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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荀子的社会秩序思想的根基在于“人之性恶”,为了“化性而起伪”就必须学“礼”,这样才能从自然人过渡到社会人,使群体生活成为可能。荀子主“别”重“分”,“礼”论和“群”说无一不体现了贵贱有序的等级差别。制“礼”以“分”,有“分”而“群”,社会生活秩序才能正常运行。
【关键词】 人性;礼;别;分;群
【中图分类号】 B222.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1074(2009)04-0076-02
荀子(前325~前235),名况,字卿,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位大师,亦是法家思想的先驱。后避讳,改称孙卿。荀子所处的战国是中国历史上一大变动时期,“孙卿迫于乱世,鰌于严刑,上无贤主,下遭暴秦,礼义不行,教化不成,仁者绌约,天下冥冥行全刺之,诸侯大倾。”面对这种混乱,荀子从“人之性恶”出发,提出了“隆礼至法”、“法后王,统礼义,一制度”、
“隆礼义而审贵贱”等著名学说,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思想体系。
1 “人性恶”——荀子学说之根基
继孟子的“性善论”,荀子反其道而行,提出了开创性的“性恶论”,并将其作为构建自己学说体系的根基。荀子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人的本性是丑恶的,善良美好是“伪”。那么何为性,何为伪?
性,“生之所以然者”,“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这些都是人的天性。也就是说“性”是天生的,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人之生固小人,无师、无法,则唯利之见耳”,“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明帝尧、舜与暴君桀、跖本性相同,那么为何会有“圣王”“暴君”的区别呢?荀子认为原因在后天习得的“伪”不同。
伪,“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仁、义、礼、智、信等美好的德行都是“伪”。“伪”是“文礼隆盛”,即荀子后面强调的用以维持社会秩序的“礼义”。可见,“伪”是后天人为努力而成的,具有社会性特征。
“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赞争夺,合放犯分乱理,而归于暴。”荀子认为,人性好利,如果顺任人的自然本性,必然会导致争夺悖乱不已,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因此,为了保证社会秩序正常运行,需要在后天使“性”“自美”,从自然人过渡到具有“礼义”的社会人。这就是荀子所强调的“化性而起伪”。
完成这个社会化的途径在于“学”。荀子非常重视教育与学习,书的开篇便是《劝学》。首先,“学”什么?荀子答道,“礼法”,求学就是要学礼义法度。其次,跟谁“学”?荀子答道,“师者,所以正礼也”,如果没有老师,就无法知道礼是什么。学习教化离不开老师,因此荀子特别重视老师的作用,“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再次,如何“学”?答道,“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求贤师而事之”“择良友而友之”,学习的途径没有比亲近师友更直截了当的了,要找高明的老师来向他学习,选择好的朋友来和他交往,后“靡使然也”,即通过观摩效法潜移默化培养后天的习性,使自身“日进于仁义而不自知”。最后,为何“学”?荀子答道,“礼者,所以正身也”,学习礼义,靠它来使自身的言行端方正直。荀子十分强调个人的修身,“正身”而“安国”,通过端正自身品德使国家安定祥和,可见荀子遵循的是从微观入宏观的社会视角。
2 “礼别异”——荀子学说之核心
孔子曰仁,孟子曰义,荀子曰礼。“礼”是荀子社会规范思想中的核心概念,处于重要地位,“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从个人到国家无一能够离开“礼”。
因为人性本恶,为“化性起伪”,所以需要“礼”这种的教化。“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所以“礼”是为调节人的欲望,避免纷乱而由先王制定下来的。
礼包含两个内容,其一,“养”,即给养,“养人之欲,给人之求”的分配制度;其二,在养的基础上,“又好其别”。“曷谓别?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别”即等级次第,使不同等级的人享受不同的财物,以此保持安定。
荀子的“礼”涵义丰富,首先,它是一种等级制度,“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这一涵义就相当与“别”。当然这种等级制度并非荀子所说的等级划分并非西周以来那种世卿世禄父死子继的封建等级,“礼以定伦;德以叙位,能以授官”,“君子能亦好,不能亦好;小人能亦丑,不能亦丑”,君子有才能也是美好的,没有才能也是美好的,荀子的理想等级地位以德为贵,能为次。个人应居于何种等级主要取决于其德行,正所谓“无德不贵”“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德行欲职位相称,职位与俸禄相称,俸禄与他的作用相称,这种等级制比起西周的世卿世禄制是一大进步。值得一提的是,荀子将君主放在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上,君主是社会生活得以有序运行的关键,正所谓“礼莫大于圣王”。“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君主,是管理等级名分的关键是治国治人的主宰者,是礼仪章程的本原,君主若是日晷;老百姓则为日影,上行而下效,君主若能“贵义”“敬义”,百姓就不会抛弃礼义。
