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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08]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08年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8年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为贯彻落实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7]88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如下:一、海曙区政府(一)制定本区住房保障发展五年规划和分年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