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万元种粮补贴“补”给了敬老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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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直补是为促进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财政按一定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然而,在辽宁省新民市,9年内近7万元的补贴款却“补”给了该市城区中心敬老院院长李某。李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此前,李某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4月,新民市新城街道前长新村正风肃纪监督员董铁岩在核查本村近年来粮食直补名单时,发现名单上有4个人,平均每人约1.5公顷地,加在一起共6公顷。在前长新村,平均每个人只有0.13~0.2公顷的地,为什么这4个人有这么多地,是承包了其他村民的土地,还是另有隐情?
  董铁岩之所以对6公顷地如此敏感,是因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三农”扶持力度,农业部门出台了种粮补贴资金发放办法,根据农地所有量,前长新村平均每人约能享受1.5公頃农地的粮食直补款。这就意味着,名单上这4人,能够通过名下占有的农田数,获得一笔不菲的粮食直补款,这引起了董铁岩的警觉。
  要想知道这4个人为何有这么多地,首先得查清土地来源。于是,董铁岩找到前长新村村干部了解情况。然而村干部含糊其词,只说这是敬老院的土地,挂在村账上。
  敬老院土地为什么要挂靠在前长新村村账上?如果这真是敬老院的土地,那么就不能享受粮食直补政策。董铁岩顺藤摸瓜,发现这4人名下的1.5公顷土地的使用性质确实不符合享受国家粮食直补的条件,且这4人也并非前长新村村民。董铁岩将自己的疑问和掌握的情况反映给了正风肃纪监督组。正风肃纪监督组经过核实,发现这4人是新民市城区中心敬老院职工,其中一名还是该敬老院的院长李某。
  此后,新民市纪委监委根据正风肃纪监督组提供的问题线索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据李某交代,将敬老院约1.5公顷土地上报纳入国家粮食直补范围是2009年的事。据统计,9年时间里,李某一共领取国家粮食直补款6.75万余元。支取后,李某将这笔钱据为己有,并未用于敬老院日常开销。
  新民市纪委监委将案件移送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给予李某开除党籍处分。此后不久,新民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贪污犯罪,向新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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