里才松开。
初初知道这首歌肯定能引起苏笙的注意,但没想到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初初几乎怀疑他就要抢先一步跟自己表白了,因为她分明看见当她唱到高潮时,苏笙眼睛里闪过从未有过的柔弱。是的,柔弱。就像周天王那句悲伤的歌词,你的目光,柔弱中带伤。
苏笙却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你很喜欢小红帽恰恰吗?”
初初诚实地摇摇头。
苏笙又问:“那你看过小红帽恰恰吗?”
初初继续摇头。她在学那首歌的时候搜索过,知道这是一部90年代红极一时的动漫片。但自己是看小丸子长大的。
可是苏生好像不在乎她的答案是什么,自顾自地问:“要是你的话,会选魔法师还是狼人呢?”
初初把这句话复述给程一晌听:“你说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程一晌怔怔地摇头,其实看过这部漫画的人都知道,狼人和魔法师都是恰恰的好朋友,他们都喜欢她,尊敬她。是爱情,也是友谊。并没有选择谁一说。 初初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突然问:“昨天我们回来的时候听他们说你跟那个什么晚风单独出去了,你们俩……该不会?”
程一晌坦然地点点头:“我和柯晚风以前交往过。昨天是我们分手三年后第一次见面。”
“那……他干吗突然找你?”初初眼睛一亮,“是不是……”
“嗯,他找我复合。”
07 我已经等了三年,不在乎再等三年
苏笙想不明白,已经分手三年的柯晚风凭什么让程一晌念念不忘。
他审视坐在对面的男人,25岁已经做到管理层。浑身上下都闪耀着细碎的光,好像下一秒全世界都能攥在手掌。说好点是自信,难听点就是张狂。或许,对古往今来都以为后代谋求美好前程的母性群体来说,他柯晚风的确算是个还不错的对象。至少他受过高等教育,有着西方的开放思维,骨子里也流淌着传统血液。颜值不弱,谈吐不俗。存款不低,前途光明。
但是。
苏笙觉得这些东西都是对其他,除了程一晌以为的女生而言的。
程一晌不会单单被这些东西迷惑。他印象中的程一晌,是个善良,勇敢,还有点江湖匪气的小女汉子。
没人知道是他们怎么好上的。不过当时校园风云榜上最受瞩目的柯晚风突然跟默默无闻的程一晌谈起恋爱,倒是让人茶余饭后八卦了好一阵子。
几乎每个人都断定他们很快就会分手,姿色平平的程一晌不可能拴得住自带光环的柯晚风。结果,一年多过去,他们依然牵手漫步月光。很多人见过柯晚风低头亲吻程一晌的额头。她笑得那么腼腆,每根睫毛都忍不住打战。
原本,就算有小时候一段交情,就算碰巧考到一个学校,苏笙跟他们也不该有任何交集。
直到。
程一晌的高官爸爸被人匿名举报,突然下马。全家陷入危机。
而苏笙从他检察官妈妈办公桌的材料上发现举报程爸爸的人,姓柯。
有时候生活要比连续剧的翻转来得干脆利落得多。
当苏笙找到柯晚风时,他也恰好从爸爸口中得知了一切。面对苏笙突如其来的质问,他懊恼羞愧愤怒心虚得不堪一击。
他们都知道,不管程一晌知不知道,他们之间算是完了。
那天晚上两个少年怀着相似的心事在树下坐了很久,柯晚风终于问,就算我想隐瞒,你也会跑去告诉小晌对吧?
你也喜欢她,对吧?
苏笙站起来拍拍裤腿,扔下一句,我没你那么无耻。
第二天,学校把原本属于苏笙的交换生名额换成了柯晚风。半个月后,他办好所有手续,匆匆出国。
紧接着一封分手邮件抵达程一晌的邮箱。
彼时经过苏笙一番不动声色地刻意接近,他和程一晌已经算是朋友。
程一晌读完邮件后就第一个告诉了苏笙,像是松了口气,又像是彻底绝望。她说,这样也好。我可以全心全意去做自己的事。
那时,程一晌要安慰她那个做了一辈子心理治疗师,自己却险些患上抑郁症的母亲。还要打工贴补家里,同时保证成绩以继续获取丰厚的奖学金。
苏笙以为忙碌很快就会让她从这场消失的恋情中平复过来。他陪着她打工,上自习,毕业,求职,进同一间公司,合租房子。虽然他原本就是那种让人容易相信的人,但还是做了很多事让程一晌彻底放下戒心。
三年了,柯晚风不仅在网络上阴魂不散,他甚至重新站到了程一晌面前。
“为什么非要回来?”
