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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征收制度改革大致可以归纳为公益性农地征收和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两种模式。公益性农地征收制度改革模式是从发达国家移植过来的,改革面临着公共利益界定、合理补偿标准与公正征地程序确立等众多难题。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是农民自发进行的制度创新,还有许多理论与法律障碍有待克服。两种农地征收制度改革模式的融合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国农村渐进式的改革道路决定了两种农地征收制度改革模式也只能走渐进式融合的创新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