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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已将参股投资作为拓展业务板块的重要途径。然而,随着参股投资规模逐步增大,部分企业参股投资决策不规范、国有股权管控不到位等问题也日益凸显。文章根据国企的性质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国有施工企业;参股投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593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增加对外参股投资,一方面能够抢占有限的市场份额,做大企业体量,充分发挥国企长久以来的规模优势;另一方面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建筑施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多元化发展,切实提升企業发展质量。因此,对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不断发现和完善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参股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参股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系不健全
长久以来,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发展中延续传统发展观念,专注于建筑施工领域的人才储备和技术研发,而未把参股投资工作放到与主业同等重要的位置,忽视了参股投资的管理提升。一方面专业人才匮乏,与专业投资公司不同,在建筑施工企业,多数投资管理人员是由其他专业转岗后参与管理,缺乏完善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和持续培养体系,人员数量和人才素质难以达到专业水平要求,使得参股投资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同程度存在欠缺。另一方面管理职责不清,根据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对外参股投资的性质也不尽相同,性质的不同导致所需参与管理的部门不同。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中,涉及参股投资管理的有企业发展规划部门、投资管理部门、经营开发部门、财务部门等多个部门,在还未系统明确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各部门间扯皮推诿,形成“谁都管、谁都不管”的情形,影响企业参股投资工作的系统推进。
(二)决策程序不规范
有效的决策程序能够降低企业参股投资的风险,但部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主、客观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未能有效执行决策和监管程序,影响国有资本配置效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一是尽职调查不充分,受限于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意识,加之被投资企业为提高评估价值可能存在刻意隐瞒自身财务状况的情况,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未能详尽地对被投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无法彻底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及经营情况,造成在项目决策时存在夸大项目投资效益和意义的情况,为股权投资后续工作埋下隐患。二是决策程序不严格,作为国有企业,参股投资需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但部分企业因为决策者能力不足,或急于片面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等原因,忽视了企业层审核决策程序,逃避了上级监管机构的管理要求,造成先投资后批复甚至先投资不决策的情况,掩饰了股权投资不科学、投资方案不合理等问题。
(三)参股管理不到位
与重视施工主业不同,很多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参股管理中普遍存在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从参股投资后,就忽视了相关股权的过程管理。一是股权管理片面化,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在被投资公司中持有较低比例股权,在公司的管理与经营中不具备实际控制权,同时企业的关注点集中在年底分红或股权收益上,自然放松了对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方面管理。二是有效信息获取不足,因建筑施工企业性质和管理需要,一个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对多家甚至几十家公司进行参股投资,这些企业遍布于全国各地甚至海外市场,受限于企业投资管理人员的精力和自身持有的低比例股权,很难及时获得被投资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无法有效掌握被投资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三是监督管理执行不力,部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未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股权监管及重要决策事项的监管存在漏洞,主要表现为未向参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股东代表,或者所委派的人员仅形式性参与参股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不能真实有效履行企业的股东职责,对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重要决策没有话语权。
(四)投资预期不达标
参股投资一般是基于企业的发展战略,以开拓新市场、服务主业、赚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但就目前国有建筑施工市场来看,很多企业的参股投资效率整体偏低,无法实现预期效益。一是缺乏高收益的投资创新,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受制于聚焦主业和稳定思维的要求,缺乏对新兴技术行业的了解和关注,这种认知缺失往往错失与良好建筑投资结合创新的机会,使得参股投资仅局限于传统领域和与主业直接相关领域,造成在投资市场中的被动局面,相对投资收益不会太高。二是预期投资收益无法实现,或因为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发生变化,或因为被投资公司的内部管理存在问题,部分参股企业处于经营亏损状态或运行停滞状态,持续经营发展乏力。从投资伊始,仅进行了少量分红或未进行企业分红,造成股东在投资收益预期无法实现的同时,权益价值存在减值风险。三是或给企业品牌带来负面影响,国企的品牌硬实力是很多企业接受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参股投资的重要因素,但在经营生产中,部分参股企业一方面不断稀释国有股权,降低国有股权的决策和经营权;另一方面依托国企的品牌进行宣传,过分夸大企业业绩和国资背景,可能给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带来经营风险。
(五)股权退出不理想
相较于普通企业而言,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股权转让、退出时所面临的问题和风险更多。一方面,虽然国有股权一般占所投资企业的比例较小,但国有股权退出却很有可能使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产生很大波动,所以被投资企业内部往往对国企股权的退出设置很大障碍,影响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股股权的正常退出。另一方面,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股权投资的退出需要经过调查分析、审计、资产评估、国资委审批等一系列繁琐程序,持续时间较长。且国企股权转让在受让方选择、转让价款、股东权利义务转移等方面面临更多的问题和风险,如不能及时有效进行解决,将造成撤资不及时、撤资难等问题,导致国有资产价值受损。
