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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规范”管理和学生“自主”管理始终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似乎讲究“规范”管理就违背了“自主”精神,或者是突出“自主”就必然会摈弃“规范”。当然,这种认识在理论上是不科学的,只要为“规范”和“自主”找准结合点,彼此渗透,相互依存,方能成就科学的学生管理模式。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规范;自主
作者简介:刘恬(1976-),女,安徽砀山人,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系,助教,教育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教育学、教育管理。(广东 广州 510507)
一、“规范”与“自主”,“规范”是前提
“规范”是一种外在于个人的社会存在。它是通过对个人行为的约束,抑制个人同规范相悖的欲望与需要。无规矩不成方圆。学校是一个大的系统,学生是学校的生命线,只有规范的学生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学校的有序运行。有序的规范管理是建立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的基本保证。如果一所大学没有制度“规范”,管理混乱、效率低下,那么学生“自主”管理就无从谈起。当今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指出的,大学生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05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充分体现人性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大学生行为准则》。新《规定》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要求高校据此重新拟定自己的学生管理制度。这十六个字中的“依法建章”和“规范管理”对各大高校提出要求,明确提出了“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等理想信念方面的要求。新《准则》提出“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文明使用互联网”、“热爱生活,关爱自然”、“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要求;提出“励志成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严谨求实”、“珍惜时间,学业有成”等学习方面的要求;提出“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守学术道德”等道德方面的要求;提出“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豁达宽容,健康向上”、“磨砺意志,不怕挫折”等修养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要求。这些规范的提出充分反映新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规范”是人本管理的起点,没有“规范”的引领,人本化的学校管理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建立一系列规范的适合学校发展的管理制度,做到“规范”先行,是自主管理的基础。
二、“规范”与“自主”,“自主”是重点
制度是用来规范、激励人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使之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聪明才智的管理机制。因此,学校要发展还必须在规范的制度管理过程中渗透“人本思想”,给人以自主管理和发展的空间。这样才可能让“规范”经由“自主”,使人性化的管理促进学生的成长,从而实现培养目标。
目前许多高校在制度管理中由于机械地实行“规范”管理,把充满个性与自由的学生群体看做是“物”,是工作程序,一味强调制度的制约,忽视了人本因素,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学生的逆反及创造潜能的滞后,甚至会形成繁琐无用的形式主义。为了科学地实施规范化制度管理,真正让“规范”达到预期的目标,我们就应该在制度“规范”空间之外,尽量给予学生更广阔的“自主”发展和创造空间。如:学校考勤严格的自修课可以实行“弹性考勤制”,让学生合理利用“弹性”,到图书馆、阅览室安排自主的学习与生活时间;通过一系列的校园活动,如各类技能比赛、读书报告会等让学生享有自主展示个人风采的机会;学校变“必修课”为“选修课”,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想上的课,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这一系列“规范”之外的“自主”,目的是为学生的成长铺设“绿色通道”,努力创造一种相互宽容、理解的“软性”机制,为学生创设一个尊重、信任和充满温情、亲切感的学校文化。用赏识的眼光、信任的态度去看待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在“规范”之中仍然拥有自主发展和创造的空间,个性特长得到张扬,个人价值得到实现。这样,学校形成了一种自主融合的良好氛围,学生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能被充分调动起来。
通过“规范”管理,可以摒弃学生身上的陋习,剔除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但是我们不能削峰填谷,限制学生个性的张扬。每个学生身上都蕴藏着独特的个人潜能,教育的责任在于挖掘学生的潜能并使之发扬光大。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寻求规范与自主、共性与个性之间的结合点,引导学生自主管理,让学生养成文明自律的自觉性。
自主管理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自主管理的能力,而培养自主管理能力必须要有一定的途径。在中共中央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必须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自我意识和自我能力的提升。近年来,全国各高校纷纷成立了自律会、自律委员会、宿舍管理委员会等由学生队伍组成的自我管理组织,由传统教育向创新教育过渡。通过相关调研了解到,很多高校都有学生自律组织,这些都说明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较高,学生既是学校的主体,又是高校管理的客体。高校学生工作除了让学生接受管理服务,还要让学生认识和了解管理工作,让学生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起到参谋、助手和监督的作用。学生参与管理可使他们在正确认识如何管理别人的同时,懂得如何管理自己,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
自主管理为学生提供了展示个性的舞台,培养了他们独立、创造、自控、主动的特点,为他们将来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提前进行了实习。我们主张把时间交给学生,让他们有自主发展的权利;把空间还给学生,让他们有展示个人才能的平台。所有这些活动对于学校实现“规范+自主式管理”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实践证明,在强调制度规范的同时,还须充分考虑人这个最活跃、最具能动性的因素。在制度管理中充分渗透人本思想,在“自主”式的人本管理中充分体现“规范”,依章治校,从而使学校成为充满理性与人性的高效组织。所以说“规范与自主”中“自主”是重点,是实现“规范”的最佳策略。
三、“规范”与“自主”找准结合点
“规范”与“自主”虽然属于不同的两个范畴,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十分密切。只有找准二者科学的结合点,让它们彼此渗透,相互依存,“规范与自主”才可能真正达到科学、和谐、有效的境界。那么,如何寻找“规范”与“自主”的结合点呢?
