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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近期主要WTO成员的FTA活动做一个大略的盘点就会发现,美韩FTA似乎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2007年4月1日,美国与韩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FTA)。协定能否按时生效仍取决于立法机关是否做出批准的决定。对近期主要WTO成员的FTA活动做一个大略的盘点就会发现,美韩FTA似乎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WTO非歧视原则归根结底主要包含两项内容:一是最惠国待遇原则,简而言之就是对外不得厚此薄彼;一是国民待遇原则,也就是指不得厚里薄外。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整套庞杂的WTO规则相对于这两条根本原则而言,要么是其延伸,要么是其例外。FTA就是对最惠国待遇有条件的合法例外。以此为根据,FTA成员内部互予优惠(取消或减少贸易壁垒),但不必按照最惠国待遇原则向FTA以外的成员拓展优惠。
FTA在贸易自由化方面的作用具有双重性。就局部而言,FTA无疑加速了自由化,但这种局部的自由化在全球的背景下起码在一段时间内干扰了正常条件下的合理分工,因而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多边的自由化。WTO主要成员都公开宣称对多边自由化的优先关注,但在实践中又多采取双边与多边至少并重的实用主义作法。
记者在以前的文章中曾经涉及过美国的FTA活动。美国近年来关于贸易促进的显著特征是,无论多边方面有无明显进展,其在双边方面绝无丝毫放松。此前,美国参与的最大FTA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目前,除已经达成的协定外,美国仍在致力于同其他美洲国家达成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重要的FTA对象还包括安第斯国家、泰国、马来西亚、南非关税同盟(SACU)以及阿联酋等。4月30日,美国还与欧盟签署了“跨大西洋经济一体化框架计划”。相对美国而言,韩国以前真正参与的FTA活动不但数量少,而且规模都很小。在同美国达成FTA后,韩国最重要的目标转为欧盟和中国,其次还有日本、加拿大和印度。韩国总统卢武铉公开宣称,同美国缔结FTA的真正目标是就是为将来同中国谈判FTA打基础。美国和韩国都是世界名列前茅的经济体和贸易方,双方都既是较大的进口市场,又是较大的出口方。它们之间达成FTA,无疑会影响其他成员在两个市场上的出口前景。
日本就认为美韩协定将使其在两个市场的竞争力都受到巨大影响。为抵消不利影响,日本已表示将认真研究与美国谈判FTA的问题,并打算恢复中断了的与韩国的FTA谈判。日本还于4月23日开始了与澳大利亚的首轮FTA谈判。
欧委会希望在未来几个月内启动欧盟与东盟、印度和韩国的FTA谈判。这一计划于4月23日获得了欧盟成员国的批准,从而使欧委会获得了谈判授权。欧盟还希望在6月份完成与海湾合作理事会的FTA谈判。
加拿大也将下一步FTA的主要目标锁定在达成较大的协定上,比如同韩国、欧盟和印度,加还希望尽快开始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的FTA谈判。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表示最期待与新兴经济体如中国和印度达成FTA,并已经与印度开始了FTA可行性研究。
具体到中国,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参与FTA的政策方针概括为“稳步推进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区建设”。在这一方针指导下,中国到目前为止主要同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东盟、智利和巴基斯坦签订了双边FTA,并参加了《曼谷协定》。这些FTA在为中国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周边环境。
目前,多哈谈判进入了比较关键和微妙的时期,能否在短期内取得突破并进而在今年底结束谈判尚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身处日内瓦,记者的总体感觉是,谈判取得突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却并非完全没有,甚至似乎随时都存在。但无论多边的进展如何,由以上实例可知,FTA大行其道已基本上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按照WTO总干事拉米的预测,到2010年,全世界FTA的数目将达到400多个。在这样的背景下,尤其是在主要大国都在致力于同其他较大的经济体达成FTA的情况下,中国的步伐如果不能跟上,将难免在今后的竞争中处于不利。
2007年4月1日,美国与韩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FTA)。协定能否按时生效仍取决于立法机关是否做出批准的决定。对近期主要WTO成员的FTA活动做一个大略的盘点就会发现,美韩FTA似乎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WTO非歧视原则归根结底主要包含两项内容:一是最惠国待遇原则,简而言之就是对外不得厚此薄彼;一是国民待遇原则,也就是指不得厚里薄外。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整套庞杂的WTO规则相对于这两条根本原则而言,要么是其延伸,要么是其例外。FTA就是对最惠国待遇有条件的合法例外。以此为根据,FTA成员内部互予优惠(取消或减少贸易壁垒),但不必按照最惠国待遇原则向FTA以外的成员拓展优惠。
FTA在贸易自由化方面的作用具有双重性。就局部而言,FTA无疑加速了自由化,但这种局部的自由化在全球的背景下起码在一段时间内干扰了正常条件下的合理分工,因而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多边的自由化。WTO主要成员都公开宣称对多边自由化的优先关注,但在实践中又多采取双边与多边至少并重的实用主义作法。
记者在以前的文章中曾经涉及过美国的FTA活动。美国近年来关于贸易促进的显著特征是,无论多边方面有无明显进展,其在双边方面绝无丝毫放松。此前,美国参与的最大FTA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目前,除已经达成的协定外,美国仍在致力于同其他美洲国家达成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重要的FTA对象还包括安第斯国家、泰国、马来西亚、南非关税同盟(SACU)以及阿联酋等。4月30日,美国还与欧盟签署了“跨大西洋经济一体化框架计划”。相对美国而言,韩国以前真正参与的FTA活动不但数量少,而且规模都很小。在同美国达成FTA后,韩国最重要的目标转为欧盟和中国,其次还有日本、加拿大和印度。韩国总统卢武铉公开宣称,同美国缔结FTA的真正目标是就是为将来同中国谈判FTA打基础。美国和韩国都是世界名列前茅的经济体和贸易方,双方都既是较大的进口市场,又是较大的出口方。它们之间达成FTA,无疑会影响其他成员在两个市场上的出口前景。
日本就认为美韩协定将使其在两个市场的竞争力都受到巨大影响。为抵消不利影响,日本已表示将认真研究与美国谈判FTA的问题,并打算恢复中断了的与韩国的FTA谈判。日本还于4月23日开始了与澳大利亚的首轮FTA谈判。
欧委会希望在未来几个月内启动欧盟与东盟、印度和韩国的FTA谈判。这一计划于4月23日获得了欧盟成员国的批准,从而使欧委会获得了谈判授权。欧盟还希望在6月份完成与海湾合作理事会的FTA谈判。
加拿大也将下一步FTA的主要目标锁定在达成较大的协定上,比如同韩国、欧盟和印度,加还希望尽快开始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的FTA谈判。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表示最期待与新兴经济体如中国和印度达成FTA,并已经与印度开始了FTA可行性研究。
具体到中国,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参与FTA的政策方针概括为“稳步推进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区建设”。在这一方针指导下,中国到目前为止主要同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东盟、智利和巴基斯坦签订了双边FTA,并参加了《曼谷协定》。这些FTA在为中国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周边环境。
目前,多哈谈判进入了比较关键和微妙的时期,能否在短期内取得突破并进而在今年底结束谈判尚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身处日内瓦,记者的总体感觉是,谈判取得突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却并非完全没有,甚至似乎随时都存在。但无论多边的进展如何,由以上实例可知,FTA大行其道已基本上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按照WTO总干事拉米的预测,到2010年,全世界FTA的数目将达到400多个。在这样的背景下,尤其是在主要大国都在致力于同其他较大的经济体达成FTA的情况下,中国的步伐如果不能跟上,将难免在今后的竞争中处于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