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林秋华之前从来没有想到镇上原来还有这么破败的地方。
鎮是最小的城市,地理课上这么说。林秋华这才知道原来自己住在城市里,白天较为静谧,夜晚就繁华些,城市不都如此吗?白桐镇依山傍海,林秋华的爸爸躺在摇椅上扇着蒲扇,夏季入秋的风一阵有一阵无地穿过住宅楼飞起飞落拂在人们的脸上。傍晚的太阳被云层笼罩着,对面人家在屋顶养的一群鸽子总会定时飞过他家上空。此刻略显灰沉的薄云透出光亮,昭示着又有一场小型台风即将穿过海洋而来。
“我们秋华好好努力,回来考个公务员,多好。”
父亲这么说,看着远山似乎就已经看到了那一刻,穿过白桐镇的繁华和破败,高考,上个好的大学,考进政府部门,找个老婆,生几个孩子,就能够安心地拍一张好看的照片以后贴在墓碑上,生在故里,死在故里。
一辈子,都生活在白桐镇。
头顶的水珠砸在林秋华的头上,他恍惚过来,觉得腿有些发麻。他站了好一会儿了,感到肌肉匀称的小腿似乎为某只极小的飞虫所困扰,他抖了抖腿,头顶上空调外机的水正好再次溅在他的脚背上。他侧头看,坑坑洼洼的石头与水泥铺的路一直延伸出了20多米远,开过来的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小轿车在崎岖的路上兜兜转转,颠起颠落。两侧在夜里的时候没有什么光亮,一侧是围墙,一侧是店铺,稀稀拉拉只开了几家。到了夜里光线暧昧,一些衣着随意的女子站在附近,路灯和月光照在她们随着动作的改变微微颤动的大腿上。林秋华那时总会低头,很快地蹬着骑了5年的自行车,轮子在路上一颤一颤地快速掠过,女人的高跟鞋似乎轻轻巧巧地踏过那条路走开了。
林父时常跟他说不要穿小巷,这里的人大多不是什么正经人。但到底为什么不正经,林秋华小时候不曾知晓。
林秋华是个根正苗红的好少年,至少大家和他自己都这么觉得。在黎子和二汪窝在屋子里看动画片的时候他还在夜里背课文。他知道自己的未来要怎么走,他很清楚每一个轨道应该有的样子,于是他成了大家看来相对无趣的人。
而现在他站在小巷里,等待着自己的车篮装好。
离家很近的地方,修车。
他看着眼前老人那件在他们家早该当抹布的劣质衬衫,上面破了好几个口子,本来可能是藏蓝,如今越洗越薄,脆弱不堪。街边摊上的裤子,细瘦而黑的小腿,面容衰老,头发花白,没有一丝生动的表情,蹲在地上为林秋华拧着螺丝。唯一平添几分滑稽的是印着卡通熊脑袋的拖鞋,看起来格外可爱。店铺里堆着乱七八糟的杂物,头顶的风扇上下摆动地转着,他的妻子不知什么时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手里握着3支香,对着一侧的小佛台喃喃自语。
林秋华抱着书包静静地看着,已经过中午了,今天格外晚,但他并不着急。
早上的早读被开学典礼占据,校领导坐在阴影里,俯视着几千名被太阳晒到“发光发热”的学子,轮流对着话筒把去年说过的话再说一遍。由于某个超级小台风,天上略有一层云雾,但太阳依旧火热,林秋华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听着周围细细的抱怨。
“白桐一中啊,挺能学习的嘛。”
很多人这么说,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人,省一中和市中学都不知晓,但只要提起这个小镇最出名的学校,眼里的笑意似乎就漾出来了,毕竟是有过辉煌历史的百年老校,说来也是这个镇子的骄傲。于是长辈们会摸着孩子的头,光宗耀祖的任务就交给前途无量的后生了。当年白桐一中艳压群芳的时候,林秋华还没出生。近些年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许多人这么感慨。领导的话似乎已入不了多少人的耳朵,他想着今天又该洗头洗澡,而汗水顺着脖颈流进了衣领。