其次,它是道德言行规范,用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如何为人君、为人臣、为人父、为人子、为人兄、为人弟、为人夫、为人妻,答案在于“审之礼也”。“礼”像木匠的墨线、秤杆、圆规曲尺一样约束人们,使其必须按照礼的规定安分守己以维持社会秩序。“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
再次,“礼”是各种礼节礼仪法度。荀子十分重视死的礼仪,对其有十分具体的规定与描述。《礼论》中,他就十分详细地规定了不同等级的人的棺椁的层数和丧事的各种礼仪细节,表明了其对于礼节的重视。
孔子虽然也强调“礼”,但相比之下,荀子“礼”的内涵要更加丰富,但不论礼的哪一层涵义都体现了一个“别”字,“礼者,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文,以多少为异。”“隆礼义而审贵贱”都强调了“礼”的贵贱等级差别。荀子一再强调要以礼治国,认为“隆礼尊贤而王”,“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所以“国无礼则不正”。
3 有“分”而“群”——荀子学说之重中之重
人是社会中的人,人无法离开群体而独立存在,这是社会学的一个基本立场。在先秦诸子之中,荀子是第一个揭示人能“群”这一基本社会属性的思想家,这是荀子对中国社会思想的一个重大贡献。“人何以群?曰:分。”人们是靠“分”能“群”的。荀子认为,“辨莫大于分”,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没有比讲究名分更重要的,可见,“分”的目的就是进行区别。“分”有“别”的涵义,“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如果不对人作出区分,人人“分均”“势齐”“众齐”,那么“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因此他认为,“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夫天生蒸民,有所以取之”,即上天降生许许多多的人,如天子、诸侯、士大夫、官人百吏、庶人、奸人,他们各有取得自己地位的道理。所谓的农、贾、工、士、诸侯、三公、天子正是“礼法之大分也”。总的来说,“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
“分何以能行?曰:义。”荀子认为分的原则就是礼义。“分莫大于礼”,“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维齐非齐”,用礼来区分贫富贵贱,形成有等级有差别的“群”,这种等级化看似“非齐”,但只有在不齐的基础上才能使组织协调一致。
荀子的“分”可以概括为“尊卑有序各司其职”。可以看出其中有两层含义。其一,分职,即社会分工;其二,分等,即社会分级。
荀子认为,首先,如果“职业无分”,人欲无尽而物资稀少,“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所以各行各业制造出来的东西,也只能用来供养满足一个人的需要,这样很容易“人有树事之患,而有争功之祸矣”;其次,“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一个人不能兼通各行各业的技能,也不能兼管许许多多的事物,所以分职是群体生活所必须的。“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农民要做的是“掩地表亩,刺屮殖谷,多粪肥田”,州长的职责是“守时力民,进事长功,和齐百姓,使人不偷”,大自然的职责就是“不旱”“不水”“寒暑和节”,君主贤相的工作保护、爱护以及管制天下百姓,这就是所谓的“农夫”、“将率”、“天”、“圣君贤相”各司其职。社会成员之间各自发挥其专长互相依赖,才能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
分的另一个涵义就是分等,确定社会成员的等级次序,也是荀子所谓的“人伦”,这与“礼”中的“别”名异实同,有异曲同工之效。“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在大没有君主师长的观念,在小没有父子的观念,就是“至乱”。
通过解读荀子的思想,可以发现:因为人欲,所以制礼义,礼义目的在于分。分使能群。因此,君王“制名”以“分”,“明分”才能“使群”,然后社会成员才能够有序地生活在一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这样的正常社会秩序都统一于“分”这个根本。“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榖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组织中虽然有等级高低大小贵贱之分,但组织又是统一的,组织的权利集中于最高统治者的王,组织的原则集中于礼,使每个人都能担负他们的工作而得到相宜的安置,然后使俸禄或多或少或厚或薄都相称,这是社会生活能和谐一致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张以文主编.荀子全译[M].湖南:三环出版社,1991:576、445
【关键词】 人性;礼;别;分;群
【中图分类号】 B222.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1074(2009)04-0076-02
荀子(前325~前235),名况,字卿,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位大师,亦是法家思想的先驱。后避讳,改称孙卿。荀子所处的战国是中国历史上一大变动时期,“孙卿迫于乱世,鰌于严刑,上无贤主,下遭暴秦,礼义不行,教化不成,仁者绌约,天下冥冥行全刺之,诸侯大倾。”面对这种混乱,荀子从“人之性恶”出发,提出了“隆礼至法”、“法后王,统礼义,一制度”、
“隆礼义而审贵贱”等著名学说,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思想体系。
1 “人性恶”——荀子学说之根基
继孟子的“性善论”,荀子反其道而行,提出了开创性的“性恶论”,并将其作为构建自己学说体系的根基。荀子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人的本性是丑恶的,善良美好是“伪”。那么何为性,何为伪?