柯晚风喝了一口咖啡,收起平日里的玩世不恭:“苏笙,三年了,你知道我有多艰难才能终于让她不恨我,让她还能把我当朋友?”
“那你打算跟她坦白那件事吗?”苏笙抬起头。
柯晚风身体向前倾了倾,放低音量:“苏笙,如果你要去告诉她,我是拦不住。但是,就算你告诉她,就算她恨我,我已经等了三年,不在乎再等三年。”
08 也许,这就是那个世界的法则
其实等了三年的又何止柯晚风一个。
苏笙回到公司正巧撞见在楼下手挽手窃窃私语的程一晌和初初。她们一个穿着格纹衬衫,一个穿着宽大的T恤,谁也没法相信其实程一晌要比实习生初初大三岁,她们仿佛依然是象牙塔里无忧无虑的少女。
不过他印象中的程一晌本来就很少愁眉苦脸,永远都像是晒着日光浴干燥而温暖的样子。就连她爸爸刚出事那会儿,全家上下乱作一团。奶奶承受不住打击心脏病发入院,妈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患上中度抑郁,并有自杀倾向。唯一能够信赖依靠的男友也在这个时候离开。随便一个路人甲都可以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
偏偏她自己从没自怨自艾。她去医院给奶奶送饭擦身,带妈妈接受治疗,抽空打工,拼命自学落下的课程。苏笙有时候甚至会生气,会背着她沉默而用力地一拳拳打在墙上。但凡无能为力时,这是他唯一的发泄方式。
发泄完以后第二天照常买早餐去看她,然后骗她说手上的伤是因为不小心摔的,然后无可奈何地看着她把自己的手包成一团毛线球。
有时候,他宁愿像别的娇娇女一样大哭一场,甚至偶尔放肆地醉一场。但她说,我没事啊,我去看过爸爸了,他说他在里面挺好的,让我放心,照顾好家里。
印象里,苏笙只对她发过一次火。
那是柯晚风刚离开不久的夏天,程一晌因为舍不得买瓶矿泉水而中暑晕倒,险些被车轮碾过。苏笙赶到医院时,一拳打在医院雪白的墙上。然后走进病房,恶狠狠地警告她,不准再为了省钱虐待自己,如果还有下次,他就告诉她妈妈、奶奶、爸爸,所有人。
大三那年开始实习,学校以宿舍紧张为由,鼓励他们外出租房。就是那会儿,苏笙和程一晌开始同居。苏笙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说服了她:“两居室,厨房是我的,所以你只用到三分之一。”
那个时候对程一晌来说,只要不出卖肉体和灵魂,能省钱的事情或者能挣钱的事情,她都不会推辞。
好不容易混到一个公司,同事和睦,薪水不低,生活趋向平稳,一切都好了起来。 柯晚风回来了。穿着黄金盔甲,拿着尚方宝剑。
苏笙有点难过。这期间他们搬了许多次家,每一次打包行李,程一晌都会带着柯晚风送的礼物。尽管它们又占地又过时,程一晌都会给它们打上漂亮的包。
苏笙忽然想起刚才在咖啡厅里柯晚风最后对他说的话:“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三年,是你自己没本事。就别怪我。”
那天晚上,他问初初会选狼人还是魔法师,虽然她根本没看过这部动画片,还是给了他答案。她说,当然是看谁追得最紧。
这个答案让他很诧异。也很鄙夷。
但是,也许这就是他们那个世界的法则。喜欢的东西就要想方设法得到,喜欢的人就要执迷不悟地追随。
可他不是。
09 命运的安排总恰如其分
例会结束时,程一晌关了手机跟初初去逛街。那天聚会后,两人的友情突飞猛进,好像连体婴般形影不离。
直到晚上十点半程一晌还没到家,苏笙打电话过去依然是关机。只好打给初初,像是喝醉了,口齿不清地问了几遍他是谁,又笑呵呵地说,苏笙吗,我认识你!
苏笙问到地址,连忙驱车赶过来。一进门就看见程一晌以非常奇怪的姿势跪倒在沙发上,而初初则流着口水睡着了。
苏笙把程一晌抱上车,听见她迷糊地说想吐,又停下车把她抱到河边。
喝醉的程一晌话有点多,一会儿指着湖水说,看星星。一会儿又默默地许愿。
以往每次生日,她都大叫“世界和平”。
可现在,她醉醺醺地说,我希望柯晚风早点回来。我怕他还不回来,我就等不动了。
苏笙像当头一棒,整个人都木了。手下意识松了松,程一晌整个人差点就滑进湖里。
可是程一晌感觉不到他巨大的悲伤,她倒在苏笙怀里,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知道,这个愿望实现不了。”
“为什么?”