“真热啊,这天气。”
林秋华回过神,修车老伯的妻子挎着一只塑料篮子,似笑着对正在安车篮的老伯说。老伯双唇紧闭,并未回应。他的妻子走出店铺,在小巷的阴影里走远了。
原本车上的螺丝被丢弃在地上,破旧不堪的旧车篮也被丢弃在地上。
新车篮看起来似乎不太耐用,不过没关系,只剩下一年不到了。
天气很热啊,林秋华想,还是比较喜欢秋天。不那么潮湿也不炽热,有一种平和冷静的触感,有大风,还可以放风筝。为什么会忽然想起放风筝呢?好像是很久远的记忆了,上次放风筝是在……
“16块。”老伯终于又突然开了口。
林秋华付了钱,蹬着车带着新车篮往前踩。
小时候墙上涂的“生男生女一样好”不见了,变成一片空白。路旁堆着垃圾,有人用扫把扫着空调底下的水,混着泥沙又倒进桶里。
这就是东街。
白桐镇的东街,几十年的老式住宅楼,没有电梯,大门甚至是坏的,这十几年来除了几起盗窃案,倒也相安无事。蜘蛛网,电线杆,断水电时永远是最晚修好的,垃圾不难见,常有回收电冰箱、电动车、电风扇和卖麦芽糖的推车用喇叭大声吆喝着走街串巷。钟楼立于镇中心十几年,坏了几次也已经修好,常有一群灰鸽从它的头顶飞过。远处是山峦,宁静悠远得仿佛与世相隔,和西街完全不同。
林秋华穿过街角,路的左侧是东街,右侧是西街。同一个镇子,两边的街市却很不一样。
西街温暖的微微湿润透着雾气的玻璃窗里,柔软甜美的面包躺在架子上。在夜晚,所有的店铺早已苏醒,橱窗里干净优雅的服饰,遛狗的、遛男朋友的、遛小孩子的人充斥着一整条步行街,小孩子在灯光下滑冰,似乎一夜童话。
好像是一条河流,将东西两街分隔开来,却又支流相通。
也许这就是命运,东街的破败与西街的繁华,两个不同地方人们的不同生活和愿望。这样的生活该怎么办啊,该有什么盼头呢?林秋华心里这么想着,可是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他知道自己是不应该颓废的,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父亲还等着自己获得体面又清闲的工作,他还没有娶妻生子,他这个月的成绩显然还不够上一个足以交差的一本学校。现在还是白昼,天气热得直冒雾气,南方小镇大概就是这样吧,气温总是变化得特别快,林秋华还没有适应前几天的连续降水,就开始暴晒在太阳下往往复复地上学。 要是有台风就好了,越大越好,黎子和二汪肯定很开心获得了光明正大不用上学的机会,而林秋华只不过是想要这么一场台风,就像世界末日一样凶猛,最好把镇子掀了,林秋华一个人在空中飘。林秋华看过美国龙卷风的报道,说是有人被吹上了高空。他心里是怕的,但不知为什么,暴风雨的毫不留情让他很是着迷。
今天中午林秋华不用回家。因为家里没有人,父母出门了,说是帮他打听报志愿的事情,母亲和奶奶也不在家。修好了车,距离下午的课还有不少时间,林秋华就骑着车,到处乱转着。路过钟楼的时候他骑得慢了很多,他想见到她,又怕见到她。
她是林秋华的同班同学,林秋华知道她住在这附近,好几次晚自习回家林秋华都是远远跟着她的,她也是一个人。但是林秋华不敢和她说话。她的成绩算不得好,比起努力的林秋华来说更是天差地别。但她在班里很受欢迎,写得一手好文章,唱歌就像黄鹂鸟的叫声。他很羡慕她,真的。很多人告诉他要拥有优秀的朋友,可是怎么去评定一个人是不是优秀呢?林秋华知道他眼里都是她,整个班里好像只有她,就够了。
