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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穴,起初是指演艺界人士私自到外地演出,赚取出场费的行为。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医生也加入其中,利用休息时间外出诊治患者。然而,医生“走穴”一直行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也不时见诸报端。 2013年7月23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处长廖庆伟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已报广东省卫生厅批示,后者对该细则表示认可,预计不久将获批。 也就是说,该细则一旦获批,深圳符合条件的医师将无需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属医疗机构的审批,便可自由“走穴”,执业地点、数量均不设上限。 那么,这次深圳的试点,能否让曾行走在灰色地带的医生“走穴”站在阳光下?医生“走穴”,是不是一剂解决“看病难”问题的良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