二、参股投资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构建完善的参股投资管理体系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股权投资是一项系统又复杂的工程,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确保从投资到管理到清退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明确管理主责部门,根据企业开展参股投资性质的不同,明确管理主责部门,比如以开拓经营市场为目标形成的参股投资由经营开发部门主责管理,以PPP、BOT、股权换施工等投资项目所形成的参股投资由投资部门主责管理,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参股投资由财务部门主责管理等,从而更好地压实管理主体责任,避免管理重叠和责任推诿。二是优化管理节点流程,基于股权投资的特点,将股权投资管理过程分为立项、论证决策、实施、日常管理、清退和后期评价五个阶段,理清国家及行业在各管理阶段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明确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各管理阶段的管理职责和决策审核重点,确保管理过程合理、流畅,提高参股投资的操作效率和问题解决能力。三是完善“董监高外派制度”,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对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考核要不断进行完善,确保外派人员具备充沛的精力和时间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有效保障国有资本利益。
(二)科学做好参股投资的前期工作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企业参股投资管理立项前期工作,全面做好调研评估,真实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参股投资管理的收益性和合规性。一是科学开展调研评估,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参股投资前,应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和投资能力,对拟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构成、技术水平、行业前景、人员结构、退出渠道等方面实施全面、深入调研,在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价值评估,深入分析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全面、科学、真实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扎實的参考依据。二是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参股投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国资委及上级公司要求的投资论证程序和审批决策程序,相关企业应完善决策机制和向下授权机制,确保所有参股投资项目必须先批准后实施。对于违反决策程序擅自开展参股投资活动的,要建立通报处分机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追责问责,确保参股投资决策执行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全面开展参股投资的过程管理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完成股权投资后,应提高对参股投资过程管理的重视程度,保持管理的连续性和独立性,以确保参股投资的收益可控。一是督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投资谈判和过程管理中要灵活利用多种途径,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依据逐渐督促被投资企业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投资企业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的职权职责与权利义务,在股东权益约定上,对投票权和否决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兜底条款、退出机制等方面做出最大争取,确保投资方管理话语权与持股比例能够保持一致。二是注重外派人员作用的发挥。对于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严格履职和定期汇报机制,督促其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在企业日常管理中,充分发挥投资方的评审和决策权力。同时,要定期向后方公司汇报所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资金等经营状况信息,确保投资方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参股企业的运行情况和经营风险。三是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参股企业的管理纳入内部监管体系,建立有效的内部监察和审计机制。通过安排专人联系监控、重点审核财务决算数据、定期进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必要时提请内外部审计介入等手段,对参股投资进行合理、科学、有效的监督控制。对于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和运行风险,要深入剖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和风险防范;对于在参股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以监督问责推动企业投资的健康发展。
(四)及时进行参股投资的股权退出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要定期对所参股投资的项目进行效益、风险和发展目标的甄别,对于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或已丧失持有价值的股权投资,要及时选择退出保全。退出时要在规范退出操作流程的基础上,注重创新股权退出途径,合理采取股权转让、股权置换、解散清算、减资等方式来收回自身股权。退出方式选定后,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处置方案,列明需处置的股权投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处置原因、价格评估方式、处置期限等内容。从而确保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股权能够及时退出,有效保全国有资本。
(五)注重投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人才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尤其是股权管理涉及投资、公司治理、运营、市场维护、法律、财务、风险控制、沟通协调等多个方面,对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更高。一方面,企业应根据参股投资工作的组织框架和操作流程,通过引进或者重点培养的方式,不断完善投资人才队伍体系,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投资管理能力强的人才梯队,来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对高水平参股投资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对股权管理人员及参股外派人员的培训,及时进行新领域新知识充电,全面加强对国有企业战略、市场布局、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深入了解,主动参与投资创新和价值创新,促进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不断提高参股投资效率,提升企业资产价值。
三、结束语
强化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股投资管理,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参股投资时,应正视所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研究、优化参股投资的管理模式,针对投资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策略,不断提升投资收益,从而推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泽龙.试析国有企业资产投资管理的战略性问题[J].商展经济,2020(11):107-109.
[2]陈奕坚.新时期国有企业投融资体制模式探索[J].商讯,2020(34):127-128.
[3]单凯琳.国有企业股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0(21):3-4.