现在的天气很好。太阳也不那么强烈了,云层开始有点厚了,鸽群飞上飞下,树叶沙沙作响,林秋华的头发被风吹起来。街上的人很少,毕竟是白天正午,西街自然不比夜晚热闹。等这个夏天过去,一切也就结束了。他知道自己会离开白桐镇的,去哪儿,他也不是很清楚。林父总是和朋友夸耀他的争气,可是林秋华自己才知道他是抽干了自己的水分才换来了这样的成绩。他很累,有时候也会气那个心上的女孩儿不争气,没有办法和自己上同一所学校。可是转念一想,人家根本不知道自己这年少含蓄的心意,只好长叹一口气。
日子还是这么一天天过去。白桐镇的春夏秋冬,快得让人无法忽视。明明还是那一些学生,明明还是一样的打钟声,上学放学路上的坡走了不知多少遍,时光就在其中渐渐地安静了。当年安安静静的林秋华还是安安静静的,到了快要迎接那一场考试的日子。
等这场考试结束……
等这场高考结束,和这所谓青春来一场诀别吧。他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目标所在,连苛刻的班主任都赞赏他的毅力,走到了最后一步,是说什么都不会放弃的。
这夏季入秋的风啊,带着此刻温暖的热量扑在他的脸上,眼前似乎模糊了起来。他用手抹了抹,在钟楼旁的报刊亭花了吃午饭剩下的钱买了一份报纸。他已经很久没有看过报纸了,小时候林父每天总会去楼下拿报纸和牛奶。到了傍晚,林秋华都会在所有人之前偷偷地看完,直到妈妈叫他去吃饭。他的记性尚可,新的时事总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于是新的報纸常常由林秋华念给奶奶听。那时候奶奶的腿脚还利索,也会做带着荷叶香的青团,可是现在已经过了小暑了,也找不到做青团用的清明草了。小时候的西街明明没有这么繁华的,这时候在太阳下看竟然时尚得有些刺眼了。
那个女孩就是这时候从楼上下来的,她只是轻轻巧巧地牵了自己的车,打了把伞,很快就蹬出了好远。
林秋华只是抹了抹眼睛,泪水竟然就这么掉了下来。
鎮是最小的城市,地理课上这么说。林秋华这才知道原来自己住在城市里,白天较为静谧,夜晚就繁华些,城市不都如此吗?白桐镇依山傍海,林秋华的爸爸躺在摇椅上扇着蒲扇,夏季入秋的风一阵有一阵无地穿过住宅楼飞起飞落拂在人们的脸上。傍晚的太阳被云层笼罩着,对面人家在屋顶养的一群鸽子总会定时飞过他家上空。此刻略显灰沉的薄云透出光亮,昭示着又有一场小型台风即将穿过海洋而来。
“我们秋华好好努力,回来考个公务员,多好。”
父亲这么说,看着远山似乎就已经看到了那一刻,穿过白桐镇的繁华和破败,高考,上个好的大学,考进政府部门,找个老婆,生几个孩子,就能够安心地拍一张好看的照片以后贴在墓碑上,生在故里,死在故里。
一辈子,都生活在白桐镇。
头顶的水珠砸在林秋华的头上,他恍惚过来,觉得腿有些发麻。他站了好一会儿了,感到肌肉匀称的小腿似乎为某只极小的飞虫所困扰,他抖了抖腿,头顶上空调外机的水正好再次溅在他的脚背上。他侧头看,坑坑洼洼的石头与水泥铺的路一直延伸出了20多米远,开过来的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小轿车在崎岖的路上兜兜转转,颠起颠落。两侧在夜里的时候没有什么光亮,一侧是围墙,一侧是店铺,稀稀拉拉只开了几家。到了夜里光线暧昧,一些衣着随意的女子站在附近,路灯和月光照在她们随着动作的改变微微颤动的大腿上。林秋华那时总会低头,很快地蹬着骑了5年的自行车,轮子在路上一颤一颤地快速掠过,女人的高跟鞋似乎轻轻巧巧地踏过那条路走开了。
林父时常跟他说不要穿小巷,这里的人大多不是什么正经人。但到底为什么不正经,林秋华小时候不曾知晓。
林秋华是个根正苗红的好少年,至少大家和他自己都这么觉得。在黎子和二汪窝在屋子里看动画片的时候他还在夜里背课文。他知道自己的未来要怎么走,他很清楚每一个轨道应该有的样子,于是他成了大家看来相对无趣的人。
