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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化管理是工程检测监管的重要手段,对检测行为和检测质量起到了正面影响,从而起到工程安全质量的作用。本文试从无锡市基桩检测监管的发展过程入手,从行业管理、技术探讨、规范行为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同时提供了相关案例分析,为监管模式的进一步完善开拓了思路。
关键词:基桩质量检测;信息化监管;规范检测行为
1 引 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全国各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建工程规模大增。桩基础作为工程项目普遍采用的受力类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催生了庞大的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同时,相应的检测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小部分检测机构由于利益的驱动,不同程度的存在检测不规范的行为。在这种形式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手段亟待完善。
2《无锡市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系统》的开发及使用
为规范基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我站于自主研发了《无锡市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系统》并上线运行。
2.1系统简介
该系统由独立的用户端和管理端组成。我市的基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检测前将根据要求将机构情况、人员、设备、检测方案等信息通过网络上传,方可开展现场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各基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系统中登记信息或修改信息,监督部门进行资料核实(有必要的进行现场核实),便于在日常监督时开展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称及上岗证。但监督工作中发现,机构的人员流动频繁,以致人员配置不满足要求。系统要求各机构人员及时登记,监督部门对书面资料进行核实。
检测仪器是影响工程检测质量的重要因素,检测机构会根据工程的要求选用不同规格的检测仪器。检测机构应做好仪器的检校工作,检校合格方能使用。
系统要求各机构必应将检测方案上传,监督人员将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审核,确保检测方案符合要求。
系统使用后,可打印统一格式的检测报告。另外,参见各方还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检测报告的真伪。
2.2 相关案例
我站质量监督人员对某项目桩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承担桩基静载检测的地基基础检测机构只能提供桩基静载检测中间报告,无法提供最终的正式报告。经过检索《管理系统》并询问了当事人,了解到该检测机构为了躲避监管,未将该项目静载检测方案提交《管理系统》进行备案,所以无法取得《管理系统》提供的具有唯一性的报告编号,以至于无法提供正式报告。
监督人员随即向分管检测机构的科室情况反映了这一情况。在对检测机构提供的桩基检测相关资料及检测数据进行了调查取证后,监督人员确定了以下事实:1、单桩静载检测试样选取未经参建各方见证确认。2、现场检测原始记录无相关检测人员签字。3、部分单桩静载检测数据不真实。最终,我站依据相关法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实施了对该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3、基桩测试远程监管系统的使用
基桩静载检测有着检测时间和周期不确定的特点,比较容易躲避政府监管,而现场存在着诸如检测人员冒名顶替、配重荷载不足、加载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站经過调研后,于2010年引入并上线运行了《JCQ基桩测试远程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与《备案系统》配合使用。同时要求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桩基静载检测的机构配备能够自动采集检测数据并实时上传的仪器设备,通过互联网与我站的数据服务器无线连接,逐步实现静载检测数据的实时上传。
3.1《监控系统》工作原理和工作流程
现场建设各方确认的桩基检测方案完成备案后,《备案系统》将会自动生成具有唯一性的备案编号,《监控系统》也会自动生成与备案编号具有对应关系的检测流水号。检测机构根据检测流水号即可使用客户端软件开展静载检测。
3.2《监控系统》能够实现的功能
检测机构开展静载检测时,检测数据将实时上传至监督机构的数据服务器,质量监督人员能够通过远程监控系统查阅检测信息,如:检测机构名称、名称、项目GPS定位信息、检测人员照片、反力装置和检测仪器照片、桩号、荷载、时间、油压、沉降位移值,以及系统自动绘制的Q-S曲线和S-lgt曲线等等。
实现了远程监控以后,监督人员能够掌握更全面的检测信息,并能对现场静载检测实时有效而精准的检查。
3.3相关案例
我站监督人员在使用《监控系统》进行远程监督时发现,某检测机构正在上传的某项目6号房21#桩和7号房34#桩的检测数据、检测曲线异常,此时已快接近下午五点,随后于当晚对该项目的桩基静载检测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监督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项目现场只有一副压重反力平台,无检测人员在场且未架设百分表等检测仪器。据此,我站监督人员当即通知检测机构负责人到达现场,确认情况后,对该检测机构开具了整改单。
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明,为了达到尽快完成检测任务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在同一根桩上架设了两套检测仪器,在检测的同时伪造了另一根桩的静载检测数据。为了躲避监管,所以在下班后进行检测。现场检测人员由于心虚,在监督人员到达之前拆除检测仪器并离开了现场。最终,我站依据相关法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实施了对该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4多层次的加强基桩质量检测监管
现场基桩检测情况多种多样,以单一手段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仅靠信息系统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配套的措施,完善监督手段,加大现场检查的力度,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
4.1根据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检测规程的要求,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所曝露的问题,遵循“科学公正、量化考核、标准统一、动态监管”的原则,制定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考核细则。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依据考核细则对承揽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行为考核,并公布相关检测机构考核情况。依据考核结果对各个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促使其规范自身的质量行为
4.2 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将直接影响检测质量。主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检测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培养检测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职业操守,以保证检测工组真实、有效。
4.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检测行业内引导检测流程的规范化建设。统一检测流程,对检测的各个环节进行解剖、分析,提炼好的做法并大力推广,使得每个检测机构不再各自为政,带动检测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5结 语
基桩工程是整个基础工程的关键,只有通过有效的基桩检测,才能真实的反映基桩工程质量。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监管层开拓了新的思路,提供了新的管理手段。我站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强基桩检测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整合监管系统的功能,将远程监管与现场监督相结合,“人脑加电脑”,不断完善监管模式,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JGJ106-201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2]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DGJ32/TJ 142-2012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S].江苏:江苏课学技术出版社
