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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公害犯罪刑事责任方式的现状是,立法规定单一薄弱、司法适用相对多元。基于环境公害犯罪特殊性、刑事责任目的、现有责任方式缺陷、中外立法对比以及司法实践探索考察,完善环境公害犯罪刑事责任方式必要且可行。立法方面,主要是改进财产刑和资格刑,配置非刑罚处理方法;司法方面,大胆适用以恢复和保护环境为目的的非刑罚处理方法。此外,应根据环境公害犯罪主体的不同,对自然人和单位规定和适用不同刑事责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