而现在他站在小巷里,等待着自己的车篮装好。
离家很近的地方,修车。
他看着眼前老人那件在他们家早该当抹布的劣质衬衫,上面破了好几个口子,本来可能是藏蓝,如今越洗越薄,脆弱不堪。街边摊上的裤子,细瘦而黑的小腿,面容衰老,头发花白,没有一丝生动的表情,蹲在地上为林秋华拧着螺丝。唯一平添几分滑稽的是印着卡通熊脑袋的拖鞋,看起来格外可爱。店铺里堆着乱七八糟的杂物,头顶的风扇上下摆动地转着,他的妻子不知什么时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手里握着3支香,对着一侧的小佛台喃喃自语。
林秋华抱着书包静静地看着,已经过中午了,今天格外晚,但他并不着急。
早上的早读被开学典礼占据,校领导坐在阴影里,俯视着几千名被太阳晒到“发光发热”的学子,轮流对着话筒把去年说过的话再说一遍。由于某个超级小台风,天上略有一层云雾,但太阳依旧火热,林秋华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听着周围细细的抱怨。
“白桐一中啊,挺能学习的嘛。”
很多人这么说,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人,省一中和市中学都不知晓,但只要提起这个小镇最出名的学校,眼里的笑意似乎就漾出来了,毕竟是有过辉煌历史的百年老校,说来也是这个镇子的骄傲。于是长辈们会摸着孩子的头,光宗耀祖的任务就交给前途无量的后生了。当年白桐一中艳压群芳的时候,林秋华还没出生。近些年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许多人这么感慨。领导的话似乎已入不了多少人的耳朵,他想着今天又该洗头洗澡,而汗水顺着脖颈流进了衣领。
“真热啊,这天气。”
林秋华回过神,修车老伯的妻子挎着一只塑料篮子,似笑着对正在安车篮的老伯说。老伯双唇紧闭,并未回应。他的妻子走出店铺,在小巷的阴影里走远了。
原本车上的螺丝被丢弃在地上,破旧不堪的旧车篮也被丢弃在地上。
新车篮看起来似乎不太耐用,不过没关系,只剩下一年不到了。
天气很热啊,林秋华想,还是比较喜欢秋天。不那么潮湿也不炽热,有一种平和冷静的触感,有大风,还可以放风筝。为什么会忽然想起放风筝呢?好像是很久远的记忆了,上次放风筝是在……
“16块。”老伯终于又突然开了口。
林秋华付了钱,蹬着车带着新车篮往前踩。
小时候墙上涂的“生男生女一样好”不见了,变成一片空白。路旁堆着垃圾,有人用扫把扫着空调底下的水,混着泥沙又倒进桶里。
这就是东街。
白桐镇的东街,几十年的老式住宅楼,没有电梯,大门甚至是坏的,这十几年来除了几起盗窃案,倒也相安无事。蜘蛛网,电线杆,断水电时永远是最晚修好的,垃圾不难见,常有回收电冰箱、电动车、电风扇和卖麦芽糖的推车用喇叭大声吆喝着走街串巷。钟楼立于镇中心十几年,坏了几次也已经修好,常有一群灰鸽从它的头顶飞过。远处是山峦,宁静悠远得仿佛与世相隔,和西街完全不同。
林秋华穿过街角,路的左侧是东街,右侧是西街。同一个镇子,两边的街市却很不一样。
西街温暖的微微湿润透着雾气的玻璃窗里,柔软甜美的面包躺在架子上。在夜晚,所有的店铺早已苏醒,橱窗里干净优雅的服饰,遛狗的、遛男朋友的、遛小孩子的人充斥着一整条步行街,小孩子在灯光下滑冰,似乎一夜童话。
好像是一条河流,将东西两街分隔开来,却又支流相通。