[4]张婷婷.国有企业参股股权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储运,2020(12):131-132.
【关键词】国有施工企业;参股投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593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增加对外参股投资,一方面能够抢占有限的市场份额,做大企业体量,充分发挥国企长久以来的规模优势;另一方面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建筑施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多元化发展,切实提升企業发展质量。因此,对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不断发现和完善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参股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参股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系不健全
长久以来,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发展中延续传统发展观念,专注于建筑施工领域的人才储备和技术研发,而未把参股投资工作放到与主业同等重要的位置,忽视了参股投资的管理提升。一方面专业人才匮乏,与专业投资公司不同,在建筑施工企业,多数投资管理人员是由其他专业转岗后参与管理,缺乏完善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和持续培养体系,人员数量和人才素质难以达到专业水平要求,使得参股投资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同程度存在欠缺。另一方面管理职责不清,根据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对外参股投资的性质也不尽相同,性质的不同导致所需参与管理的部门不同。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中,涉及参股投资管理的有企业发展规划部门、投资管理部门、经营开发部门、财务部门等多个部门,在还未系统明确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各部门间扯皮推诿,形成“谁都管、谁都不管”的情形,影响企业参股投资工作的系统推进。
(二)决策程序不规范
有效的决策程序能够降低企业参股投资的风险,但部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主、客观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未能有效执行决策和监管程序,影响国有资本配置效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一是尽职调查不充分,受限于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意识,加之被投资企业为提高评估价值可能存在刻意隐瞒自身财务状况的情况,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未能详尽地对被投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无法彻底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及经营情况,造成在项目决策时存在夸大项目投资效益和意义的情况,为股权投资后续工作埋下隐患。二是决策程序不严格,作为国有企业,参股投资需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但部分企业因为决策者能力不足,或急于片面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等原因,忽视了企业层审核决策程序,逃避了上级监管机构的管理要求,造成先投资后批复甚至先投资不决策的情况,掩饰了股权投资不科学、投资方案不合理等问题。
(三)参股管理不到位
与重视施工主业不同,很多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参股管理中普遍存在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从参股投资后,就忽视了相关股权的过程管理。一是股权管理片面化,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在被投资公司中持有较低比例股权,在公司的管理与经营中不具备实际控制权,同时企业的关注点集中在年底分红或股权收益上,自然放松了对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方面管理。二是有效信息获取不足,因建筑施工企业性质和管理需要,一个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对多家甚至几十家公司进行参股投资,这些企业遍布于全国各地甚至海外市场,受限于企业投资管理人员的精力和自身持有的低比例股权,很难及时获得被投资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无法有效掌握被投资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三是监督管理执行不力,部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未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股权监管及重要决策事项的监管存在漏洞,主要表现为未向参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股东代表,或者所委派的人员仅形式性参与参股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不能真实有效履行企业的股东职责,对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重要决策没有话语权。
(四)投资预期不达标
参股投资一般是基于企业的发展战略,以开拓新市场、服务主业、赚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但就目前国有建筑施工市场来看,很多企业的参股投资效率整体偏低,无法实现预期效益。一是缺乏高收益的投资创新,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受制于聚焦主业和稳定思维的要求,缺乏对新兴技术行业的了解和关注,这种认知缺失往往错失与良好建筑投资结合创新的机会,使得参股投资仅局限于传统领域和与主业直接相关领域,造成在投资市场中的被动局面,相对投资收益不会太高。二是预期投资收益无法实现,或因为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发生变化,或因为被投资公司的内部管理存在问题,部分参股企业处于经营亏损状态或运行停滞状态,持续经营发展乏力。从投资伊始,仅进行了少量分红或未进行企业分红,造成股东在投资收益预期无法实现的同时,权益价值存在减值风险。三是或给企业品牌带来负面影响,国企的品牌硬实力是很多企业接受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参股投资的重要因素,但在经营生产中,部分参股企业一方面不断稀释国有股权,降低国有股权的决策和经营权;另一方面依托国企的品牌进行宣传,过分夸大企业业绩和国资背景,可能给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带来经营风险。
(五)股权退出不理想
相较于普通企业而言,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股权转让、退出时所面临的问题和风险更多。一方面,虽然国有股权一般占所投资企业的比例较小,但国有股权退出却很有可能使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产生很大波动,所以被投资企业内部往往对国企股权的退出设置很大障碍,影响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股股权的正常退出。另一方面,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股权投资的退出需要经过调查分析、审计、资产评估、国资委审批等一系列繁琐程序,持续时间较长。且国企股权转让在受让方选择、转让价款、股东权利义务转移等方面面临更多的问题和风险,如不能及时有效进行解决,将造成撤资不及时、撤资难等问题,导致国有资产价值受损。
