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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学生唐盟表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劳动者的主体性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特征。《意见》中强调,“要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制。”这就是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制度共同发展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提高劳动创造的吸引力,鼓励劳动创造价值。《意见》的出台实际上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的地位,不断深化劳动者在经济中的主体性,进一步强调劳动者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从而让劳动者们能够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民生贡献自己的力量。
唐盟建议,在《意见》的指导下,未来我国的税制设计中应当更多以资本利得课税为主,进一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所得的课税比例,减少劳动所得的课税比例,不断完善分类征收和综合征收的征税方式,健全个人税务申报和税务机关核查相结合的机制。要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形式提高税收征收效率,进一步简化税务申报流程,通过制度设计提高居民所得申报的积极性和全面性,保证我国税收收入可持续,并为我国供给侧改革提供更宽广的政策空间。
孔国强认为,个税是调节社会分配不公的极佳杠杆,有着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关键是如何把这颗“杏”泡制成税收百花园中的美味,的确值得当下中国财税人细细琢磨。他建议,第一,高调起征点。按目前的物价上涨比,人均1万元比较合适,人人每月有了1万元,眼下走到任何城市工作或生活都可无忧。第二,高调税负。达到人均月1万元,就可实现全民皆小康了。月高出1 万元部分,应按25%比率征收。月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应当按50%的比率征收。月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应当按65%的比率征收。第三,取消年收入12万作为“高收入群体”进行个税申报的概念。逐步达到公平、合理、稳定、和谐的阶段性固化层面。
邹胜认为,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采取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按照纳税人所得种类分别适用税目计算,共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项。这样的税制设计在实务中反映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工薪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在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上的差异导致不同关系下工作者的税收负担不同。又如:一些高收入者除了工薪之外还有财产租赁、财产转让、股息红利等所得,所得来源隐蔽化、所得方式多样化,分类所得税制下如果任何一项所得的代缴义务人不主动如实代扣就可能产生税收流失。实践中也反映出目前在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一些交易中税务征管难度较大的问题。因此,个税改革的核心应该是逐步改进目前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下出现的一些问题,他赞同国家财税部门“要将个人所得税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的表态。
杨华最后表示,个税改革需要转变思路,不能只是停留于原有制度上的修修补补,拘泥于起征点的调整。起征点是一方面,还应从制度上逐步过渡为综合纳税!具体措施包括:扩大个人收入的认定范围,合计纳税;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同时考虑家庭抚养负担等减免因素,给予适当减免等。
唐盟建议,在《意见》的指导下,未来我国的税制设计中应当更多以资本利得课税为主,进一步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所得的课税比例,减少劳动所得的课税比例,不断完善分类征收和综合征收的征税方式,健全个人税务申报和税务机关核查相结合的机制。要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形式提高税收征收效率,进一步简化税务申报流程,通过制度设计提高居民所得申报的积极性和全面性,保证我国税收收入可持续,并为我国供给侧改革提供更宽广的政策空间。
孔国强认为,个税是调节社会分配不公的极佳杠杆,有着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关键是如何把这颗“杏”泡制成税收百花园中的美味,的确值得当下中国财税人细细琢磨。他建议,第一,高调起征点。按目前的物价上涨比,人均1万元比较合适,人人每月有了1万元,眼下走到任何城市工作或生活都可无忧。第二,高调税负。达到人均月1万元,就可实现全民皆小康了。月高出1 万元部分,应按25%比率征收。月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应当按50%的比率征收。月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应当按65%的比率征收。第三,取消年收入12万作为“高收入群体”进行个税申报的概念。逐步达到公平、合理、稳定、和谐的阶段性固化层面。
邹胜认为,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采取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按照纳税人所得种类分别适用税目计算,共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项。这样的税制设计在实务中反映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工薪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在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上的差异导致不同关系下工作者的税收负担不同。又如:一些高收入者除了工薪之外还有财产租赁、财产转让、股息红利等所得,所得来源隐蔽化、所得方式多样化,分类所得税制下如果任何一项所得的代缴义务人不主动如实代扣就可能产生税收流失。实践中也反映出目前在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一些交易中税务征管难度较大的问题。因此,个税改革的核心应该是逐步改进目前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下出现的一些问题,他赞同国家财税部门“要将个人所得税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的表态。
杨华最后表示,个税改革需要转变思路,不能只是停留于原有制度上的修修补补,拘泥于起征点的调整。起征点是一方面,还应从制度上逐步过渡为综合纳税!具体措施包括:扩大个人收入的认定范围,合计纳税;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同时考虑家庭抚养负担等减免因素,给予适当减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