“因为……”程一晌忽然带了哭腔,“我也希望他永远不要回来,这样我就能控制自己不再喜欢他。因为我如果还喜欢他就对不起我爸爸,对不起我妈妈,对不起奶奶……”
原来她早就知道了。
也许是忍得太辛苦,程一晌说着说着就埋头大哭。哭得撕心裂肺,好像中了五百万的彩票不慎掉进了湖底。
苏笙一下下地拍着她的肩,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保持这样姿势有多久,天好像都快亮了,他才抱起熟睡的程一晌上车回家。
接下来一周都没人再提起柯晚风,程一晌也没再接到他的电话。起初她并没什么反常。过了一天之后,苏笙发现她开始频繁地看手机,甚至拿着初初的手机给自己的打了个电话以确认它并没有出现故障。
苏笙尝试着给柯晚风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却不是他本人。
得知柯晚风遭遇一场小车祸正在医院做检查,苏笙不能不感慨,命运的安排总恰如其分。
他第一次有这样的感慨是第一次刚入大学时看见程一晌的胸牌。后来他千辛万苦才找到一个认识她最佳机会,却发现她已经是柯晚风的女朋友。大概从一开始,他们就频频错开,无法圆满。
苏笙把这个消息告诉程一晌,她几乎是以百米冲刺的姿态抵达医院。
就在柯晚风正试图好好利用“苦肉计”博同情时,苏笙适时添了一把柴,他“无意间”向程一晌透露,其实每次搬家柯晚风都试图来找她,但每次都被苏笙以保护的名义挡了回去。
从纽约到上海,十几个小时,这三年里他往返数十次。
没有哪个姑娘能够不感动。何况苏笙很清楚,既然程一晌知道真正的举报人是谁,自然也了解她爸爸并非无辜。她只是逃不出自私的道德束缚。苏笙所做的,只是在她挣扎不定时,借她一把力。
说完后苏笙适时退出病房,走到转角,迎头撞上一位精神科大夫。对方叫出他的名字,苏笙?你看起来好多了。
10 告别无须送行,来日不期而遇
这些年苏笙是好多了。至少他不再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跟动物或者墙壁交流。
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许多年前那个逼着他喊自己姐姐的小女孩。
苏笙一开始并不知道什么叫自闭症,他只隐约知道自己生病了。所以妈妈才会常常以泪洗面,才会频繁地把他带进医院。
但他的状况似乎越来越差。最后甚至被赶出学校。
他爸爸走得早,妈妈一个人带着他求医问药,还要上班。后来听说城里的海豚馆有专门针对自闭症儿童的辅导课程。妈妈就给他报了名。有时候跟程一晌她妈妈在一起一待就是一整天。
也是在那个时候,他遇见程一晌。
程一晌喜欢海豚,总玩得舍不得走。苏笙也喜欢,可是他不知道如何跟海豚交流。有一天,程一晌看出他的小心思,教海豚跳起来亲吻了他的脸颊。
那个湿漉漉冰凉凉的亲吻就像是打开苏笙黑暗世界的钥匙,从那个裂口开始,他世界的千里冰封逐一融化崩塌。
当然,过程依然充满曲折。
程一晌和海豚不在的时候,苏笙依然会难以自控地暴躁不安,用手打墙,好像不知疼痛。
后来有一次,他在水族馆看见别的小孩用水枪打海豚,生气的同时却不知如何发泄,只好一遍遍狠狠地击打水池外壁。
那个场景被放学回来的程一晌看见,她冲上去抱住他的拳头。慢慢地苏笙的戾气才止住。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苏笙开始愿意跟她交流。明明程一晌比他还小两岁,还是非逼着他喊自己姐姐。
现在回想起来,如果能够用一切去交换,他也愿意她真能成为自己的姐姐。血缘才是永远留一个人身边唯一的理由。
可惜,他并不具备。
程一晌搬走那天,他故意去了水族馆。最近他已经能够熟练掌握让海豚跳起来亲吻人类的要领,可惜,他再没有机会借着海豚,单纯干净地亲吻程一晌的脸颊。
那个“小姐姐”在海族馆重建后的夏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面许多年,他每天都默念她的名字,程一晌,一晌。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已经痊愈,有时候又觉得并没有。
否则,他应该也会去追她试试看。
但他做不到。他始终觉得假如程一晌对他有同样的感情,就会自然而然在一起。就像她和柯晚风一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他戴上耳机,依然是《小红帽恰恰》的主题曲。这首他听了许多年,也雪藏了许多年的CD。对程一晌来说,他就是狼人。偶尔需要变身,不像魔法师能够一直给予陪伴。
但在番外篇中,恰恰最终嫁给了狼人。
苏笙却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再跟她不期而遇。
编辑:鸭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