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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评估是我县教育局督导部门在局统一领导下,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学校科学管理,从1993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实行等级评估是按照我县等级评估方案,通过督导程序评估学校。评估分四个等级:90≤一级≤100;80≤二级【90;60≤三级【80;四级【60。对评为一、二、三级的学校,由教育局颁发等级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