也许这就是命运,东街的破败与西街的繁华,两个不同地方人们的不同生活和愿望。这样的生活该怎么办啊,该有什么盼头呢?林秋华心里这么想着,可是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他知道自己是不应该颓废的,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父亲还等着自己获得体面又清闲的工作,他还没有娶妻生子,他这个月的成绩显然还不够上一个足以交差的一本学校。现在还是白昼,天气热得直冒雾气,南方小镇大概就是这样吧,气温总是变化得特别快,林秋华还没有适应前几天的连续降水,就开始暴晒在太阳下往往复复地上学。 要是有台风就好了,越大越好,黎子和二汪肯定很开心获得了光明正大不用上学的机会,而林秋华只不过是想要这么一场台风,就像世界末日一样凶猛,最好把镇子掀了,林秋华一个人在空中飘。林秋华看过美国龙卷风的报道,说是有人被吹上了高空。他心里是怕的,但不知为什么,暴风雨的毫不留情让他很是着迷。
今天中午林秋华不用回家。因为家里没有人,父母出门了,说是帮他打听报志愿的事情,母亲和奶奶也不在家。修好了车,距离下午的课还有不少时间,林秋华就骑着车,到处乱转着。路过钟楼的时候他骑得慢了很多,他想见到她,又怕见到她。
她是林秋华的同班同学,林秋华知道她住在这附近,好几次晚自习回家林秋华都是远远跟着她的,她也是一个人。但是林秋华不敢和她说话。她的成绩算不得好,比起努力的林秋华来说更是天差地别。但她在班里很受欢迎,写得一手好文章,唱歌就像黄鹂鸟的叫声。他很羡慕她,真的。很多人告诉他要拥有优秀的朋友,可是怎么去评定一个人是不是优秀呢?林秋华知道他眼里都是她,整个班里好像只有她,就够了。
现在的天气很好。太阳也不那么强烈了,云层开始有点厚了,鸽群飞上飞下,树叶沙沙作响,林秋华的头发被风吹起来。街上的人很少,毕竟是白天正午,西街自然不比夜晚热闹。等这个夏天过去,一切也就结束了。他知道自己会离开白桐镇的,去哪儿,他也不是很清楚。林父总是和朋友夸耀他的争气,可是林秋华自己才知道他是抽干了自己的水分才换来了这样的成绩。他很累,有时候也会气那个心上的女孩儿不争气,没有办法和自己上同一所学校。可是转念一想,人家根本不知道自己这年少含蓄的心意,只好长叹一口气。
日子还是这么一天天过去。白桐镇的春夏秋冬,快得让人无法忽视。明明还是那一些学生,明明还是一样的打钟声,上学放学路上的坡走了不知多少遍,时光就在其中渐渐地安静了。当年安安静静的林秋华还是安安静静的,到了快要迎接那一场考试的日子。
等这场考试结束……
等这场高考结束,和这所谓青春来一场诀别吧。他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目标所在,连苛刻的班主任都赞赏他的毅力,走到了最后一步,是说什么都不会放弃的。
这夏季入秋的风啊,带着此刻温暖的热量扑在他的脸上,眼前似乎模糊了起来。他用手抹了抹,在钟楼旁的报刊亭花了吃午饭剩下的钱买了一份报纸。他已经很久没有看过报纸了,小时候林父每天总会去楼下拿报纸和牛奶。到了傍晚,林秋华都会在所有人之前偷偷地看完,直到妈妈叫他去吃饭。他的记性尚可,新的时事总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于是新的報纸常常由林秋华念给奶奶听。那时候奶奶的腿脚还利索,也会做带着荷叶香的青团,可是现在已经过了小暑了,也找不到做青团用的清明草了。小时候的西街明明没有这么繁华的,这时候在太阳下看竟然时尚得有些刺眼了。
那个女孩就是这时候从楼上下来的,她只是轻轻巧巧地牵了自己的车,打了把伞,很快就蹬出了好远。
林秋华只是抹了抹眼睛,泪水竟然就这么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