二、参股投资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构建完善的参股投资管理体系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股权投资是一项系统又复杂的工程,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确保从投资到管理到清退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明确管理主责部门,根据企业开展参股投资性质的不同,明确管理主责部门,比如以开拓经营市场为目标形成的参股投资由经营开发部门主责管理,以PPP、BOT、股权换施工等投资项目所形成的参股投资由投资部门主责管理,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参股投资由财务部门主责管理等,从而更好地压实管理主体责任,避免管理重叠和责任推诿。二是优化管理节点流程,基于股权投资的特点,将股权投资管理过程分为立项、论证决策、实施、日常管理、清退和后期评价五个阶段,理清国家及行业在各管理阶段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明确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各管理阶段的管理职责和决策审核重点,确保管理过程合理、流畅,提高参股投资的操作效率和问题解决能力。三是完善“董监高外派制度”,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对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考核要不断进行完善,确保外派人员具备充沛的精力和时间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有效保障国有资本利益。
(二)科学做好参股投资的前期工作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企业参股投资管理立项前期工作,全面做好调研评估,真实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参股投资管理的收益性和合规性。一是科学开展调研评估,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参股投资前,应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和投资能力,对拟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构成、技术水平、行业前景、人员结构、退出渠道等方面实施全面、深入调研,在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价值评估,深入分析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全面、科学、真实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扎實的参考依据。二是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参股投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国资委及上级公司要求的投资论证程序和审批决策程序,相关企业应完善决策机制和向下授权机制,确保所有参股投资项目必须先批准后实施。对于违反决策程序擅自开展参股投资活动的,要建立通报处分机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追责问责,确保参股投资决策执行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全面开展参股投资的过程管理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完成股权投资后,应提高对参股投资过程管理的重视程度,保持管理的连续性和独立性,以确保参股投资的收益可控。一是督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投资谈判和过程管理中要灵活利用多种途径,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依据逐渐督促被投资企业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投资企业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的职权职责与权利义务,在股东权益约定上,对投票权和否决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兜底条款、退出机制等方面做出最大争取,确保投资方管理话语权与持股比例能够保持一致。二是注重外派人员作用的发挥。对于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严格履职和定期汇报机制,督促其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在企业日常管理中,充分发挥投资方的评审和决策权力。同时,要定期向后方公司汇报所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资金等经营状况信息,确保投资方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参股企业的运行情况和经营风险。三是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参股企业的管理纳入内部监管体系,建立有效的内部监察和审计机制。通过安排专人联系监控、重点审核财务决算数据、定期进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必要时提请内外部审计介入等手段,对参股投资进行合理、科学、有效的监督控制。对于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和运行风险,要深入剖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和风险防范;对于在参股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以监督问责推动企业投资的健康发展。
(四)及时进行参股投资的股权退出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要定期对所参股投资的项目进行效益、风险和发展目标的甄别,对于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或已丧失持有价值的股权投资,要及时选择退出保全。退出时要在规范退出操作流程的基础上,注重创新股权退出途径,合理采取股权转让、股权置换、解散清算、减资等方式来收回自身股权。退出方式选定后,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处置方案,列明需处置的股权投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处置原因、价格评估方式、处置期限等内容。从而确保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股权能够及时退出,有效保全国有资本。
(五)注重投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人才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尤其是股权管理涉及投资、公司治理、运营、市场维护、法律、财务、风险控制、沟通协调等多个方面,对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更高。一方面,企业应根据参股投资工作的组织框架和操作流程,通过引进或者重点培养的方式,不断完善投资人才队伍体系,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投资管理能力强的人才梯队,来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对高水平参股投资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对股权管理人员及参股外派人员的培训,及时进行新领域新知识充电,全面加强对国有企业战略、市场布局、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深入了解,主动参与投资创新和价值创新,促进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不断提高参股投资效率,提升企业资产价值。
三、结束语
强化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股投资管理,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参股投资时,应正视所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研究、优化参股投资的管理模式,针对投资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策略,不断提升投资收益,从而推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泽龙.试析国有企业资产投资管理的战略性问题[J].商展经济,2020(11):107-109.
[2]陈奕坚.新时期国有企业投融资体制模式探索[J].商讯,2020(34):127-128.
[3]单凯琳.国有企业股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0(21):3-4.
[4]张婷婷.国有企业参股股权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储运,2020(12):13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