(作者单位: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键词:基桩质量检测;信息化监管;规范检测行为
1 引 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全国各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建工程规模大增。桩基础作为工程项目普遍采用的受力类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催生了庞大的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同时,相应的检测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小部分检测机构由于利益的驱动,不同程度的存在检测不规范的行为。在这种形式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手段亟待完善。
2《无锡市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系统》的开发及使用
为规范基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我站于自主研发了《无锡市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系统》并上线运行。
2.1系统简介
该系统由独立的用户端和管理端组成。我市的基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检测前将根据要求将机构情况、人员、设备、检测方案等信息通过网络上传,方可开展现场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各基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系统中登记信息或修改信息,监督部门进行资料核实(有必要的进行现场核实),便于在日常监督时开展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称及上岗证。但监督工作中发现,机构的人员流动频繁,以致人员配置不满足要求。系统要求各机构人员及时登记,监督部门对书面资料进行核实。
检测仪器是影响工程检测质量的重要因素,检测机构会根据工程的要求选用不同规格的检测仪器。检测机构应做好仪器的检校工作,检校合格方能使用。
系统要求各机构必应将检测方案上传,监督人员将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审核,确保检测方案符合要求。
系统使用后,可打印统一格式的检测报告。另外,参见各方还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检测报告的真伪。
2.2 相关案例
我站质量监督人员对某项目桩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承担桩基静载检测的地基基础检测机构只能提供桩基静载检测中间报告,无法提供最终的正式报告。经过检索《管理系统》并询问了当事人,了解到该检测机构为了躲避监管,未将该项目静载检测方案提交《管理系统》进行备案,所以无法取得《管理系统》提供的具有唯一性的报告编号,以至于无法提供正式报告。
监督人员随即向分管检测机构的科室情况反映了这一情况。在对检测机构提供的桩基检测相关资料及检测数据进行了调查取证后,监督人员确定了以下事实:1、单桩静载检测试样选取未经参建各方见证确认。2、现场检测原始记录无相关检测人员签字。3、部分单桩静载检测数据不真实。最终,我站依据相关法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实施了对该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3、基桩测试远程监管系统的使用
基桩静载检测有着检测时间和周期不确定的特点,比较容易躲避政府监管,而现场存在着诸如检测人员冒名顶替、配重荷载不足、加载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站经過调研后,于2010年引入并上线运行了《JCQ基桩测试远程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与《备案系统》配合使用。同时要求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桩基静载检测的机构配备能够自动采集检测数据并实时上传的仪器设备,通过互联网与我站的数据服务器无线连接,逐步实现静载检测数据的实时上传。
3.1《监控系统》工作原理和工作流程
现场建设各方确认的桩基检测方案完成备案后,《备案系统》将会自动生成具有唯一性的备案编号,《监控系统》也会自动生成与备案编号具有对应关系的检测流水号。检测机构根据检测流水号即可使用客户端软件开展静载检测。
3.2《监控系统》能够实现的功能
检测机构开展静载检测时,检测数据将实时上传至监督机构的数据服务器,质量监督人员能够通过远程监控系统查阅检测信息,如:检测机构名称、名称、项目GPS定位信息、检测人员照片、反力装置和检测仪器照片、桩号、荷载、时间、油压、沉降位移值,以及系统自动绘制的Q-S曲线和S-lgt曲线等等。
实现了远程监控以后,监督人员能够掌握更全面的检测信息,并能对现场静载检测实时有效而精准的检查。
3.3相关案例
我站监督人员在使用《监控系统》进行远程监督时发现,某检测机构正在上传的某项目6号房21#桩和7号房34#桩的检测数据、检测曲线异常,此时已快接近下午五点,随后于当晚对该项目的桩基静载检测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监督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项目现场只有一副压重反力平台,无检测人员在场且未架设百分表等检测仪器。据此,我站监督人员当即通知检测机构负责人到达现场,确认情况后,对该检测机构开具了整改单。
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明,为了达到尽快完成检测任务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在同一根桩上架设了两套检测仪器,在检测的同时伪造了另一根桩的静载检测数据。为了躲避监管,所以在下班后进行检测。现场检测人员由于心虚,在监督人员到达之前拆除检测仪器并离开了现场。最终,我站依据相关法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实施了对该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4多层次的加强基桩质量检测监管
现场基桩检测情况多种多样,以单一手段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仅靠信息系统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配套的措施,完善监督手段,加大现场检查的力度,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
4.1根据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检测规程的要求,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所曝露的问题,遵循“科学公正、量化考核、标准统一、动态监管”的原则,制定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考核细则。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依据考核细则对承揽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行为考核,并公布相关检测机构考核情况。依据考核结果对各个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促使其规范自身的质量行为
4.2 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将直接影响检测质量。主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检测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培养检测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职业操守,以保证检测工组真实、有效。
4.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检测行业内引导检测流程的规范化建设。统一检测流程,对检测的各个环节进行解剖、分析,提炼好的做法并大力推广,使得每个检测机构不再各自为政,带动检测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5结 语
基桩工程是整个基础工程的关键,只有通过有效的基桩检测,才能真实的反映基桩工程质量。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监管层开拓了新的思路,提供了新的管理手段。我站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强基桩检测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整合监管系统的功能,将远程监管与现场监督相结合,“人脑加电脑”,不断完善监管模式,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JGJ106-201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2]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DGJ32/TJ 142-2012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S].江苏:江苏课学技术出版社
(作者单位: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