性,“生之所以然者”,“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这些都是人的天性。也就是说“性”是天生的,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人之生固小人,无师、无法,则唯利之见耳”,“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明帝尧、舜与暴君桀、跖本性相同,那么为何会有“圣王”“暴君”的区别呢?荀子认为原因在后天习得的“伪”不同。
伪,“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仁、义、礼、智、信等美好的德行都是“伪”。“伪”是“文礼隆盛”,即荀子后面强调的用以维持社会秩序的“礼义”。可见,“伪”是后天人为努力而成的,具有社会性特征。
“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赞争夺,合放犯分乱理,而归于暴。”荀子认为,人性好利,如果顺任人的自然本性,必然会导致争夺悖乱不已,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因此,为了保证社会秩序正常运行,需要在后天使“性”“自美”,从自然人过渡到具有“礼义”的社会人。这就是荀子所强调的“化性而起伪”。
完成这个社会化的途径在于“学”。荀子非常重视教育与学习,书的开篇便是《劝学》。首先,“学”什么?荀子答道,“礼法”,求学就是要学礼义法度。其次,跟谁“学”?荀子答道,“师者,所以正礼也”,如果没有老师,就无法知道礼是什么。学习教化离不开老师,因此荀子特别重视老师的作用,“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再次,如何“学”?答道,“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求贤师而事之”“择良友而友之”,学习的途径没有比亲近师友更直截了当的了,要找高明的老师来向他学习,选择好的朋友来和他交往,后“靡使然也”,即通过观摩效法潜移默化培养后天的习性,使自身“日进于仁义而不自知”。最后,为何“学”?荀子答道,“礼者,所以正身也”,学习礼义,靠它来使自身的言行端方正直。荀子十分强调个人的修身,“正身”而“安国”,通过端正自身品德使国家安定祥和,可见荀子遵循的是从微观入宏观的社会视角。
2 “礼别异”——荀子学说之核心
孔子曰仁,孟子曰义,荀子曰礼。“礼”是荀子社会规范思想中的核心概念,处于重要地位,“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从个人到国家无一能够离开“礼”。
因为人性本恶,为“化性起伪”,所以需要“礼”这种的教化。“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所以“礼”是为调节人的欲望,避免纷乱而由先王制定下来的。
礼包含两个内容,其一,“养”,即给养,“养人之欲,给人之求”的分配制度;其二,在养的基础上,“又好其别”。“曷谓别?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别”即等级次第,使不同等级的人享受不同的财物,以此保持安定。
荀子的“礼”涵义丰富,首先,它是一种等级制度,“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这一涵义就相当与“别”。当然这种等级制度并非荀子所说的等级划分并非西周以来那种世卿世禄父死子继的封建等级,“礼以定伦;德以叙位,能以授官”,“君子能亦好,不能亦好;小人能亦丑,不能亦丑”,君子有才能也是美好的,没有才能也是美好的,荀子的理想等级地位以德为贵,能为次。个人应居于何种等级主要取决于其德行,正所谓“无德不贵”“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德行欲职位相称,职位与俸禄相称,俸禄与他的作用相称,这种等级制比起西周的世卿世禄制是一大进步。值得一提的是,荀子将君主放在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上,君主是社会生活得以有序运行的关键,正所谓“礼莫大于圣王”。“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君主,是管理等级名分的关键是治国治人的主宰者,是礼仪章程的本原,君主若是日晷;老百姓则为日影,上行而下效,君主若能“贵义”“敬义”,百姓就不会抛弃礼义。
其次,它是道德言行规范,用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如何为人君、为人臣、为人父、为人子、为人兄、为人弟、为人夫、为人妻,答案在于“审之礼也”。“礼”像木匠的墨线、秤杆、圆规曲尺一样约束人们,使其必须按照礼的规定安分守己以维持社会秩序。“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
