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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及《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发布后,辽、皖、甘、冀、浙五省随之出台省级配套文件。通过分析比较发现,其重点均围绕"强调公益属性、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分类管理、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师生权益、强化协调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民办教育改革的规划部署。过渡期限多久为宜、单程票制实行与否、奖励扶持如何权衡是几省的不同之处,也是争议所在。而民办教育性质地位的明确、补偿奖励及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是后续改革的重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