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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司法在乡土社会的下沉面临多种力量的制约与阻隔,其下沉的速度、幅度与深度都可能因多方面的原因而呈现出差别迥异的格局。现代法治的下沉所借助的最大推动力并不是政府法治的宣传与推广,也不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与拓展,而是依赖于现代传媒技术的普及等一系列因素。村落纠纷呈现出不同于市民社会纠纷的乡土特质,原因是多方面的。面对纠纷,纠纷主体所考虑的利益与选择的策略是多元的,由此形成了村民所追求的以生存空间的维护为核心的“正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