再次,“礼”是各种礼节礼仪法度。荀子十分重视死的礼仪,对其有十分具体的规定与描述。《礼论》中,他就十分详细地规定了不同等级的人的棺椁的层数和丧事的各种礼仪细节,表明了其对于礼节的重视。
孔子虽然也强调“礼”,但相比之下,荀子“礼”的内涵要更加丰富,但不论礼的哪一层涵义都体现了一个“别”字,“礼者,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文,以多少为异。”“隆礼义而审贵贱”都强调了“礼”的贵贱等级差别。荀子一再强调要以礼治国,认为“隆礼尊贤而王”,“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所以“国无礼则不正”。
3 有“分”而“群”——荀子学说之重中之重
人是社会中的人,人无法离开群体而独立存在,这是社会学的一个基本立场。在先秦诸子之中,荀子是第一个揭示人能“群”这一基本社会属性的思想家,这是荀子对中国社会思想的一个重大贡献。“人何以群?曰:分。”人们是靠“分”能“群”的。荀子认为,“辨莫大于分”,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没有比讲究名分更重要的,可见,“分”的目的就是进行区别。“分”有“别”的涵义,“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如果不对人作出区分,人人“分均”“势齐”“众齐”,那么“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因此他认为,“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夫天生蒸民,有所以取之”,即上天降生许许多多的人,如天子、诸侯、士大夫、官人百吏、庶人、奸人,他们各有取得自己地位的道理。所谓的农、贾、工、士、诸侯、三公、天子正是“礼法之大分也”。总的来说,“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
“分何以能行?曰:义。”荀子认为分的原则就是礼义。“分莫大于礼”,“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维齐非齐”,用礼来区分贫富贵贱,形成有等级有差别的“群”,这种等级化看似“非齐”,但只有在不齐的基础上才能使组织协调一致。
荀子的“分”可以概括为“尊卑有序各司其职”。可以看出其中有两层含义。其一,分职,即社会分工;其二,分等,即社会分级。
荀子认为,首先,如果“职业无分”,人欲无尽而物资稀少,“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所以各行各业制造出来的东西,也只能用来供养满足一个人的需要,这样很容易“人有树事之患,而有争功之祸矣”;其次,“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一个人不能兼通各行各业的技能,也不能兼管许许多多的事物,所以分职是群体生活所必须的。“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农民要做的是“掩地表亩,刺屮殖谷,多粪肥田”,州长的职责是“守时力民,进事长功,和齐百姓,使人不偷”,大自然的职责就是“不旱”“不水”“寒暑和节”,君主贤相的工作保护、爱护以及管制天下百姓,这就是所谓的“农夫”、“将率”、“天”、“圣君贤相”各司其职。社会成员之间各自发挥其专长互相依赖,才能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
分的另一个涵义就是分等,确定社会成员的等级次序,也是荀子所谓的“人伦”,这与“礼”中的“别”名异实同,有异曲同工之效。“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在大没有君主师长的观念,在小没有父子的观念,就是“至乱”。
通过解读荀子的思想,可以发现:因为人欲,所以制礼义,礼义目的在于分。分使能群。因此,君王“制名”以“分”,“明分”才能“使群”,然后社会成员才能够有序地生活在一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这样的正常社会秩序都统一于“分”这个根本。“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榖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组织中虽然有等级高低大小贵贱之分,但组织又是统一的,组织的权利集中于最高统治者的王,组织的原则集中于礼,使每个人都能担负他们的工作而得到相宜的安置,然后使俸禄或多或少或厚或薄都相称,这是社会生活能和谐一致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张以文主编.荀子全译[M].湖南:三环出版社,1991:576、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