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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非典事件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订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对预案的制定作出明确规定。为做好淮河流域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明确细化工作权限和程序,淮委编制发布了《淮委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在2007年淮河流域水旱灾害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