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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金文中的"承继"类动词可大体分为表示"接受、承受"义的,有"受、膺、承"三词;表示"继承、踵继"义的,有"赓、嗣、缵、肖、绍踵、 、 "七词;表示"遵循、效法"义的,有"帥、率、型、異、用、经"六词;表示"秉持、保有"义的,有"秉、持、宝、尚(常)"四词。出现频率上,除"宝"很多见、"受"较多见外,其余各词出现频率都不高;出现时间总体集中于西周中期和晚期;句法功能上,前三小类以带宾语为主,并且多有相对固定的宾语,如"受、 "的宾语多为"命","秉"的宾语多为"德","帥、型"的宾语多为指人名词等;第四小类则以不带宾语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