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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货币宪法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先后经历了殖民地时期、邦联时期和联邦时期三个阶段,并最终以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的正式生效宣告美国货币宪法的正式形成。殖民地时期“货币权力”意识的觉醒是货币条款入宪的起点。邦联时期货币权力的失败配置直接促进了货币权力配置模式的转变。随着联邦宪法的生效,遵循三权分立原则和联邦制模式的货币权力分配模式最终在美国得以确立。美国货币宪法赋予国会有权行使货币权力及其相关权力,并采取了严格限制州的货币权力的方式,来保证联邦政府对货币权力享有绝对的控制力。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