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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黑龙江省伊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劳动保障政策,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006至2008年,连续3年获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文明窗口单位,全市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及年度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荣记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个人一等功一个;2007、2008年,两获伊春市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单位称号和全市工作实绩考核优秀单位称号;2007年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拥军拥属先进单位、全市服务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帮建单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8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并先后获得了黑龙江省金牌服务单位、市级单位先进党组织、新农村建设先进帮建单位、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先进单位、机关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伊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全面推进以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等为重点的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并帮助带动其他人员再就业,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援助制度和生活救助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岗位、开发项目、免费培训、免费推荐就业、建立长期性输出基地、举办专场招聘会以及开展领导干部结对子“一帮一”等多种办法进行再就业援助,帮助安置“4050”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
伊春市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不断完善
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断扩大,全市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继续巩固,覆盖面从国有、集体企业扩大到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保达100%;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积极探索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从2009年3月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也得到巩固,保障了工伤、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抗风险能力得到了增强;劳动争议仲裁三方协商处理机制得到健全,劳动争议调解、裁决工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继续加强
配合“两法”宣传,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在完善劳动用工年检的基础上,着重开展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职业中介活动等专项执法检查和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006至2008年,连续3年获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文明窗口单位,全市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及年度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荣记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个人一等功一个;2007、2008年,两获伊春市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单位称号和全市工作实绩考核优秀单位称号;2007年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拥军拥属先进单位、全市服务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帮建单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8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并先后获得了黑龙江省金牌服务单位、市级单位先进党组织、新农村建设先进帮建单位、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先进单位、机关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伊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全面推进以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等为重点的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并帮助带动其他人员再就业,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援助制度和生活救助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岗位、开发项目、免费培训、免费推荐就业、建立长期性输出基地、举办专场招聘会以及开展领导干部结对子“一帮一”等多种办法进行再就业援助,帮助安置“4050”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
伊春市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不断完善
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断扩大,全市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继续巩固,覆盖面从国有、集体企业扩大到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保达100%;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积极探索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从2009年3月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也得到巩固,保障了工伤、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抗风险能力得到了增强;劳动争议仲裁三方协商处理机制得到健全,劳动争议调解、裁决工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继续加强
配合“两法”宣传,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在完善劳动用工年检的基础上,着重开展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职业中介活动等专项执法检查和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