1.“规范”应与考虑人的“自然性”结合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五层次需求论表明:物质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一个人有尊严地独立于世界的前提条件。因此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对物质的正常需求是自然的,也是合理的。只有具备了最低层次需求的人,才会有更高的精神追求。物质待遇的高低不仅仅具有物化的意义,还具有精神化的内涵。因此,必须通过学校制定的一系列制度,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区别出学生之间的不同,如考试管理制度、评优评先制度等,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争先创优。这些制度的出台自然营造了良性的竞争氛围,很好地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强了学校的活力。
2.“规范”须和尊重人的“社会性”结合
从“社会人”的角度看,人除物质的要求、理智的控制之外,还受情绪的支配。因此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的决定因素往往是感情维系的“人和”因素。学校制度建设应主张人格平等、机会均等,重视人文关怀,重视校园文化氛围,让学生积极参与管理,真正使学生成为办学的主体、学校的主人。“约法”是学校制度建设民主化的重要形式。不管是哪种形式的“约法”,中心词都是“约”。“约”就意味着“规范”,因此,学校每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可以先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再参考学生的意见制定制度,同时,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具体的实际进行恰当的调整,最后形成“规范”。这样,在制度的“约定”过程中,学生作为社会人的角色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尊重,由此产生一种满足感与认同感。制度不仅具有权威性,而且更为广大学生所接受,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一种良好形式。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R].中国高等教育,2004,(20):3-5.
[2]孙永生,张昊.充分发挥自我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109-110.
[3]孙明,朱询.探索大学生自我教育的有效途径[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1):84-87.
[4]王升才.试论实现大学生自我教育的有效方法[J].教育研究,2006,(8):80.
[5]陶宇,李志林,王颖,等.以学生为本做好高校学生工作[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2005,(1):81.
[6]江瑞芳.谈当代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J].福建医科大学学报,2002,(3):73-74.
(责任编辑:王祝萍)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规范;自主
作者简介:刘恬(1976-),女,安徽砀山人,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系,助教,教育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教育学、教育管理。(广东 广州 510507)
一、“规范”与“自主”,“规范”是前提
“规范”是一种外在于个人的社会存在。它是通过对个人行为的约束,抑制个人同规范相悖的欲望与需要。无规矩不成方圆。学校是一个大的系统,学生是学校的生命线,只有规范的学生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学校的有序运行。有序的规范管理是建立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的基本保证。如果一所大学没有制度“规范”,管理混乱、效率低下,那么学生“自主”管理就无从谈起。当今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指出的,大学生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05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充分体现人性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大学生行为准则》。新《规定》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要求高校据此重新拟定自己的学生管理制度。这十六个字中的“依法建章”和“规范管理”对各大高校提出要求,明确提出了“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等理想信念方面的要求。新《准则》提出“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文明使用互联网”、“热爱生活,关爱自然”、“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要求;提出“励志成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严谨求实”、“珍惜时间,学业有成”等学习方面的要求;提出“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守学术道德”等道德方面的要求;提出“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豁达宽容,健康向上”、“磨砺意志,不怕挫折”等修养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要求。这些规范的提出充分反映新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规范”是人本管理的起点,没有“规范”的引领,人本化的学校管理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建立一系列规范的适合学校发展的管理制度,做到“规范”先行,是自主管理的基础。
二、“规范”与“自主”,“自主”是重点
制度是用来规范、激励人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使之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聪明才智的管理机制。因此,学校要发展还必须在规范的制度管理过程中渗透“人本思想”,给人以自主管理和发展的空间。这样才可能让“规范”经由“自主”,使人性化的管理促进学生的成长,从而实现培养目标。
目前许多高校在制度管理中由于机械地实行“规范”管理,把充满个性与自由的学生群体看做是“物”,是工作程序,一味强调制度的制约,忽视了人本因素,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学生的逆反及创造潜能的滞后,甚至会形成繁琐无用的形式主义。为了科学地实施规范化制度管理,真正让“规范”达到预期的目标,我们就应该在制度“规范”空间之外,尽量给予学生更广阔的“自主”发展和创造空间。如:学校考勤严格的自修课可以实行“弹性考勤制”,让学生合理利用“弹性”,到图书馆、阅览室安排自主的学习与生活时间;通过一系列的校园活动,如各类技能比赛、读书报告会等让学生享有自主展示个人风采的机会;学校变“必修课”为“选修课”,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想上的课,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这一系列“规范”之外的“自主”,目的是为学生的成长铺设“绿色通道”,努力创造一种相互宽容、理解的“软性”机制,为学生创设一个尊重、信任和充满温情、亲切感的学校文化。用赏识的眼光、信任的态度去看待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在“规范”之中仍然拥有自主发展和创造的空间,个性特长得到张扬,个人价值得到实现。这样,学校形成了一种自主融合的良好氛围,学生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能被充分调动起来。
通过“规范”管理,可以摒弃学生身上的陋习,剔除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但是我们不能削峰填谷,限制学生个性的张扬。每个学生身上都蕴藏着独特的个人潜能,教育的责任在于挖掘学生的潜能并使之发扬光大。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寻求规范与自主、共性与个性之间的结合点,引导学生自主管理,让学生养成文明自律的自觉性。
自主管理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自主管理的能力,而培养自主管理能力必须要有一定的途径。在中共中央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必须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自我意识和自我能力的提升。近年来,全国各高校纷纷成立了自律会、自律委员会、宿舍管理委员会等由学生队伍组成的自我管理组织,由传统教育向创新教育过渡。通过相关调研了解到,很多高校都有学生自律组织,这些都说明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较高,学生既是学校的主体,又是高校管理的客体。高校学生工作除了让学生接受管理服务,还要让学生认识和了解管理工作,让学生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起到参谋、助手和监督的作用。学生参与管理可使他们在正确认识如何管理别人的同时,懂得如何管理自己,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
自主管理为学生提供了展示个性的舞台,培养了他们独立、创造、自控、主动的特点,为他们将来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提前进行了实习。我们主张把时间交给学生,让他们有自主发展的权利;把空间还给学生,让他们有展示个人才能的平台。所有这些活动对于学校实现“规范+自主式管理”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实践证明,在强调制度规范的同时,还须充分考虑人这个最活跃、最具能动性的因素。在制度管理中充分渗透人本思想,在“自主”式的人本管理中充分体现“规范”,依章治校,从而使学校成为充满理性与人性的高效组织。所以说“规范与自主”中“自主”是重点,是实现“规范”的最佳策略。
三、“规范”与“自主”找准结合点
“规范”与“自主”虽然属于不同的两个范畴,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十分密切。只有找准二者科学的结合点,让它们彼此渗透,相互依存,“规范与自主”才可能真正达到科学、和谐、有效的境界。那么,如何寻找“规范”与“自主”的结合点呢?
1.“规范”应与考虑人的“自然性”结合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五层次需求论表明:物质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一个人有尊严地独立于世界的前提条件。因此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对物质的正常需求是自然的,也是合理的。只有具备了最低层次需求的人,才会有更高的精神追求。物质待遇的高低不仅仅具有物化的意义,还具有精神化的内涵。因此,必须通过学校制定的一系列制度,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区别出学生之间的不同,如考试管理制度、评优评先制度等,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争先创优。这些制度的出台自然营造了良性的竞争氛围,很好地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强了学校的活力。
2.“规范”须和尊重人的“社会性”结合
从“社会人”的角度看,人除物质的要求、理智的控制之外,还受情绪的支配。因此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的决定因素往往是感情维系的“人和”因素。学校制度建设应主张人格平等、机会均等,重视人文关怀,重视校园文化氛围,让学生积极参与管理,真正使学生成为办学的主体、学校的主人。“约法”是学校制度建设民主化的重要形式。不管是哪种形式的“约法”,中心词都是“约”。“约”就意味着“规范”,因此,学校每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可以先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再参考学生的意见制定制度,同时,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具体的实际进行恰当的调整,最后形成“规范”。这样,在制度的“约定”过程中,学生作为社会人的角色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尊重,由此产生一种满足感与认同感。制度不仅具有权威性,而且更为广大学生所接受,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一种良好形式。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R].中国高等教育,2004,(20):3-5.
[2]孙永生,张昊.充分发挥自我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109-110.
[3]孙明,朱询.探索大学生自我教育的有效途径[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1):84-87.
[4]王升才.试论实现大学生自我教育的有效方法[J].教育研究,2006,(8):80.
[5]陶宇,李志林,王颖,等.以学生为本做好高校学生工作[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2005,(1):81.
[6]江瑞芳.谈当代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J].福建医科大学学报,2002,(3):73-74.
(责任编辑:王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